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爱飞碟(FM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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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第十一届教程会长改选再延登记时间
时间Sun Jan 1 22:15:25 2006
※ 引述《flash315 (布希)》之铭言:
: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 理论上选举公告一是开放参选的公告
: : 选举公告二是候选人名单及政见
: : 选举公告三是当选公告
: : 延长参选公告其实还是选举公告一,
: : 而关於新会长在期限内未选出,可以做以下两种方式:
: : 1.现任干部任期延长,直到办理改选完毕为止。
: : 2.宣布解散学会。
: : 如果是1.的话则现任会长及干部还不算是正式卸任喔!
: : 提供参考。
: 对於lpyd兄此篇好意文章我有不同看法...
: 我情感上同意您的提议..因为这对学会目前困境是有帮助的...
: 但在法理现实面上...我认为这是於法不合的..
: 而我们参予公共事务的最应该依法行政才是...
: 1.会长是由全体会员选出..等於是会员赋予一年任期的权力..
: 由1月1日上任至12月31日..时间到了就该下台...不可自行宣布延长任期..
: 因为这跟自肥没两样..学会没权力自行延长任期...因为延长的任期时间
: 并未经由全体会员投票同意...於法不合...
: 2.学会是公共财..是公器..是替同学争取权益的名器...更不可由学会自行
: 挥刀自宫解散学会...会长没有权力这样做...这跟台大校方不可自行解散
: 台大行政体系是一样的道理...学会的解散一样得经全体会员投票通过..
: 不过其实这也不合理..因为凭什麽我们这届的人可以替未来学弟妹决定
: 他们的学会解散倒闭呢?所以宣布解散学会是完全不合学生自治精神的..
: 会员也没有在投票时交由现任学会有如此权力...这是完全不可行的...
: lpyd兄是为学会好我非常了解...我情感上同意您的建议...
: 但也提出我认为不可行的意见和您交换意见...感谢您对学会的关心...
学程学会没有议会制度监督,
选务部分也非另外的单位处理,
因此在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新会长出现之前,
不延长任期或是不宣布解散的话,
这种状况到一年以後不相当於倒社?
就结果论来说这是相同的。
并且因为不能延任,所以无法开会员大会,也不能改选,
那试问这学会不相当於倒社?
而关於学会能不能宣布倒社,
这个部分章程中并没有明定,(有的只有经会员大会表决後)
而参考各系所院学会的处理状况,
通常都是以延任作为最後结果,
否则就是只有走向倒社一途,
因此我会直接这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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