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ls (summer wind)
看板NTUmed95
标题[公告] 选课单
时间Mon Sep 25 14:19:22 2006
关於服务学习一课程的选课事宜, 系办近日将开放服务课选课系统让同学填写
可以服务的时间梯次,服务课选课系统有选上的同学,选课单才能选这门课(以免
有选这门课但实际没去服务,最後服务成绩会0分),须要请主任加盖服务学习一
教师签章的同学,则最後将选课单交给班代送至系办时,再统一盖章即可.
本学期系办选课单缴交时间为10/9,请同学於10/6前将选课单交由班代,
由班代统一送至系办给系主任签章,来不及的同学请自行交至系办.
班代收取加退选课纪录表送至交系办前,烦请注意下列事项:
1.请同学自行完成「共修学分数」栏,「学生签章」栏及最下方的联络方式(以便
注册组有疑问可即时和您联络),「导师签章」栏须自行请导师签章。
2加选课程「教师签章」栏,须教师签名或盖章(试办网路加退选之通识科目应
贴「加签授权码」代替教师签章)
加选「国文」另须经中文系主任何寄澎签章同意。
加选「微积分」另须经数学系主任蔡宜洵签章。
加选「体育」另须经体育室盖「体育加选」章。
3.加选「进阶英语(一)」,仅须经视听教育馆加盖「xxx老师/95进阶英语(一)
选课专用章」,不需教师签章。(共有9位不同的老师开课)
4.加选夜间(班次E开头)课程,须另填写「夜修申请书」(学生可至注册组网页下载表格)。
5.不加签的课,不论是否有老师签名.请务必以删除记号删除.
学分规定:
6「系所主任签章」栏,均须由系主任签名或盖章。
1)一至三年级学生修习学分数上限25、下限15学分;若经系主任同意,超修者至多
可修33学分、减修者至少须修9学分。
2)四年级以上学生修习学分数上限25、下限9学分,若经系主任同意,超修者至多
可修33学分、减修者至少须修3学分。
3)凡超修或减修学分,均须经系主任於「系主任同意签章」栏签名或盖章。
4)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学生签章」栏之学号旁有印出「延」字者),下限至少
须修一个科目(该科目之学分不限)。
本学期试办网路加退选之科目及计画,请参注册组网页之公告。
班代汇整之加退选课纪录表,请顺号(表格右下角的学号下面有印流水号,便於排序)
之後,并将尚未缴交之学生名单公告或请其他同学转知,以免学生因选课不
符学则规定而遭强迫休学。
谢谢大家的配合!
系办 洪助教 敬上(e-mail:
[email protected], tel:23123456*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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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