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aith (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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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私校法修订通过相关报导
时间Thu Dec 20 12:41:08 2007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
110503+112007121900415,00.html
中国时报 2007.12.19
私校大松绑 学费、招生数自订
陈洛薇/台北报导
《私校法》大翻修!立法院十八日三读通过《私校法》,大幅松绑对私校的限制,
凡经教部评监完善私校,可自订学费、招生人数及增设系所。外界忧虑教育部授权私校自
订学费,恐造成学费高涨,立委表示,私校学费自由化已是世界趋势,学校自由化仅限於
经教育部评监绩效卓着的私校。
未来私立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项目、用途及金额,都应对外公开,在学校资讯网
路公告,也应於招生简章载明。
私校法翻修 放宽增设系所
新私校法大幅松绑教育主管机关对私校的限制,凡经学校主管机关评监绩效卓着者
,除依法予以奖励,在报经主管机关同意後,私校可自订学费、招生系所、招生人数、遴
聘校长及教师年龄、办理实验教育;但校长及教师年龄不得超过七十五岁。
新法首度放宽私人捐助兴学免税额,可达百分之百,但仅限於透过私校兴学基金会
捐赠且不指定捐助学校者,始得全额免税。个人捐款私校免税额维持五○%、营利事业捐
款免税额二五%,以防私校沦为有心人洗钱的工具。
私人捐助兴学 可全额免税
监於过去屡有大学强制要求学生参加校内的礼拜聚会、祷告等宗教活动及课程,引
发学生及家长不满,新法明定私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宗教仪式或修习宗教课程,但宗
教研修学院例外。
为避免董事故意缺席会议,导致董事会无法改选延宕校务,新法明定「董事怠职条
款」,当届董事若怠於行使职权,导致下届董事於原董事任期届满後四个月,仍无法依规
定选出,使学校有受损害之虞,学校应徵询私立学校谘询会意见後,声请法院选任临时董
事代行其职权。
私校董事长、董事、监察人发生争议,或董事怠於行使职权,导致影响学校正常运
作,及未依规定在限期内补选董事、监察人或推选董事长等,可处十至五十万罚款。
擅自招生罚款 不承认学籍
私校擅自招生,除学生学籍不承认外,届期未改善者,可处廿至一百万元罚款,并
得按次处罚至改善为止。未依法规定许可立案就自行招生授课正规教育的私校,可处卅至
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并限期停办,届期未停办者,并得按次处罚至停办为止。
新法也规定私校须设一至三名监察人,由董事会依捐助章程所定资格,遴聘适当人
员担任,每届任期四年。监察人须负责财务监察,及财务帐册、文件、财产资料、决算报
告及其他捐助章程规定事项之监察。
另外,在大陆设立台商子弟学校,依往例向教育部申请备案後才能设立,但其申请
备案的程序、课程、设备、招生、奖补助、学生回台就学、任教人员资格及年资采计等办
法,须由教育部会同行政院陆委会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
中国时报 2007.12.19
有人说口惠实不至 家长反对:弱势生更读不起
林志成/台北报导
立法院修正通过《私校法》,办学绩优大学可自主调涨学杂费。部分私立大学表示
欢迎,但也有私校指「口惠而实不至」,现行社会气氛下,没有一所大学敢大幅调涨学杂
费。家长及大学生则齐声反对。
淡江大学主秘徐锭基表示,大学收入主要来自学杂费、建教合作、募款及教育部补
助等,现在教育部对私大补助愈来愈少,募款又非常不容易,学杂费变成学校经费最重要
来源。如果法令让办学绩优私大有自主调涨学杂费空间,当然是「好事」。
世新大学教务长赖鼎铭持保守看法,认为这项法令对私大有多大帮助,还要评估。
他说,教育部对私大还是有很多「管理工具」,譬如能否新设校系或奖补助款等,
即使法令放宽,让绩优私大有一点自主空间,但现行气氛下,没有大学敢大幅调涨学杂费
。
家长及学生表示,大学生学杂费负担愈来愈重,教育部还是要管一管,不能让私大
任意调涨学杂费。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谢国清说,如果教育部不补助,家长团体就同意办学绩优
的私大自主调涨学杂费。但现行私大还是接受教育部补助,既然拿了纳税人的钱,就要接
受一定程度的管理及监督,教育部不能什麽都不管。
