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nokia (心情其实很洋溢)
看板NTUfin95
标题[公告] 有关置物柜的租用及管理办法
时间Wed Feb 26 23:23:05 2003
※ [本文转录自 NTUfin93 看板]
作者: Greennokia (心情其实很洋溢) 看板: NTUfin93
标题: [公告] 有关置物柜的租用及管理办法
时间: Wed Feb 26 23:22:09 2003
国立台湾大学管理学院뀊 财务金融学系学生置物柜使用及管理办法
(91.09.20 九十一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财金系学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使本校管理学院财务金融学系学生便於放置私人物品,开放位於财金系
系学会(原旧管图)之置物柜,以供学生租借使用,特定此办法。
第二条 欲租用之财金系学生,於每学期期初或期中特定日期及时段内,至财金
系系学会处,缴交租用费新台币壹佰元整,并办理完毕登记及缴费手续,
领取上有置物柜编号之钥匙二把,方得使用该号置物柜。
第三条 租借使用期间,敬请妥善保管置物柜、铁锁及钥匙,如有遗失或损坏,
须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四条 租用置物柜之学生,如下一学期不续租,务必於每学期开始上课第一、两
周内所指定的时间,将钥匙交回财金系系学会,并将柜子清空。如未於
规定期限内缴回钥匙并清空私人物品,其私人物品将视为废弃物处理。
第五条 如下一学期欲续租,将於下一新学期开始上课第一、两周内所指定的时间,
重新办理租用手续。
第六条 租借使用期间,请同学发挥公德心,维护置物柜之整齐与清洁,私人物品
如有遗失,本系学会不负任何赔偿管理之责。
第七条 每学期详细受理租用缴费及缴回钥匙之日期与时段,将於当学期另行公告
周知。
第八条 本办法经财金系系学会会议通过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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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203.6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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