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sh315 (布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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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第十一届教程会长改选再延登记时间
时间Mon Jan 2 13:28:08 2006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 引述《flash315 (布希)》之铭言:
: : 对於lpyd兄此篇好意文章我有不同看法...
: : 我情感上同意您的提议..因为这对学会目前困境是有帮助的...
: : 但在法理现实面上...我认为这是於法不合的..
: : 而我们参予公共事务的最应该依法行政才是...
: : 1.会长是由全体会员选出..等於是会员赋予一年任期的权力..
: : 由1月1日上任至12月31日..时间到了就该下台...不可自行宣布延长任期..
: : 因为这跟自肥没两样..学会没权力自行延长任期...因为延长的任期时间
: : 并未经由全体会员投票同意...於法不合...
: : 2.学会是公共财..是公器..是替同学争取权益的名器...更不可由学会自行
: : 挥刀自宫解散学会...会长没有权力这样做...这跟台大校方不可自行解散
: : 台大行政体系是一样的道理...学会的解散一样得经全体会员投票通过..
: : 不过其实这也不合理..因为凭什麽我们这届的人可以替未来学弟妹决定
: : 他们的学会解散倒闭呢?所以宣布解散学会是完全不合学生自治精神的..
: : 会员也没有在投票时交由现任学会有如此权力...这是完全不可行的...
: : lpyd兄是为学会好我非常了解...我情感上同意您的建议...
: : 但也提出我认为不可行的意见和您交换意见...感谢您对学会的关心...
: 学程学会没有议会制度监督,
: 选务部分也非另外的单位处理,
: 因此在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新会长出现之前,
: 不延长任期或是不宣布解散的话,
: 这种状况到一年以後不相当於倒社?
: 就结果论来说这是相同的。
: 并且因为不能延任,所以无法开会员大会,也不能改选,
: 那试问这学会不相当於倒社?
: 而关於学会能不能宣布倒社,
: 这个部分章程中并没有明定,(有的只有经会员大会表决後)
: 而参考各系所院学会的处理状况,
: 通常都是以延任作为最後结果,
: 否则就是只有走向倒社一途,
: 因此我会直接这样说明。
推 idodo:所以你觉得既不能延期也不能解散吗? 那现在应该怎麽办?y 01/01 15:53
→ idodo:如果一直没人出来选会长的话 不就是要解散了吗? (倒社) 01/01 15:54
→ idodo:抱歉 语气可能有点像是在质疑 @@ 不过这真的是我的疑问
很开心同学对学会的未来表达关心之意...因为要期末考了..所以我简单对同学问我的问
题提出回答说明...也顺便和关心学会的同学交换意见...
目前学会是缺乏会长候选人..所以只要有人选的话..办个选务工作即可产生新会长...
至於卸任的干部们回归会员的身份来补办选务我想也是合法合理的...
只要组成一个选委会公平公开公正的办理选务..那选举就有效力...
因为以学生会是由学代会办选举来看..学代会是民意代表..所以由民意机关办选务是
正确的..那卸任的干部们回归会员身分所代表的就是直接民意啊..
你我只要是会员都是民意机关里的一份子..所以只要卸任干部组成选委会办理选举...
或由热心同学组成选委会办理选举...只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就是有效力..也会被大家
所接受的...届时选出新会长那就不会倒会了...所以吴尚芳前会长最後发的选举公告一
延长选举公告的作法我认为是可以被接受的..也已经是万不得已的作法...
但是少合情合法...但是倘若迳自宣布延长任期或宣布解散学会的话...
那就大大不可且违法严重了...原因我前面已经说了..因为会员并未交付学会这种权力..
学会若违法自行扩权一开此先例後果会非常严重..因为这是严重开学生自治民主倒车的
行为...我认为依法行政是参与公共事务最重要的精神..不能依据结果论...害怕倒会
就迳自违法延长任期..更不可解散学会玉石俱焚..这对现况毫无帮助...
以会员身份回归直接民意机关也一样可以做很多事的..至少目前学会需要的是办理选务
工作..那麽以一介会员身份来办理就足够了...不会倒会的....
最後也希望有志的同学挺身而出参与选举...替同学争取更多福利...
更感谢关心学会的同学们拨冗和我交换意见...祝大家期末考顺利..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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