文化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学生蔡承志表示,私大被财团及立委垄断,如果法令让私校
自主调涨学杂费,未来势必会出现私校联合调涨学杂费的现象,到时更多弱势家庭子女读
不起大学。
在台湾,多数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读公立大学、弱势家庭学生读私立大学。蔡承
志说,如果放任让私立大学自主调涨学杂费,弱势学生会更弱势,申请就学贷款人数可能
再增加,甚至有人因读不起大学而中辍学业,後遗症很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19/today-life1.htm
私校法修正三读/私校绩效不佳 可转型、合并
可自订招生系所、名额、学费
〔记者陈诗婷、申慧媛/综合报导〕为促进私立学校发展,立法院院会昨天三读通过「私
立学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监於少子化趋势,对绩效不佳或无法继续办学的私校,新法
确立了退场及多元发展机制,除将透过免规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记存等赋税优待,奖励
私校合并、转型,私校若不愿停办,也可申请转型为不同类型学校,甚至可转型为其他文
化、教育、社福法人机构。
此外,未来非政府捐助且未接受政府奖补助的私立中小学,只要报主管机关备查,就可自
行决定招生系所、收费、增设班级等办学项目,不受相关法令限制;这项松绑修法将令贵
族学校生态产生新的变化。另经主管机关评监办学绩效卓着的私立学校,报经主管机关「
同意」後,也可享有上述自订收费项目、不受法令限制的优惠措施。
家长团体忧心 高学费加重负担
对於新法中予私校学费及招生大幅放宽,教育部政务次长吕木琳指出指出,私立中小学若
违反法令或办理不善,教育主管机关也可回复其限制。至於高中职及大专校院,教育部将
於半年内订定相关规定,私立大学要自订学费短期内还是不太可能,教育部将订出较有弹
性的学费标准,逐步缓和推动学费开放政策,绝不会一下子放手。
家长团体则忧心此举将引发台湾教育进入「高学费时代」,呼吁教育部一定要做好配套规
划,否则将加重家长及学生负担。
单一法人 可设多所学校
吕木琳指出,新私校法最大突破是单一个法人可设多所学校,如长庚、慈济等目前设有多
所不同学制的学校,可不必再设两三个董事会,一个董事会即可设置两三所学校,或从国
小设到大学研究所,且同一体系的多所私校间,可互相支援使用特定比例的学校盈余。
而为配合我国加入WTO,本法特别解除现行校长、董事长须为本国人,且外国董事不得
超过三分之一的限制;而私立高中以下学校也可附设外国课程班,开设非本国课程,招收
具外国籍学生。
针对中国台商学校的规范,修正案明定,经许可在中国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的台湾地
区人民、法人、团体等,向教育部申请备案後,得於中国地区设立专以教育台湾人民为对
象的高中以下学校,并得附设幼稚园;回台就学的学历得与台湾地区同级学校相衔接。
此次修法也新增罚则,过去私校办学不佳或董事会发生纠纷,教育部只能扣补助款,修法
後,未来对限期不改善、违反招生规定、掏空校产者,将可处以十万至最高一百五十万以
下的罚款。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102399
学杂费松绑 私校拍拍手
2007/12/19
【联合报╱记者曾希文/台北报导】
私校法修正通过,办学优良的私立大学,学杂费可望松绑,优质私校纷纷拍手叫好,对他
们是种鼓励,但校方也承诺,会考量学生经济能力,就算调涨学费,也会有限度。
拿到五年五百亿计画补助的元智大学教务长古思明一听到消息,马上笑盈盈说:「很棒」
,认为这是给办学认真的私校一个爱的鼓励,虽然学杂费松绑的先决条件,得先通过评监
,但古思明显然不太担心。
私校评监佳的中原大学校长陈万里也表示肯定,认为学杂费松绑,让私校更有发挥空间,
办得好的学校可以更有弹性。他说,毕竟对私立大学来说,学费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
古思明表示,目前元智收的学费占总支出60%以上,其余都要靠研究经费、补助款等,他
认为这样的比率很健康,因为私校本来就应该积极寻求外界社会资源,未来就算调涨学费
,也会维持这样的比率。
学杂费若松绑,是否一定会调涨?古思明说,会考量学生情况,同时提高清寒奖助金,做
为配套。
世新大学校长牟宗灿闻讯直言「非常高兴」,他说大学追求教育品质,一定需要经费,但
强调不会「为了涨而涨」,他保证如果涨价,一定会考量社会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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