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Udebate 板


LINE

※ 引述《aoishingo (十二玉楼空更空)》之铭言: : 板上告位大大好 跟大家请教一下 : 我自己写文章要用的 不是用来辩论的 我口很拙 : 想请问 1有关废除死刑争议 特别是国外的研究 : 2有关废除死刑的各种主张 其主张的来源之文献 : 这些东西大家是去哪里找呢 : 可否提供来源 : 感激不尽 : 穷学生 只有p币可以回报 提供好文一篇。 其他资料嘛……还是请爱用各级图书馆:) 转贴自『南方电子报』 【杀戮的艰难】 作者:张娟芬 1 汤英伸还是王文孝? 出了《无彩青春》以後,第一场演讲就有人问我:「你对死刑有什麽看法?」我心里 「唉呀」一声,感觉好像作业还没写完,就被老师点到名了。 提问的确实是一位老师。那是一个为有意在国中国小任教的准老师所举办的人权营。 我知道反对死刑才是政治正确的。先进国家都已经不执行或正式废除了死刑,而且我 认同的多数社运人士都这麽主张。理由之一是:许多死刑其实是误判。理由之二是: 生命无价,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理由之三是:将人处死只是无意义的报复,使人悔 悟岂不更好。理由之四是:犯罪有那麽多远因、近因,为什麽罪责却仅由罪犯承担? 理由之五是:死刑并未吓阻犯罪,更没有解决问题。理由之六是……。 一定还可以继续列下去的,但是我想了想,抬起头来对「老师」说:「我不知道。」 有一些时刻我是希望有死刑的。有一个朋友借我一本古怪的摄影集。或者说,是一本 照片簿子。那是五○年代的一个美国警探,不知为什麽蒐集了好多死亡照片,做成一 本剪贴簿,里面全是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死像。上吊的,开枪自杀的,生怪病死的。 当然也有很多被谋杀的。 每一帧照片旁边,怪警探会用老式打字机注记简单的案情。有几张照片看过就不会忘 记。其一是一个女人被大卸八块,手臂从关节处裁下来、胸腹中间整个剖开、阴部被 割下、鼠蹊与膝关节处都切开了。凶手是个厨师,典型「杰克开膛手」那种恨女人、 杀妓女的犯案手法。其二是一个亚裔女人的脸部特写,右眼还睁着,左眼及以上的头 壳已经被打烂了。凶手是她先生。其三是一个女人肚破肠流、面目全非。警探的注记 说明,她先生因怀疑她不忠,当着她母亲的面杀她,她尚未死绝,他便已动手分屍, 并用绞肉机重击她的脸。 我得很努力才能提醒自己:年代久远,当初的办案技术想必粗糙,里面应该有很多「 凶手」其实也是被冤枉的。即使如此,看到那些嫌犯无罪开释的案子,我还是感到余 怒未消。我从来没有这麽期待死刑。 有一些时刻,我找不到理由说:「不要处死刑」。例如,就说王文孝吧。看过了吴铭 汉夫妇命案的现场照片,也看过他们的头颅骨,那刀痕,下手的力道,历历在目。我 自问,假如王文孝还没执行死刑,那我会怎麽说?杀?不杀? 王文孝是个没人疼爱的小孩,关於他的悲剧,想必在血案发生之前很久很久就已经开 始了。他被枪决以後,他的父亲甚至拒绝收屍。我对於他的人生未必没有同情,但是 我也想到他最後所写的那份覆判状。先前他至少承认他是主谋、他提议去吴铭汉家偷 东西;在覆判状里他忽然改口说苏建和才是主谋,他只是「无意间」提供了作案地点 。先前他至少承认他因为惊醒了吴铭汉,一时慌张便下手砍杀;现在他忽然改口说是 吴铭汉先向他冲过来的,他只是为了自卫,所以希望改判「过失致死」。 王文孝没有悔过。他杀死了人,还诬赖说是死者先动手;他没有诚恳的面对自己的错 ,没有负起责任,对那些被他伤害的人,也没有感到歉意。这怎麽原谅? 得先有一句真诚的「对不起」,然後才可能有一声宽容的「没关系」。那叫做原谅。 如果打人的人得意扬长而去,被打的人只敢对自己咕哝说:「就当作是被儿子打了」 ,那不叫原谅,那叫阿Q。