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aith (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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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谁才是违建?
时间Mon Mar 10 14:18:05 2008
中国时报 2008.03.10
谁才是违建?
廖元豪
选举将届,马谢两位候选人到处大放送,也同时对许多群体提出「大赦」。未缴健
保费的低收入者、「偷跑」的台商,都因选举竞争而获利。
但是,三峡三莺部落的都市原住民却没有「享受」到这些优惠。台北县政府毫不顾
忌「选举将届少惹事」或「选战期间大放送」的政治逻辑,毅然在社运与人权团体的抗议
下,强制拆除原住民在河岸边的家园。而在「整治河岸」的说词下,同样的命运可能随时
降临到新店溪洲部落。周锡玮、马英九,与谢长廷,压根儿就没想到对他们「大赦」。
县政府强调「依法行政」,也有不少人认为「违建就该拆」:哪有人可以在公有地
上面自己盖起房子,然後就占为己有画地为王?然而,「违建」逻辑套在三莺部落,甚至
所有的原住民族上,都有正当性的问题。从原住民族的观点来看,目前国家整套土地所有
权法制,才是一套大「违建」!
数百年前,中国各地的汉人不请自来(既未申请签证,也没有像今天的新移民般缴
交财力证明),跨海到台湾居住。在生存斗争的过程,逐渐地缩减了原住民族原本的生存
空间。而清朝、日本以至中华民国的统治时期,更在没有经过原住民族实质同意的情况下
,单方把原住民族原本悠游生活的空间,都变成「国有地」。原住民族本来是台湾岛的主
人,却被「後来者」擅行霸占,到底谁才是「违建户」?从逻辑与历史来讲,水利法、土
地法、民法物权编才是违建,原住民族应可追究汉人移民侵入与窃占国土。
再讲近一点,许多弱势原住民之所以在都市游离,同样导因於汉人政府的开发政策
与都市政策。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遭到破坏,愈来愈无以维生,於是迁徙到都市工作。但
到了都市,部分人难以适应汉人资本主义社会的竞争逻辑,於是成为边缘人。好不容易找
到一块栖息地,还要面对警察与怪手的威胁,并且被指控为「占用公地」!
从土地被收归公有,到生活方式及地点的改变,都是由汉人政权(无论你叫它「大
清」、「日本」或「中华民国」)片面决定,原住民族所能发出的声音微乎其微。在这个
结构下,任何涉及原住民族的政策法律,都必须先面对这个「後来者侵夺先住者」的结构
不正义(不追究数百年来的剥夺、压迫、歧视,却斤斤计较少数「违建」),而不是动辄
拿出形式主义的「依法行政」来进行镇压。
只有先面对这种结构问题,才能理解为什麽原住民族会有「国与国夥伴关系」、「
部落主权」,或「还我土地」诉求。政府不能硬拿着「後来」法制,去要求「先到」的原
住民族无条件接受--这是征服,而不是民主融合。
也是在这样理解下,美加等国原住民法制,会站在「国家与原住民部落缔结条约」
的「部落主权」基础上而发展。同样的,也因为承认了白人对土地原主的巧取豪夺,所以
会有各种的「赔偿」措施与主张。
依此,中华民国政府以赎罪、负责的心态,与原住民各族平等协商土地、文化、政
治、经济发展,及其与主流社会的关系,并且将协商结果制定为有效执行的制度(宪法、
法律,甚或条约)毋宁是天经地义之事。在此之前,「依法行政」,可能只是征服者的暴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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