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18 ()
看板NTUmed88
标题[章程变动]会议纪录
时间Fri May 5 00:18:41 2006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Alan18 () 看板: (某隐形看板)
标题: [章程变动]会议纪录
时间: Thu May 4 23:59:51 2006
94学年度下学期台大医学系学会监事会议
开会时间:2006/2/24 PM1:00 开会地点:医学院讲堂
会议主席:曹叶轩 会议记录:丁千芳
与会人员:曹叶轩、丁千芳、刘玮、张佑谦、李柏青、刘昱亚、郭映揆、许皓淳
陈冠州、邱于峻(会中先行离席)共17人
会议主题:修改台湾大学医学系学会组织章程
主席报告:台湾大学医学系学会组织章程於91年修订过後,并未妥善交接给下届系学
会,导致之後各届在会务运作上,情况混乱,无所依据,且至今已有许多
不合时宜之处。本次会议主要目的即为修订组织章程,使其更加完善。
会议记录:
组织章程修改部分如下所列:
1. 第五条:本会会员需符合以下资格:
一、台湾大学医学系在学学生。
二、缴交会费。
2. 第六条第二项:参加本会与中华民国医学生联合会所办各项活动。
第六条第三项:删除。因为「担任本会各项职务之权」即为「被选举权」。
3. 第十一条人员任命部分:以上各部会部长由会长提名任命之。部员由部长提名,理事
会同意後任命之。理事会得视实际运作情形,机动调整各部门工作内容,并得增设临
时部门以供调度。前项临时部门存续期间为一年。
4. 第十四条:监事会为本会最高之监督及立法机构。各年级设监事一名,由该班班代兼
任之,任期半年。各年级选任班代前,应行公告如下:「各年级班代当选後,当然成
为本会监事,任期半年」。监事会议之主席、副主席,於每次开会前由监事互推之。
5. 第十五条 监事之权利义务调整为:
一、监察本会会务之进行。
二、每学期中至少举行一次监事会议,听取理事报告该学期之各项活动内容及经费
运用情形,且须於学期末审核决算。
三、监督本会理事会之各项选举与罢免程序。
四、监事就理事互推之代理人,行使同意权。
五、变更修改章程。
六、制订会务施行细则。
七、监事对於本会会务概况及重大决议案,应对其所属年级成员负报告义务。
6. 第十九条 定期监事会议的召开时间调整为:
一、每学期中至少举行一次监事会议。
二、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
7. 第廿五条 经费来源增列为:
一、会员每学期所缴之会费,金额按上届系学会之收费标准。
二、课外活动组补助。
三、外界赞助。
四、本会各项活动剩余经费。
五、非本会会员参加本会某些活动所缴之费用。拟对非会员另定收费标准,或遇特
殊活动,欲非会员参加者缴交与其同年级之会员自入学以来所缴交之会费总额
,须报请监事会议通过。
六、上列款项之孳息。
8. 第廿七条:理事会之交接应在每年之六月份完成。
9. 补充第十四条:删除
临时动议:讨论本届系学会会费金额
监事决议通过:本届系学会费收费金额将委任各年级班代开会决议之,并於
当学期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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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lan18 来自: 140.112.213.16 (05/05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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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lan18 来自: 140.112.213.16 (05/05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