当罪犯还在诿过卸责,我们要从何原谅起呢? 我也记得汤英伸的案子,虽然已经快20年了。原住民青年只身到台北找工作,职业介 绍所让他到洗衣店帮忙。他做了九天觉得太累,打算索回他的身份证与九天的工资, 不干了。结算工资时才发现薪水还不到职业介绍所承诺的一半,而且洗衣店老板说, 他可是付了仲介费给介绍所的,汤英伸才做九天,得赔偿他的仲介费。算起来,汤英 伸倒欠了一笔钱,所以老板不肯还他身份证。两人争执、扭打,汤英伸随手拿拔钉器 重击老板,以及闻声前来的老板娘与小女儿。三个人都死了。 汤英伸是个力争上游的原住民青年,出身於部落里受敬重的家族。他英俊,聪明,人 缘好;会写歌,弹吉他,撑竿跳。杀人是一时冲动的偶然,原汉的不义结构却是存在 已久的必然。这是一出再典型的不过的悲剧,而汤英伸再贴切不过的诠释了悲剧英雄 的角色。 他被判死刑。许多社会人士高呼「枪下留人」,但救援失败。他的痛悔,现在看来仍 然那麽真切:「我不奢望会得到法律什麽宽容的制裁?甚至那极恶毒的制裁,我也应 当接受。」「一切後悔已经太迟了,但我仍然希望,在双亲的心目中,我仍是一个纯 洁的孩子。纵使这是全然不可能了。」 汤英伸是死刑犯里的模范生。王文孝则是死刑犯里的不肖子。反对汤英伸的死刑大概 是比较没问题的,至少我反对;但我们反对王文孝的死刑吗? 2 反死刑经典名案 有人说丹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辩护律师。他经手许多喧腾一时的案子,芝加哥绑架案 可能是其中最具争议性的。 那是192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打完了,而世人还不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就等在後 面。两个吃饱饭没事干的年轻人,为了享受聪明的感觉,决定干一件超完美谋杀案。 娄伯(Loeb)与李欧普(Leopold)都是19岁,家里有钱有地位,司机专车接送,住 在豪华社区。娄伯高大俊美,是芝加哥大学的风云人物。李欧普身体不大好,但也一 样早慧:他会说15国语言,去年才从芝加哥大学毕业,也是鸟类专家。李欧普迷恋娄 伯,而娄伯迷恋犯罪,一件恶行就这样开始了。 他们租了一辆车,捉了一个14岁的邻居小男生巴比,在车上就杀了他,然後向巴比的 父亲勒赎一万美元。这位父亲正要出门的时候,电话来了。巴比的屍体找到了。警方 循线细心追查,漂亮破案。 犹太社区非常伤心,因为这两个年轻人都出身富裕的上流犹太家庭。「幸好」被杀的 巴比也是犹太人,所以不致引起种族冲突。两人似无悔意。根据芝加哥论坛报,李欧 普说:「奇怪我们怎麽会被抓呢?我们演练过好几遍呀。这只是个实验罢了,跟昆虫 学家钉住一只甲虫没有不同。」娄伯则说:「这只是我人生的过程而已。我会去坐几 年的牢,但放出来以後,我就会有个全新的人生。」 他们的冷血令美国人为之沸腾。当时的处决方式是绞死。巴比的母亲很伤心,但她不 是「以牙还牙」那一型的人。她说她不想看到娄伯与李欧普上绞刑台,但她希望问问 他们两人,巴比死的时候痛苦吗?李欧普从报纸上读到这段访问,他的反应是:「很 高兴。」「高兴什麽?」「她的复仇心并不强,那对我们有利。此外,也有一点不好 意思,不多啦,大概有一点点吧。」 丹诺时年67,接了这案子。 检方预料丹诺会主张心智丧失而做无罪抗辩,但出乎意外的,丹诺一开庭就撤回无罪 抗辩,当庭认罪。如果被告辩称无罪(不管什麽原因,「不是我干的」或者「心智丧 失」),就要组陪审团来审;但如果认罪,刑期轻重只要一个法官就可以判了。现在 情势是「人人皆曰可杀」,当然不要陪审团比较好。而且陪审团有12人,判死刑很容 易,因为责任被分摊掉了。如果让单一法官来判,则两人或许还有生存机会。还有一 个原因是两人被依谋杀与绑架两罪起诉,假如绑架没有被判死刑,检察官就会再将谋 杀部分拿出来审,他们不太容易两次都逃过死刑。