作者mathematics0 (Bodhidharma)
标题[情报] 社办第二轮战役?!
时间Fri Jun 5 09:47:29 2009
虽然很不想打断上面那篇…
昨天收到的信: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草案」业已经「97学
年度第2学期学生自治团体及社团辅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於98学年
度开始推广试办。为了使所有社团同学能够了解「何谓社团办公室申请
登记」、「办理目的」及「注意事项」为何,本组订於98年6月9日(二)
下午一点於活动中心礼堂办理「社团办公室登记说明会」向同学们介绍
这项新措施。事关社办使用权益,请在一、二活要继续使用一般社办、
技艺社办、置物柜、储藏室等场地之社团、打算申请新社办之社团,务
必派员参加以了解状况。会议相关附件将於会议前公告在活动中心网页
,与会前请上网查阅。如有任何疑义,可与一活廖哥(33663247)或二活
连哥(33665596)联系。
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980604
这分草案与课活组去年四月提出的相去不远,只是删除了绩优社办和评
分标准,「应保持整洁」、「不可遮蔽玻璃门窗」等项目仍存在,之前
新草案的许多内容也未纳入
可以请有蓉或吴秀说明一下,社团辅导委员会付委之後的状况吗?
另外我周二中午是专题无法翘,有人那天可以过去的吗?
(相关资讯参见ac2006板)
附件: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草案
项次 条文 (说明)
一 为规范学生社团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办)之管理与使用,培养
学生社团的自治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制订目的)
二 凡经本校核准成立之社团(系学会除外)得申请分配社办。
(核配对象)
三 学生社团因活动及社务之需要,得向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申请
借用社团办公室及其设备,期限为一年,并办理社办借用手续。
(申请及核配)
四 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2人、课外组2人、
社团指导老师1人及学生社团代表4人组成,负责审议有关社办之管理与
使用之事宜,学生社团代表由学生社团负责人研习会中选举产生。
(管理权责单位)
五 社办借用手续旧社团应於每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结束後二周
内填妥学生社办申请表办理;新社团於公告成立後二周内办理。
(申请时间)
六 旧社团於新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前二周完成核配社办;新社团
於提出申请後二周内完成核配社办。
(核配时间)
七 社办包括一般社办、技艺社办。
(一)一般社办:多个社团共用一间社办。
(二)技艺社办(乐器存放室、饮料(食品)技艺操作室、棋桥艺室、
暗房):依据社团属性共用一间社办。
(社办类别)
八 旧社团於申请社办前已完成社团登记,且前一年使用社办期间
未有违规行为,则以配置原址为原则;新社团依申请时社办空间予以配
置。
(分配原则)
九 社团经分配位置後,填妥社办借用表交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办
理迁入手续,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调换或转让。
(迁入)
十 被取消或新学期未获配置社办之社团,应於接到通知後二周内
迁出,并缴回社办钥匙及所借公物,残留於社办之社团财务,校方不负
保管责任,必要时并得迳行清理处分,社团不得异议;如因特殊原因必
须延後,须叙明理由向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报请核准。
(迁出)
十一 社办系供学生社团办理社务、社员联谊、存放社团档案资料及
社产之用,不得作为其他使用。
(使用规定)
十二 社办应保持整洁,不可破坏室内原有设备,不可遮蔽玻璃门窗
,有特殊需求者不在此限。
(使用规定)
十三 社办之使用不得有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校规之情事。
(使用规定)
十四 社办所提供之设备,由配置之社团负保管之责,并建立社办财
产明细表,各社团於社团负责人交接时,须一并办理社办财产的移交手
续;社办不堪使用之公用设备,应缴回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办理报废手
续,若有遗失或人为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使用规定)
十六 学生活动中心之储藏室及置物柜之借用,以无社办之社团为优
先,借期一年,并依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期满得申请续借。
(储藏室及置物柜配置之规定)
十七 本规则经学生辅导委员会通过後实施,自发布日施行。
(生效日)
※ 编辑: mathematics0 来自: 140.112.247.200 (06/05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