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MCSA (台大医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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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校务会议医学院学生代表」选举公告
时间Wed Sep 20 22:35:01 2006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九十五学年度「校务会议医学院学生代表」选举公告
壹、选举内容: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
「校务会议医学院学生代表」选举
医学院大学部代表 一名
医学院研究生代表 一名
注:依据本校组织规程第33、34条之规定,及2006.6.10.校务会议决议,出席校务
会议学生代表:1.当然代表各学院院学生会会长,2.选举产生代表各学院大学
部代表1人、各学院研究生代表1人。
贰、投票时间:
谨订於民国九十五年
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
参、投票地点:
男二舍、女六舍、医图前、西址检验大楼、公卫大楼、西址牙医系馆。
肆、候选人登记领表时间及应缴资料
甲、领表及登记:
(1) 时间:九十五年
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时登记截止。
1. 电子档案部分:
回信至批踢踢帐号:NTUMCSA,告知
系级、姓名、电子邮件信箱,
将以电子邮件寄送﹝候选人登记表﹞。
填妥登记表後,请回寄。
2. 书面表件部分:
将所有应缴交表件(见乙),
回信批踢踢帐号:NTUMCSA,联络当面缴交。
3. 以上两项皆须於截止前完成,方可完成登记。
乙、登记为候选人应具备之表件:
1. 候选人登记表(提醒:纸本与电子档皆须缴交!)。
2. 候选人两寸脱帽半身光面正面相片各两张。
3. 候选人学生证正反面影本及前一学期成绩单各乙份。
4. 候选人得有助选员至多五名,如有则应附助选员之名册、学生证影本、
永久住址、电话。
丙、凡表件不全者,皆不受理其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後选委会得拒绝任何表件之
增补或修改。
丁、登记并接受为候选人者,於登记时间截止前撤回登记者,不得再登记为候选人。
戊、登记时间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记。
伍、医学院选举人资格
本校医学院「大学部在学学生」投票选举「大学部代表」
本校医学院「研究所在学学生」投票选举「研究生代表」
陆、候选人登记注意事项
甲、本次选举设有监察委员若干人,负责监督投开票事宜。
乙、担任选举执行委员、监察委员或选务员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或助选员。
其登记为候选人或助选员者,当然丧失资格。
丙、竞选日期自九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零时起至九月二十八日二十四时止。
非竞选期间不得从事竞选活动。
丁、竞选活动之项目:
候选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规定从事竞选活动:
(1) 举办政见发表会。
(2) 印制、张贴、分发传单海报等,宣传品应加上候选人之签名。
(3) 访问选民。
(4) 事先经选委会许可,不违反选罢法之选举活动。
戊、候选人号次抽签登记时间地点:
九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於医学院B2院学生会办公室举行。
候选人不得委托代理抽签,候选人逾时由选委会代抽。
己、选务员之职权如下:
(1) 协助选委会办理选务,并由选委会协调运作。
(2) 参加选务人员之工作讲习。
(3) 选务人员工作完成後领取工读金。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九月二十日 会长 周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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