认罪了就可以一次解决。 随後的庭讯里,丹诺从不忘记「威胁」法官。「庭上,如果这两个男孩被吊在绞架上 ,那一定是您。没有人能分担您的责任,您无法说,您只是少数服从多数。」这案子 有两位检察官,但丹诺特别眷顾其中一位,因为这位先生很倒楣,刚好姓「Savage」 ——「野蛮」检察官! 丹诺的结辩长达12小时,成为反死刑论述的经典。他说,当律师这麽多年,每一个案 子检察官都会说,这是史上最残酷最冷血的犯罪。但其实被绑架杀害的巴比并未承受 太多痛苦,他从上车到死亡总共才15分钟。「这是一个没有意义、没有目的、没有动 机的犯罪,整个案子里没有一丝仇恨或恶意;他们没有机会残忍哪,除了死亡本身就 是残忍。」 丹诺论述的重点是,娄伯与李欧普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他们脑筋有问题,根 本不是正常人。他们也不可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整个世界才刚打完一场大战不 是?每一天杀掉几百人几千人都司空见惯,那麽你说,娄伯与李欧普的坏念头是哪里 来的?「天命无违,天地不仁。天意的运作是神秘的,我们都是天意的受害者。我们 变怎样不是我们能左右的,老天爷掌控一切,而我们只能演自己的角色。」丹诺认为 ,倘若我们处死他们,则仇恨只会继续喂养仇恨。 检察官则嘲讽丹诺将犯罪原因归罪於世上每一人每一事,唯独被告本人一点责任也没 有。「倘若他们两人有兔唇的话,丹诺先生大概会要我为起诉他们道歉!」检察官说 ,丹诺诉求的是心而不是脑。「巴比有权利活着。但那两位脑子聪明而没有心的年轻 人,却决定让巴比去死。」 最後,丹诺的策略奏效,法官没有判死刑。谋杀部分判无期徒刑,绑架部分判99年。 娄伯与李欧普在狱中教受刑人读书。约十年後,娄伯被狱友以刮胡刀片杀死,得年32 岁。李欧普则在服刑33年之後假释出狱,出了一本书:《Life Plus 99 Years》。他 认为娄伯从未後悔杀人,顶多悔恨被抓。他自己起先亦无悔恨,许多年後才有,十年 之後到达顶峰。他不能理解自己当时犯案的心态。 李欧普出狱後去波多黎各拿了一个硕士学位,教数学、研究鸟类、结了婚,度其余生 。66岁过世。 3 丹诺案的反思 我读丹诺辩词的时候,深深觉得历史是那麽不公平、不可靠。那麽受人推崇的历史文 献,但我读来只觉得薄弱、矫饰,反而激起我的反感。例如他说被害人才15分钟就被 打死了,那不算受苦——这是什麽话?15分钟的死是很漫长的,那15分钟又不是在看 电视!如果此说成立的话,则绞刑又何残酷之有?把娄伯与李欧普吊上去,不用一分 钟他们就死了,按丹诺的标准,算得上是享乐吧。 我因此得到一个启发:反死刑论述不要美化罪犯,不能袒护罪行。否则效果适得其反 。(读到「不算受苦」的说法,我简直一不小心就会昏了头说:「快判他们死刑!」) 丹诺式的辩词最後会推出一个结果,就是反对任何惩罚。一个人如果做错事,那是因 为他穷,他命不好。假如像娄伯与李欧普,既不穷,命又好,还做错事,那他们就是 疯了。 一切都是「情境使然」。但如果可以把一切推给抽象的文化社会,那还有什麽案子办 得下去吗?我们抓到一个政府官员贪污,他可不可以在法庭上说:从小我看我爸爸卖 菜的时候都偷斤减两,而周遭公务员无不喝茶看报,所以我就学坏了?殴妻的男子是 不是应该拿着女性主义教科书上法庭说:你瞧瞧,这社会很父权,我就是这样被刻板 印象养大的,所以我当然会打老婆罗,不能怪我。那怪谁呢?怪天好了。 不过丹诺「反对任何惩罚」的立场至少是一致的。他的意思是,社会是一个整体,不 要老是柿子检软的吃,把责任归於罪犯然後想消灭他了事。他认为对罪犯还是应有所 处置,可是应该是辅导式的,不是现在监狱这种仇恨惩罚式的;更不是死刑这种一了 百了一劳永逸的。 有两点值得一提,第一是或许他当年面对的监狱管理是很不人性的,所以有此看法。 第二是他确实认为应该把罪犯视为病人。