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llchang (背水一战)
看板NTUfin00
标题[公告] 服务二时数认定问题 (重要!!!)
时间Tue Dec 23 13:58:36 2008
今天已经去系办跟助教讨论过,无论是系学会各部门的同学
欲以开会时间来折抵服务时数者,均须附上开会之会议记录 (纸本)
(会议记录需有会议日期,参与人员,会议开始&结束时间、地点、会议内容)
若未附会议记录者,其会议时数将折半记算 (ex: 4 小时只能算 2 小时)
此外,学习各类技术之时间将无法作为服务时数之折抵 (ex: 学习网宣制作)
以下二位同学请补上会议记录,
否则将无法达到通过标准,请领回服务内容表,另外补足时数
9 113
其余尚未面谈的同学:
1.服务内容表请确实并「详尽」填写,不要将众多事件归类为一项目
ex: 拉财金营的赞助,分别向几家不同的金控交涉,请分别条列
2.服务日期请确实填写,不要再被我发现两人参加同一事件却填不同日期
3.希望中午面谈的同学尽量早来罗,这样早点问完我好去吃饭啦..
如果你要一点以後才来,请站内信或打电话跟我说一声
以上,谢谢合作
课助 张家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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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81.202
※ 编辑: billchang 来自: 140.112.181.202 (12/23 14:00)
1F:推 Walksky :所以一月还可面谈吗 12/24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