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伤心岂止息夫人)
看板NTUnSA
标题Re: [公告]进修中文/法律系学会联合声明(更正版)
时间Tue Nov 14 11:49:39 2006
※ 引述《claire920 (喵)》之铭言:
: 进修推广部 中文系/法律系 系学会联合声明 (更正版)
: 法律系系学会
有一个问题其实我想问很久了,但是碍着不想给同学太难
看,所以牵延至今.感谢你公开宣称不想认我这个同学,这麽
说来我就不用留给你当同学的情面了.
10月26日你在共同101教室贴出第一次更正前的两系系学
会联合声明纸本板,请问上面准予张贴日期到95年11月31日
,而且两张告示都是.请问这个日期谁写的?是进修部办公室
的行政人员吗?
如果是你把本应由进修部办公室的行政人员填写的准予
张贴日期拿来自己填了,这会不会构成无权处分,甚至涉嫌
伪造文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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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头淮河之滨,任我们纵横的驰骋;深入敌後百战百胜,汹涌着杀敌的呼声。
要英勇冲锋,歼灭敌寇;要大声呐喊,唤起人民。发挥革命的优良传统,
创造现代的革命新军,为了社会幸福,为了民族生存,巩固团结坚决的斗争!
抗战建国高举独立自由的旗帜,抗战建国高举独立自由的旗帜。
前进,前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前进,前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
前进,前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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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3.1
1F:→ claire920:你可以去问陈先生。 11/14 12:03
2F:→ armed:所以下次别人可以贴海报写2月30日了唷? 11/14 12:14
3F:→ armed:真的要我去问他?他说不记得有此事的话,你可就当场冏了唷. 11/14 12:16
4F:→ claire920:章是他盖的呀,他还有印一份留底喔XDDD 11/14 12:23
5F:→ claire920:我不会当场囧的啦,你也知道11月没有31号, 11/14 12:24
6F:→ claire920:你要怎麽举正是我写的呢? 11/14 12:25
7F:→ claire920:或者是举证不是陈先生写的呢? 11/14 12:25
8F:→ claire920:这很好玩呢。 11/14 12:26
9F:→ claire920:喔对了我改天要办公听会,你要不要一起来? 11/14 12:27
10F:→ claire920:公听会最需要你的提问来炒热气氛了。 11/14 12:28
11F:→ lonelyboat:1.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不同 是想讲无权代理吗? 11/22 23:31
12F:→ lonelyboat:2.那不是私法行为 所以两个都不是 11/22 23:35
13F:→ lonelyboat:盖章是盖章 日期是用手写 盖的人不一定是写的人 11/22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