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IL (C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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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疑问] 要求我们声援前,可以先回答这些问题吗?
时间Wed Dec 21 09:16:25 2005
※ 引述《ansi54 (笑笑生ﰠNN NI》之铭言:
: 这位仁兄
: 应该是法学界的人吧
: 我觉得你的质疑都满正确的
我是不是学法
跟我的质疑是否正确一点关连都没有
正确的质疑,由学什麽的人提出都是相同的
错误的质疑,由司法院大法官提出还是错的
此点敬请先行明辨
否则把对事的讨论移转到对人的褒贬
会使焦点模糊
: 但是我想说个例子
: 假如你的小孩在外面和人起争执(尚未知晓谁对谁错)
: 双方父母到场
: 请问
: 你是会说这不是我的小孩转身就走?
: 还是任对方家长赏你儿子两巴掌
: 你再自行把你孩子带回家?
: 还是当场打骂给外人看?
: 还是平静地在现场处理完事後再带回家厘清真相?
: 这些去陆委会哭诉的人
: 我想他们是基於一种不平的心
: 看看韩国
: 他们国人被抓外交副部长马上出面到香港斡旋
: 先前一个越裔澳籍的青少年
: 在新加坡贩毒要被判死刑
: 澳洲政府不也是极力与新加坡政府不要死刑
: 当然贩毒是错的
: 问题在於我们背後的国家是如何看待我们人民?
: 试问
: 在整件事情中
: 我们中华民国政府为我们人民做了什麽
: 用民间的说法这是一种"起毛子"的问题
: 有时候我们真的会怀疑中华民国政府真的是我们的政府吗
: 为什麽对自己人民如此不友善?
: 这位法学界的朋友
: 法学专长固然重要
: 但是背後的素养才是支撑一个法律人的要素
: 否则
: 只是变成法律打手而已吧
不用马上就丢一顶法律人的帽子出来
我在上面已经说了
我是学什麽的一点也不重要
回到讨论
你拿家庭的处理方式来类比其实是错误的
因为在同一个国家内
各个家庭并没有彼此独立的司法(或说裁决纠纷)权限
所以不管你在哪个家庭犯错
真要追究责任还是要依循国家法制
但国家与国家彼此具有独立的司法主权
这是国际法与国际政治最基本的原则
一个国家当然可以基於各种考量而「礼遇」他国或其国民的要求
但这不代表该他国有「权利」作这样的要求
用你的话来说
人家要不要给你优惠才是人家的「起毛子」问题
你要拿什麽理由要求别人的「起毛子」必须要满足你的「起毛子」
我没有说台湾政府一定不能去求情
但身为同样都是台湾人的我们(指跟我相同看法的人)
我为什麽要看到我的国家为了一个违法的人去向其他国家低头?
而且不要忘了
香港政府对待李建诚的方式(目前为止)并没有特别劣於其本国人
换句话说
并没有歧视国籍的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
我不觉得台湾政府有必要作些什麽
如果李建诚今天是杀人放火
像你举的新加坡的例子
真的有被判死刑的可能
那基於人道考量由政府出面协调或许还有道理
但现在只不过是被逮捕还没进入审判
请问政府现在介入是要、又能做些什麽?
引渡?派法官过去审理?还是跟港片里面安排人也被关进去保护他?
为什麽不能相信一个法治比台湾进步许多的司法体系?
而且
以台湾政府的实践
对於其他在国外违反当地法律的台湾人
并没有提供经费帮助他请律师
为什麽要独厚李建诚?
我再强调一次
我们不是美国、日本、欧盟、中国
如果国家与国家之间不能彼此尊重对方的司法主权
那身为国际政治与外交上都属弱势的台湾
迟早有一天会成为外国干预本国司法的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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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SIL 来自: 202.178.204.138 (12/21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