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sh315 (布希)
看板NTUeducation
标题Re: [问题] 新制实习的时间
时间Tue Jun 6 00:51:33 2006
※ 引述《present (情场杀手)》之铭言:
: 我认为 身为会长候选人的你应该要积极去压迫学程中心出面沟通
: 学程中心和实习学校是有签约的
: 不管是实习生本人 或是学程中心 都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契约
: 再者 教师这个行业应该有较高的理想性
: 如果为了生存就只好认了
: 那麽我真的不知道以後该如何教育学生批判思考的能力
: 因为照你说的第二种状况 对方摆明就是要欺负你
: 我觉得不卑不亢才是好的方法
恩..王前副会长说的甚是,我之前也有回文说我也认为
师培中心该出面沟通,甚至学会也愿意出面沟通...
我会一直秉持不卑不亢的态度争取权利的..
感谢您的指教^^....
江博熙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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