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an (实践,世界就会因你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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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性何在?尊严何价?-乐生人权的宪法重量◎꜠…
时间Fri Mar 9 23:52:03 2007
※ [本文转录自 Lo-Sheng 看板]
作者: gulan (实践,世界就会因你而变) 看板: Lo-Sheng
标题: 人性何在?尊严何价?-乐生人权的宪法重量◎李建良
时间: Fri Mar 9 23:50: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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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nshi.twbbs.org/usr/l/librawind/LH.pdf
http://0rz.tw/f52sq
转载自
http://www.wretch.cc/blog/EisKristall&article_id=4481284
http://0rz.tw/a02sg
人性何在?尊严何价?
-乐生人权的宪法重量【注】
【注】谨对所有参与乐生人权运动的人士,尤其是青年学子,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
李建良
(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筹备处副研究员)
「如果搬到新的医疗大楼……有什麽不方便吗?」
「><……><……><……」
「不愿意是一回事……」
「??????……」
「这是国家的重大建设…」
「~~~~~~~~」
「那国家要赔很多钱,……你们赔得起吗?」
「……%$^@#&0!@#$%&*……」
这是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吕副总统秀莲与乐生院院民代表的一段对话【注1】,吕副
总统的一句「你咁赔得起?」犹如一把利刃,刺入了乐生院阿公阿嬷的心坎深处,也戳破了
台湾政府官员的伪善面具,更拆穿了台湾人权立国的造作假象。
台湾真的穷得只剩下钱了!
?
【注1】请听《被遗忘的国宝-乐生人权斗士之声影》,CD,乐生保留自救会 青年乐生联
盟发行,2005年12月25日。这片CD以吕副总统的「你们赔得起吗?」作为序言,载录了院民
的歌声与心声,幽微的声音中透露着坚强的意志。每次聆听,无不动容,难以自已。
http://blog.yam.com/lsynakasi
乐生院,是位在新庄回龙纵贯线旁的乐生疗养院,正式的名称是「行政院卫生署乐生疗养院
」,说难听一点,就是「麻疯院」。这里是台湾一群弱势小众聚居的角落,他们「弱势」,
因为他们感染了「癞病」,曾被称为「麻疯病人」,污名加身;他们曾经被戴上手铐、强制
隔离(实际上是监禁),失去自由;他们曾经没有身分证,不能享有公民权…。
物换星移,现在我们管他们叫「汉生(或韩森)病患」,不再是「疯」仔,他们可以自由活
动,不被禁锢;他们有了新的身分证,可以去投票选总统;他们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追究
不法,获判胜诉,得到赔偿;也等到了日本首相、台湾总统的公开道歉。污名(好像)没了
,公道(好像)有了,只是日薄西山、四肢残缺、五官变形的他们,依然弱势…。
不管怎样,至少可以在这个熟悉的环境里,以院作家,卑怯但自在地安度晚年。
曾几何时,惊恐再起,宁静不在。一九九五年,台北市政府捷运局选定乐生院现址作为捷运
新庄机厂,并确立乐生院迁建的先建後拆原则。原本可以安享余生的家园,顿时蒙上即将破
毁的阴霾,「家破」了,然後呢?
阿公阿嬷们赶紧组成「乐生保留自救会」,在惶恐、布惧中,揭起了守土护家的旗帜…。
二○○一年,院方行文台北县政府文化局,希望监定乐生院的古蹟价值,县文化局答覆说,
捷运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且规划执行多时,乐生院此时再反应文化古蹟监定问题,「实有
欠妥」。
二○○二年,经立委质询,行政院文建会召开紧急协调会议,参与学者咸认乐生院具保存价
值,但无下文。
二○○三年八月间,民间团体陆续向台北县政府提出古蹟认定的陈情,县文化局邀请学者专
家进行现场会勘,结果肯认有文化资产保存价值,但只闻楼梯响…
二○○四年二月,一群学生走进了乐生院,眼见阿公阿嬷将失去家园的无奈和无助,於是组
成「青年乐生联盟」,开始投入这场尊严与家园的保卫战。
二○○四年三月四日,青年乐生联盟向台北县文化局申请将乐生院认定为古蹟,县文化局三
月九日答覆:「依文资法规定作取舍,决议以拆迁重组方式,保存该院乙栋代表性建筑物,
规划为文献资料馆」。九月八日,青年乐生联盟再次陈情,县政府九月十三日表示:「基於
县府整体考量及全县县民权益,歉难进行古蹟审查程序」。一再陈情,答覆如一。地方推诿
,转战中央,台湾人权促进会也加入战场。这个时候,以人权立国自许的吕副总统来到了乐
生院,对着院民说:「你咁赔得起?」
二○○五年七月七日,面对强制搬迁的威胁,乐生保留自救会召开「进驻乐生,武装抗
暴」记者会。未几,新的医疗大楼完工,院方开始动用各种方式让院民搬迁,说是不搬就会