罪犯与病人的并置或替换是很有趣的概念; 把罪犯当病人的丹诺显得厚道、温慈,而我们却不时把病人当罪犯(例如SARS横行期 间,以及大众对爱滋病的态度)。 这是第二个启发:用丹诺式的「情境使然」的理由来反对死刑,终将走到「反对一切 刑罚」的地步。(我们要不要走那麽远?) 但更引我注意的是末了那个或许并不重要的细节:李欧普十年以後後悔了。 李欧普与娄伯显然不是汤英伸那一类,而是王文孝那一类,且犹有过之。他们事前预 谋,事後无悔,家境优越无可同情之处,对於被害者家属的伤痛无动於衷,甚且落井 下石。如果依照我先前的标准,绞刑的绳索早该套上他们的脖子。但丹诺为他们挣来 了一条活路,而十年之後,後悔的感觉幽幽的冒出来了。 这样一个反社会人格的家伙都能够悔悟,令我怔忡许久。那麽,今後我们还能指着谁 的鼻子说,「你应该被判死刑,因为你不知悔改」?我们对王文孝是不是太过心急了? 我们都知道,宽恕需要时间。莫非芝加哥绑架案还有第三个启示?也许,悔悟,也需 要时间。 不久前,有个朋友聊天时透露了一个秘辛。他认识一位法官,判过一桩有名的死刑案 。多年後,这位法官偷偷告诉我朋友,其实他後悔判了那人死刑。我听了蛮同情那位 法官,因为他可能得默默承担内心的自责,心里想必很不好受。 此时再想起这件事,忽觉其讽刺。我们对死刑犯多麽严苛啊,「你要认真悔过,我们 才原谅你喔!」但法官判错也不悔过,我们倒充满了体谅。我想,悔过也不是容易的 事吧?越大的过,越难悔。踩到人家的脚很简单,「歹势。」但是把人家杀死了,那 後悔……或许是说不出的吧。自私卑劣的死刑犯可能说不出,高洁廉明的法官也可能 说不出。 在我看来,丹诺赢在诉讼策略,而不是赢在结辩的反死刑论述。丹诺比较接近宗教情 怀:「请你不要看我们的罪过;请看天主的羔羊。」但是,从心理层面来看,人们之 所以寄望死刑,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他是从「准被害人」的角度在考 虑死刑问题。 我不禁想起一个熟悉的故事:「中山狼」。 东郭先生路过中山国,在森林里遇见一只狼。狼被猎人追赶,求东郭先生救牠一命, 他便打开装书的麻袋让牠躲进去。直到猎人走了,东郭先生把狼放出来,狼却说,不 如你好人做到底,让我吃了你吧!东郭先生不从,两人相约问三个人的意见。 大树说:人吃了我的果子三、四十年,现在还想砍倒我当柴烧,全世界都是忘恩负义 的,狼要吃你有何不可,吃啊!水牛说:人用我耕田三、四十年,现在还想杀了我吃 肉剥皮,全世界都是忘恩负义的,狼要吃你有何不可,吃啊!第三位是个老人家,他 怎麽样都弄不明白事情的经过,只好请狼现场表演一次。狼躲进麻袋里,老人家刷的 一声束紧袋口,杀了那狼。 有意思的是,东郭先生是墨家。他之所以经过中山国的森林,是因为某国国君请他去 讲学。墨家,讲什麽呢?当然讲「兼爱」,「非攻」啦。但经过这麽一折腾,他脑子 里全乱了——这下该讲什麽才好呢? 这个故事嘲讽墨家太过天真,笑他们不认识现实的险恶。也许「中山狼」式的考验, 也是反死刑论述必经的丛林?在「准被害人」的位置上待久一点,感觉一下;然後变 成一个更深刻的东郭先生,继续往前走。 4 杀就是杀 在丹诺的逻辑里,恨当然是错的。报复更是火上加油,错上加错。 但我并不是那麽慈爱的人。我还是比较同意盖瑞‧史宾斯在《正义的神话》里说的: 「虽然我们贬低报复,但报复是正义的核心。宽恕是伟大的,但宽恕把人不公平的置 於情绪混乱中,国家的宽厚反而变成对受害者的另一种犯罪。」 史宾斯说:「当我们无法适度惩罚罪犯,人们所看见的是正义流产。」正义流产,非 常诗意的翻译。我料想原文应该是miscarriage of justice,通常我们都不解风情的 直译「误判」,但miscarriage除了「处置失当」以外,确实也有「流产」的意思。 有人贪污我们会生气,有人杀人我们会生气,有人虐待儿童我们会生气;我珍惜这种 愤怒,这种愤怒就是正义感。我觉得我们应该要接纳这种愤怒,而不是贬低之,否定 之。