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rberi (cerbe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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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医学系学生会会长选举
时间Wed May 12 23:06:14 2004
※ [本文转录自 NTUMSA 看板]
作者: etulf (江讲~) 看板: NTUMSA
标题: [公告] 医学系学生会会长选举
时间: Wed May 12 19:30:25 2004
依照新章程规定,系学会会长与副会之选举,需另订办法已实行之,
故参考之前系会章程第五章 第22条 <会长之选举>
并加以修订使符合现况,制定本次选举办法公告如下:
壹、 选举名称:
台大医学系系学会改选会长一名
任期自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六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贰、 投票日期:
於候选人登记参选後,由本会另行公告投票日期,地点,方式,开票时间
等细项。
参、 候选人登记:
时间: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零时正起至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晚上十二时正止
地点:有意参选者请向各班班代登记,或写信至lcat13信箱
最後统一收至选举委员会召集人
费用:保证金1000元(选票印制保证金,选後退还)
登记:甲、候选人登记表:会长之姓名,系级,永久住址,通讯地址,联络电话和经历
乙、个人政见(必要) 及 内阁各部长名单(此名单非必要)
丙、本人学生证影本及历年成绩单一份
丁、连署人之名册,需附学生证影本,永久地址和电话
戊 本人二寸脱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三张
己、每候选人连署人至少二十五名
◎ 以上文件,皆需附书面文件及电脑文件(请自行以WORD格式作业)
资格:甲、候选人前一学期学业成绩不得有二科以上不及格
乙 本会会员
丙、候选人不得有记过以上处分
丁 候选人不得有违反当次选举公告规定之竞选活动
未符上述各项资格要求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若已登记为候选人者,选委会应
即刻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发布选委会临时声明,以昭公信。
其他: 甲、费用不足及表件不齐者皆不受理其报名
乙、凡於登记时间截止前,任一候选人得撤回登记,并同时丧失候选人之资格
丙、凡於登记时间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记,且选委会得拒绝任何表件之修改
肆、 会长之产生:(根据新修订之组织章程)
投票总数达选举人总数之五分之一以上始为有效。
多人竞选,采相对多数决。
同额竞选时,需有有效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伍、 选举人:
选举人资格:本校医学系在学学生皆有选举权(共912人)
陆、 选举委员会名单及工作分配:
待院学会协调各系後将会另行公告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系学生会
20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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