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aith (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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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溪洲]留下新店溪畔原住民的家
时间Tue Dec 18 12:35:29 200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18/today-o1.htm
留下新店溪畔原住民的家
■ 陈永龙
马英九在十二月八日原欲前往「溪洲暨小碧潭部落」造势,考量「反拆迁」将打击台北县
施政,遂更改行程到新店中正国宅;两个部落原住民与支援学生前往陈情,反遭语言教训
。十二月十二日,台北县政府在「我的E政府」官网张贴新闻,不断强调「溪洲部落绝非
空前绝後,问题出在中央政策」,并威吓「拆除行水区内违建户是势在必行」,「此乃既
定政策」…。
首先,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是政府责任故拆迁行水区内家屋」的说法,是牵强的!若以
流域管理角度,河川治理本有各种策略与方法;筑堤、疏导、控制水库放水时间等等,都
是因人、因时、因地的作法。而行水区划设的依据,在於洪水周期与洪峰水位推估,不同
计算推估模式会有完全不同的防汛界线;行水区的边界线,并非不可变动,也与过往真实
洪水线有所差异。
只要检视溪流两岸地籍资料,就会发现「行水区治理」根本是多重标准!右岸盖堤防保护
新兴高楼豪宅,左岸却以拆除的方式粗暴对待原住民集居部落,未正视这些高滩地海拔可
能高於右岸河堤,以及左岸周边不少土地已划设在行水区外放领给汉人等现象。
其次,早年国民党在中央集权思考下,为选票给了溪洲部落等「户口户籍」,承认他们「
家」的存在与合法性;如今为选票,台北县打算大赦旧违章建筑,却藉「行水区安全」之
名坚持新店溪畔原住民部落家「屋」非拆不可,而拟把河岸变成开发商高层豪宅的绿带与
休憩景观!欺贫济富的政策,昭然若见。
第三,兴建「三峡文化部落」作为原住民拆迁户辅导配套,却不考量居住与工作地缘性。
就「区位」而言,试想若你收入不高、工作在市区故就近住新店,谁愿意多花几千元租金
住到更远、更不方便的三峡?就「文化与社群」而言,强制搬迁本就违反文化与社区关系
自主连结原则,也违反社区营造精神。
马英九对原住民除开具四年五百亿「原住民基层建设」支票,不断强调「原住民不是基因
的问题,是机会的问题!」然而,打从日本殖民、国民党政权以来,原住民就不断被边缘
化与牺牲,而地方政府各项政策常是直接杀手,到底是谁剥夺原住民「居住与自由选择」
的机会和权利呢?
溪洲部落的历史比「古蹟」中正纪念堂还悠久,有部落起源的歌传唱和文化传承的集会所
,也是官书出版品中承认的「部落」。解决「居住安全」的方法必然不只一种;建议地方
政府应尊重部落诉求。与其把责任归咎给中央原住民住宅政策,不如设法保障就地安居,
转化成可为市民导览解说的文化部落。
(作者为开南大学助理教授,多样生态文化工作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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