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eap (钢琴大赛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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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要缴费罗
时间Fri Apr 18 18:51:18 2003
您好:
台端九十二年四月十六日电子邮件,已悉。
有关台端所询大学校院暑期得否开设教育学程课程之问题,
依据本部师资培育审议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原则同意暑
期开课,惟教育学程修业年限应至少二年。谢谢您的来信,祝
平安健康!
教育部中教司 启
备注:
一、如再E-mail,本部接收帐号仍为
[email protected]
二、如对师资培育法规仍有疑义,
请迳至本部全球资讯网站
http://www2.edu.tw/high-school/index.htm/中教司/法令规章项下查询
或电洽语音服务专线(02)23566336。
三、联络人:师资谘询服务小组(电话:02-23565662)
看来是可以开暑修班,不过不能因为暑修而减少修业年限,
就是说大四才考上的人,不管怎样,一定要延毕一年,
就算教育学程的课都已经修完。
这样的话,应该可以找老师来开课,
有人想特别修什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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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7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