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ttack (天然道士)
看板NTUmed89
标题Re: [公告] 共笔罚锾
时间Sat Oct 30 19:59:03 2004
※ 引述《TwoOneboy (新手机0968830017)》之铭言:
: ※ 引述《ctpp (开心就是一切)》之铭言:
: : 很抱歉我漏看了公告
: : 造成了你整理共笔上的不便
: : 但就这点疏失...你所开的罚锾先例我无法接受
: : 首先本组共笔制作与审稿部分都正确无误
: : 目前run外科同学并没有因此而有权益受损
: : 再者这样的公告实效上是不够的
: : 不知你是否考虑过不常上站或是没在上站的同学呢
: : 我知道我漏看了公告...且你也确实公告过了
: : 但考虑以上两点这样的罚锾是不合情理了点
来讨论讨论一下吧~~对事不对人
: 前阵子我漏看了男二版网管公告,不知道没去登记IP会被停用
: 电梯口的公告我又会错意了,以为我的IP没在上面就不用去登记
: 於是我整整一个星期没有网路可以用,让我很不爽....
: 虽然说绝大部分人都知道重新登记IP这件事,可是还是会有少数人不知道呀
: 要定一个严格的罚责前,不能说大部分人都知道了,以此来惩罚少数不知情的人
: 这是民主精神的滥用,实际上这两种情形是不一样的
: 因为表决时那些少数人知道在表决什麽,但上述情形中那些少数人并不知道
所以你认为当一样法令实行时...
一定要确认所有人都得到详细的告知後...才能实行吗??
举例来说
以上述的网路问题而言...我个人认为你要负绝大部分的责任...
漏看.会错意可以是合情的理由....但却不是合法合理的藉口
以法而言...你的确未依照公告去登记
以理而言...如果公告真的不明显...为什麽较多数的人都登记了...却独漏了你
所以我想...你是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没什麽好抱怨的...
: 他们达到了学期初共笔规范的要求,然後却因为"举手之劳"的事情而受罚
既然是举手之劳...那又怎麽不做好...
: 那遇到这种情形该怎麽办呢?这就是管理组辛苦的地方了
: 管理组能做的举手之劳其实很多,像刚刚那种情形,原资料夹中应该会有两份档案吧
比较:
制作.审稿的"举手之劳"---这是规定中所明定的(板上文章宣告)
管理组的"举手之劳" ---上述你所说的并不在管理组工作范围内喔
所以我想...管理组手酸了可以不举....但这却是制作.审稿的责任而不能不做...
那你怎麽能说因为管理组不去做制作.审稿该做的"举手之劳"而说制作.审稿很无辜呢??
: 看哪份上传日期比较新就知道了,这应该不会花太多时间
: 其他管理组能做的举手之劳还有:
: 看到共笔FTP的档名很乱,顺手整理一下
: 同学逾期还没上传,打个电话或寄个信去关切一下
: 看到快到共笔制作时间了,制作组审稿组影像组还未到,打个电话联络一下
: 我自己是觉得,大家都是好同学,也都很懂事
: 管理组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制度的运作,而不是惩罚同学
: 所以我一些规范都没有定罚责,有罚责的也一定有缓冲时间,缺席没来我才会马上开罚
: 上学期有共笔脱稿几天,或是影像组该到未到的人应该知道我在讲什麽....
: 实际运作起来也都很顺畅,除了某人之外,也没有发生过什麽影响共笔制度的大事
: 说了这些,我想表达的是
: 我觉得ctpp说的对,这种情形似乎未达罚款标准
: 既然没影响到共笔出刊,而且大家也都同学这麽久了,这件事是否能够就算了呢?
规定就是规定...
订定了不就该执行吗??
大三时郭锺金老师有说过...台湾人的坏习惯就是...把情放在理法的前面...
管理组已尽了告知的责任...那又怎麽能以没看到作为逃避罚责的理由
大三时我在人行道上骑机车被警察开单...
我连"人行道不能骑机车"都不知道...
那麽我能够以我不知道人行道不能骑机车来跟警察争论..叫他不要开我单吗??
(事实上...真的没有几个人会把所有交通法规都看熟吧?)
那麽我能够说因为我没有影响到任何路人..所以不能开我单吗??
(所以窃以为"没影响到共笔出刊"也不是理由)
因此我认为..该讨论的问题应该是..应不应该罚这麽重??
而不是就此作罢不罚..
虽然管理组已尽了告知的责任...
但我想若在开罚的前2.3天能先PO版提醒.叮咛...
效果一定会更好...
所以..我认为..当然要罚..但罚则应该可以考虑减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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