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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把群众运动还给群众
时间Tue Oct 10 12:46:12 2006
※ [本文转录自 DPP 看板]
作者: ChizCake (Chiz) 看板: DPP
标题: 把群众运动还给群众
时间: Tue Oct 10 11:47:58 2006
把群众运动还给群众 / 吴豪人
由施明德先生领军的「反贪腐倒扁运动」如火如荼的进行了一个多月,近来似乎逐渐
的难以为继,声势下滑.势成骑虎,却又找不到台阶可下的窘境。如今唯一「希望」
之所寄,只剩下10月10日国庆日的「天下围攻」计划。然而,诉求已经越来越模糊不
可辨识。
就我个人的看法,若说整个倒扁运动,作为一个试图跨族群党派的群众运动,而累积
了什麽正面的经验的话,那麽大概只有简锡?先生一个人总算可以尽情的在技术面上
演练他心目中的群众运动ABC而已。假设国庆日当天围攻失控,就连这麽一丁点技术
都将归於梦幻泡影矣。凡此种种,都证明了这一场盛大的「群众运动」,和319枪击案
之後蓝军数次占领凯达格兰大道的大规模政治性抗议集会,在本质上完全是一样的:
意识形态挂帅,拒绝理性对话,而且脸不红气不喘的任由媒体及政客介入甚至主导.
因此并不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公民社会里,为了反制国家机器的贪渎,而由公民集结自
发产生的非暴力或不服从的群众运动,更遑论所谓「新公民运动了」。
「群众运动」是一个语义模糊的字眼。在不知民主法治为何物的近代中国,大规模的
群众运动大致上有两种。
政客操弄运动变质
第一种是由政权掌握者发动的,以褊狭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煽动民众「攘外」「安
内」,而究其实际,不外乎转移内政问题的焦点,或巩固政客的既得利益。这种运动
既然是由政权所发动,自然带有明显的威逼恐吓。从「新生活运动」到「文化大革命
」,从「献机报国运动」到「中美断交事件」,政客操弄国民的手法容有精粗之分,
本质都是一致的。简单一句话,这不是群众运动,而是「运动群众」。
第二种群众运动则的确是自发性的集结,而且是针对第一种虚假运动所做的反弹与挑
战,也必然被政权敌视与镇压。美丽岛事件以及天安门事件正是发生在台湾与中国的
两大代表性群众运动。
然而第二种群众运动虽然是自发的,却也有很大的缺憾。因为诉求过於泛政治化,而
且零和游戏的味道极浓,不但谈判妥协的转圜空间窄小,非常容易陷入「镇压或革命
」的陷阱里,同时也简化问题,最後总是让只懂政治语言,不解民生疾苦的政客获利
,乃至掠夺革命果实。毛泽东说:「天下大乱,越乱越好」是一句大奸大恶的政客的
真心话─只有局势大乱,政客才能够浑水摸鱼。
正常民主国家,有法治为基础,即使社会出现重大歧见,歧见的双方也能保有对话机
制,社会也必然存在公正的第三者,例如:媒体、司法或具有公信力的市民团体等等
,使得敌对双方不会为了敌对而敌对,沦为意气之争,而给有心人操弄。所有针对不
同议题的群众运动,最终的目的无非唤起社会的注意,引发公民的讨论,最後立法确
立游戏规则解决问题。绝对不会为运动而运动,为不断制造社会分裂对立而运动─那已
经是夺权革命了。
集会游行法早该废
这一回的倒扁,甚至包括挺扁运动在内,基本上都不是由什麽可敬的「新公民」,而
是由堕落的媒体以及政客主导的假群众运动。他们披着「群众运动」的外衣,干的却
是「运动群众」的勾当。而且缺乏常识到了滑天下之大稽的地步。比方一方面宣称正
在发动超法律的「抵抗权」,而且「阿扁不下台我们就不解散」;一方面却跑去申请
合法集会游行的许可,如果得不到许可就抱怨是「执政党的阴谋」。最糟糕的是,蓝
绿双方拚命申请集会游行互别苗头,却都忘记了现行的《集会游行法》,根本就是戒
严时代的产物,严重限制人民的表现自由,早就该废了。蓝绿双方忽略该法的恶劣,
是因为彼此阵营申请集会游行,都是透过政治人物,易言之,都是特权。我们就没见
到台北市警察局长王卓钧愿意和反对高学费的、最弱势的学生团体或其他社运团体「
协调」而且「有互信基础」!说来说去,政客干嘛给群众特权?为的就是「运动群众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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