断水断电,不搬就没人照顾。
不久,中秋节到了,卫生署长到院访视,只有新大楼的院民得
到礼物和卡片…【注2】
【注2】对於这种差别对待,院民富子阿姨难过的写下〈你的爱!?〉这首歌,请聆听乐生
那卡西、赖泽君集体改编,许玉盏、林素凤、苏秀琴主唱,〈你的爱!?〉,收录於《被遗
忘的国宝-乐生人权斗士之声影》。
二○○五年八月,音乐界的朋友声援乐生,在乐生院举办每月一场的「音乐.生命.大树下
」音乐会,院民们组成「乐生那卡西」,用音乐、歌声表达自己微弱却坚强的心志,唱着:
「捷运逼咱搬厝,心内?平静」。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文建会在学者、青年乐生联盟等团体的催促之下,依
文化资产保存法(文资法)第一○一条规定行使「代行处理权」,首度引用文资法第一七条
,指定乐生院为「暂定古蹟」,二○○六年六月十二日到期。到期可延长一次,但文建会并
未延长,只表示「要求台北县政府尽速召开古蹟指定审议委员会,完成法定程序」,於是「
暂定古蹟」自动失效。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院民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假处分,请求禁止卫生署、乐生
院方、台北市政府捷运局就乐生院土地的房屋、地上物及医疗设备为拆除迁移的行为。二○
○五年七月十二日,院民正式提起诉讼,提出同上请求(预防性不作为诉讼)。台北高等行
政法院旋即裁定驳回假处分声请【注3】,抗告亦遭驳回【注4】,本案诉讼恐怕凶多吉少。
【注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全字第43号裁定。
【注4】最高行政法院94年裁字第2122号裁定。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青年乐生联盟向台北县政府提起诉愿,请求命台北县政府文化局於
诉愿决定送达一周内对於乐生院为古蹟指定之行政处分(课予义务诉愿),前景未卜。
行政太官僚,法院走不通,拆除行动,又节节进逼,只好走上街头。刚好台北县长换人
作,他又和台北市长同党,这两个市长都喜欢以勤政爱民自居,听说其中一个还想选总统,
直接找他们去。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在台北县政府前,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在国民党部前,还没
说上话,就被冠上「非法集会」的罪名,还要「移送法办」,在警力围捕、驱离之下,学生
绝食抗议。七月三十日,台北县长终於承诺召开「协商会议」,并保证「不会迫迁乐生院民
」(否认曾表示「一个月内强制拆除」),大家都说县长有了「善意的回应」。但请注意,
不是不迁,只是不会「迫」迁…
如果政治人物的「承诺」不可恃,放弃捷运工程计画又不可能,那麽要避面乐生院民被
迫迁,比较可靠的法律手段,似乎是设法认定乐生院是文化古蹟,因为据说它是英国哥德式
的建筑…。说来讽刺,也令人心酸,乐生院民的的权利竟要靠房舍来保护,之所以不能拆迁
,是因为「房子」的关系,而不是「人」【注5】,在法律中好像找不到可以支持院民留在
原地的规定与论据。
【注5】其实,「活生生的人的历史」也能成其为古蹟,文化的根柢在人,保存乐生院,是
在保存以人为根柢的文化,一段血泪交织的文化遗产。
宪法学者也许会告诉你(你):
政府只是把院民迁移到更进步、设备更好的医疗大楼,并没有影响他们的生存,也就没
有侵犯生存权可言……
他们对於乐生院的土地、房舍没有产权,所以无法主张宪法上的财产权。所谓「权利」
,是法律上所保护的利益,但没有任何法律明白的说,这些院民享有什麽权利,他们最多只
有请求国家照顾的权利,因为国家有照顾人民的义务,叫做「保护义务」,但是国家如何照
顾人民,有形成空间,叫做「立法裁量」……
行政法老师可能会告诉你(你):
古蹟认定的法律性质是行政处分,而且是一般处分,对於是不是古蹟,要不要认定,主
管机关有一定的决定空间,叫做「判断余地」与「行政裁量」,行政法院原则上要加以尊重
……
依照文资法及地方制度法之规定,文资保存属於地方事项,须由地方启动,除非地方毫
无作为,中央始得代行处理,也就是说,中央原则上可以不管……
行政法院法官应该会直截了当的说:
身心障碍者的权利、居住迁徙自由权、生存权,只是宪法原则性揭示,须赖法律具体明
文,始能主张。乐生院民所主张的权利,法律上并无任何实体法上依据,所以不能作为行政
诉讼的标的,也没有诉讼权能……
的确,从狭隘的法律思维框架,真的可以说乐生院民没有财产权或居住权,也必须承认
,主管机关没有非要指定乐生院为古蹟的义务。但是,乐生院民的权利,不应该只是单纯财
产权或居住权的问题,也不是法律有无规定的问题,它应该是层次更高的宪法人性尊严问题
,这也是宪法为什麽存在的原因。
人性尊严、人格尊严、人的尊严,形诸於宪法条文,写在大法官的解释中,散见在宪法
教科书或学术文章的行间字里,甚至也曾经是国家考试的题目。任何对宪法稍有常识的人,
都会琅琅上口,说上几句,虽不是千篇一律,却也大同小异,冷不防还会冒出一句令人生畏
的外文(面燻乌的!)。
谈到何谓「人性尊严」?学者们会正色的提出「客体公式」(人「不是东西」,所以不
能被「当作东西」),或「核心领域」理论(从里头看或从外头看都可以),再加上「社会
承认说」(相互承认、彼此尊重)。但是,我们可有哪些活生生的实例,可供验证?我们可
曾仔细观察过,生活周遭有哪些人性尊严正在遭受践踏?可曾深刻思考过,有哪些人性尊严
的维护可以从我们身边做起?
