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喔 我主耶稣...)
看板NTUniNews
标题[转录]关於政大调涨学杂费的行动
时间Mon Jun 20 15:12:44 2005
※ [本文转录自 NCCU_SEED 看板]
作者: analysis0813 (慈悲圣行屠戮罪恶) 看板: NCCU_SEED
标题: 关於政大调涨学杂费的行动
时间: Mon Jun 20 14:59:24 2005
提出一点想法,梁言:
「政大今天告诉学生,这周三下午两点要开临时行政会议讨论。」
1.抗议/连署
监於政大在期末考,去抗议效果应该不佳。
建议如辅大黑水沟在苦劳上的连署一般,做一个连署网页,让政大学生
去做线上支持:)
2.论述
教育部要求各校调涨学杂费,需求得学生同意。姑且不论这手段我们是否认同
,能利用我们就用。
民法第74条 (暴利行为)
法律行为,系乘他人之急迫、轻率或无经验,使其为财产上之给付或为给
付之约定,依当时情形显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之声请,撤销其
法律行为或减轻其给付。
前项声请,应於法律行为後一年内为之。
调涨学费是个法律行为(至少有教育部函令),因此校方以学生期末考时间跟学生
商量,是趁学生急迫时,使其为财产上之给付之约定(调涨学费),显然对学生不
公平。
我建议主打
调涨无效
3.其他
要求校方在这两天将调涨资料说明,为何要涨?涨了之後的钱要在哪里?都要学
校说清楚,否则将会提出告诉。(看种子、研学愿否作为告诉人)
关於民事诉讼,伯仪应可提供协助(我还没修到:P)
往後要调涨学费,应求校方在行政会议讨论下学年行事历时,应订出一个可以接
受的时间(如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六周,诸如此类),召开公听会,让学生、教师、
职工都能充分了解下,也能同意调涨,始可报教育部调涨学杂费。
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老师之前写过行政决策,应该在决策过程中公开透明
,对我们该是个助力,可找他详谈:)
同系教授陈惠馨是友善校园联盟的成员,政大校方此一粗暴的决策,该也是违反
友善校园联盟的宗旨,亦可找他支持。
ps.监於关於学生事务,研学与学生会亦该拉进来一起行动。同样关心政大校园事务
,之前的龃龉应先放下,替政大学生谋取最大福利才是王道。(建议啦)
等等要考东茂哥的试,写得十分仓促,还请见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4.26.142
※ 编辑: analysis0813 来自: 163.14.26.142 (06/20 15:0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