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ESA (教育学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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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师生座谈记录一
时间Tue May 11 00:03:32 2004
※ 引述《Request ( )》之铭言:
: ※ 引述《NTUESA (教育学程学会)》之铭言:
: : 明确的说,实习之前,也就是办理初检之前一定要修毕专门科目学分(可参考师培
: : 中心的网站),以及教育学分26学分,实习的四学分不含在这26各教育学分之中。
: : 若有错误,欢迎指教。
: 您好
: 那就是说 若是我明年把所有本科系和学程的学分修完 然後接下来去实习
: 那这样要再外加四个学分 是吗? 若是是的话 那这样跟我们要进来前
其实我觉得没特别分什麽内含还是外加耶,应当是看你是第几学年度进来啦
92学年度近来因为师资没育有所调整,所以才会书实习要算四学分。
: 学校所出的简章内容不一 因为当时是说 毕业是要26学分 若是现在外加四个学分
你还是毕业了,只是说去实习时算大辅导的学生,具有台大学生身份,
实际上是有拿到毕业证书呀
: 就等於说我们是要30学分才能毕业 就跟我们之前进来的简章不一罗
理当一致,我觉得你可能有点小误解吧....
: 若是外加的话 那这样我很好奇 是否学校可以在我们考进来後
: 擅自加学分 这样就等於给学程方面无限的权力 他们也可以擅自在我们考进来後
: 宣布要将学分加到50学分 60学分 .....我不知道说 在我们要买这样东西时
: (考学程) 我们买方所知道的价格(简章内容) 可以在买後 由卖方任意加价吗?
: (学程增加学分数).....
这应当不行吧,有违信赖保护原则!
: m......只是有点好奇 因为我们这几天有好几个同学都在讨论这个issue
: 若是有所冒犯 请见谅罗.....再次谢谢学会喔....
有机会面对面讨论,我们会更知道你的疑问也说不定喔!!
欢迎继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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