如何才算有人性尊严或尊重人的尊严?维持四十五度仰角?授予国光勳章?禁止色情行
业(性产业)?公共场所不准抽菸?还是取消发禁?对临终病人的安宁呵护?对植物人的关
怀照料?对脑死病患的生命尊重?
反过来问:人性尊严如何才算被侵犯?被骂「竖仔」?被无端指责说了「嘿嘿嘿」?被
爆料进出高档汽车旅馆洗澡?被政敌抹红、戴小红帽?升等被同行打压?还是在学校里被罚
交互蹲跳?被剃头示众?被骂连中辍生的「辍」都写错,还不回学校受教?
没有人会否认,人性尊严,就是把人当人看待,但这个人尽皆知的基本常识,内涵又是
什麽?恐怕任谁也说不准确。不过,我们至少可以建立一种「滑动尺度」与「消长法则」,
也就是,地位越显赫,财富越多,权势越庞大,需受人性尊严保障的程度越低;反之,地位
越卑微,财富越少,凭恃月单薄,需受人性尊严保障的程度也就越高,在宪法的天平上,份
量也最重,因为,尊严可能是他们唯一仅有的东西,却往往又无力扞卫。
对乐生院民来说,人性尊严就是他们的唯一所系。
我们不敢说交通建设不重要,也不敢否定专家的经济分析(经济学家总是声称已将尊严
、价值等因素计算进去)。但是,人性的可贵之处,不就是我们可以为了爱而牺牲金钱?而
不是「爱」莫能助。正因交通建设极其重要,才更衬托出人性的高贵。尊严的宪法重量,不
就因为它无法用金钱计算,不能称斤论两。
为什麽,乐生院民宁愿以院为家,与世隔绝,因为:
「你们来的时候,我都躲起来,我很怕你们,因为你们生的美,我们很丑…」
「自在」是人生最难得的一种幸福,最为奢侈,也最难寻觅。乐生院民不是不相信我们
嘴巴说的:「我们不在乎你们的外貌。」只是不愿惶惶然於我们眼神中不经意流露的疑惧、
怜悯和施舍。他们要的只是一点点独处自主的空间和一点点的自尊。这种最悲微的要求,大
有为的政府(不)能给他们吗?
人性的光辉,是如此地容易展现,却又如此地吝於施舍!生命的尊严,看似咫尺之遥,
却又望不可及!当政府官员(穿着制服的人民)说「你咁赔得起?」的时候,也正是人性沦
丧,尊严扫地的时候【注6】。
【注6】不是乐生院民的尊严,他们的尊严是不会被剥夺的。
政府官员,不,台湾人,你们应该知道(或许不知!),粗操寒森、因陋就简的绿荫房舍,
才是他们安身立命的乐土园地;光鲜亮丽、设备齐全的水泥丛林,反而会是断送他们生命的
人间炼狱。乐生院的人权问题正在试炼着台湾人的灵智,看看台湾有没有人性,重不重视尊
严。将来,它可以是维护人性尊严的正面范例,也可以是践踏人性尊严的负面教材,我们的
选择是什麽呢?
台湾人常说自己是勇敢的台湾人,其实,台湾人更应该是仁慈的台湾人。因为仁慈,所
以勇敢。
如果我们可以放弃千万亿元的国家建设,牺牲无以数计的公众利益,用来维护个人
的尊严,哪怕只是为了一个人,甚至是衰残老病,那麽,我们就有最起码的资格说人性、道
尊严,身为台湾人也才是一种骄傲,而不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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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化 紮 根 人 权 抗 癞
▄▄ ▄ ▄▄ 古
蹟 台
湾▄▄ 正
义 历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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