大部分反对死刑的影片都会把重点放在罪犯的心理状态,他的弱势处境、他郁积 多年的愤恨、他那没有什麽选择的人生,所谓「死刑犯的人性面」。但有时候我会不 平的想,这岂不是恰好落入罪犯的逻辑?他有苦衷,他需要钱,所以他抢我钱;但他 可曾想过,我可能有更大的苦衷,比他更需要这笔钱?犯罪常常是自我中心的,除非 是罗宾汉或廖添丁那种义贼,否则往往是弱肉强食,弱势的残杀更弱势的。 《铁案疑云》里,凯文史贝西杀了人被判死刑,他略显无奈的说:「当人们看着我的 脸,他们不是看见我这个人,而是看见犯罪。」这句话初听时,见山是山:我觉得他 说的很动人,事实确实如此。後来想一想,见山不是山:虽然大家的确都是这样看的 ,但是,这样不对吗?我看着德蕾莎修女的脸,便看到她慈爱的善行,那麽我用死刑 犯做过的坏事来认识他、判断他,这样很过份吗? 但再想一想,见山又是山了:反死刑论述之所以需要强调死刑犯的人性面,正是因为 大家都不把死刑犯当人看呀。这不也是罪犯的逻辑吗?你首先必须不把人当人,然後 才杀得下手;无论绑匪杀人质还是我们杀死刑犯,都一样。我们不敢看死刑犯小时候 纯稚可爱的照片,就像绑匪不会想要听人质的生命故事一样,看了、听了,手就软了 ,拿不住屠刀。 去年我去尼泊尔爬山,雇了一个尼泊尔向导。我们一天爬八小时,从有话讲爬到没话 讲。我跟他搭讪:「尼泊尔有没有死刑?」 「啊?」他没听懂。尼泊尔教育不普及,他们的英文都是自学的。 「如果一个人杀人,他会不会被处决?」「处决」,我用的是「execute」,执行死 刑的意思。 「啊?」他还是没听懂。那个字眼太大了。 我换个方式说。「如果一个人杀人,政府会不会杀他?」这次我用「kill」。这样他 就懂了,说不会。 他给我上了一课。「执行死刑」,讲那麽文雅干什麽,难怪人家听不懂!不就是「杀 了他」吗?语言有时候真的是会骗人的,凡是不能、不想面对的事情,我们就为它发 明另一个字眼来蒙混遮掩。其实还不是同一回事? 坏人杀了一个人,结果这诱使我们也不把坏人当成人,也杀了他。一桩杀戮繁殖出另 一桩杀戮。为了杀一个罪犯,我们借用了罪犯的心态,使自己成为罪犯。这不只是正 义的流产;这简直是,一屍两命啊。 我开始觉得有些事情在逻辑上被弄拧了。大部分人痛恨犯罪,我也讨厌犯罪。大部分 人希望恶有恶报,我也认为做错事的人应该被惩罚。我们其实没有那麽大的歧见吧? 但是一说「废除死刑」,大家就吓得好像监狱大门洞开,坏人全部在街上乱窜。「废 除死刑」又不等於「把坏人放出来」!「废除死刑」的意思是「继续把坏人关在牢里 」,不是吗? 我想起王文孝的死刑执行卷。那是苏案里最不重要的一个卷宗,因为它从头到尾只讨 论一件事,就是如何把王文孝打死。我以为枪决再简单不过,但其实得动用十几个人 ,大费周章。王文孝被四个宪兵团团围住,宪兵本来就高,又戴上宪兵帽,更高;只 有一句成语可以形容,那真是「插翅难飞」。 结果那是我对於王文孝最感同情的时刻。一张张照片,是死亡的分解动作。死寂的刑 场清晨,没有人讲话,只有快门的清脆声响,喀擦,喀擦。像断头台的利刃骤然落下 的声音,喀擦。 这样是干嘛?我忽然觉得荒谬。他做了坏事,捅出这麽大一个篓子,害一票人瞎忙了 十几年,分明是个混球。但是看着他被打死的照片,我怎麽不因为正义终获实现而觉 得痛快?不,一点也不痛快。他看起来,那麽弱小,那麽无望。 他在牢里关着,囚衣、脚镣、铁窗,有一天清晨我们忽然把他摇醒,带他到刑场,然 後开枪打死他——这一切所为何来呢? 把他继续关在牢里不好吗?那样我就不必同情他了。 很多人对无期徒刑是有疑虑的。例如那又不是真的「无期」,关个几十年以後就可以 假释,所以他还是有可能跑出牢笼危害社会。还有,他那麽坏我们还花纳税人的钱养 他,为什麽不打死他比较省钱呢? 於是我们又回到了绑匪的逻辑。「人质可能会逃跑,守着他多麻烦,现在就宰了他以 免夜长梦多。」「撕票吧,不要留活口,这样每餐还省一个便当。」对绑匪来说,自 己的便利比人命重要,钱比人命重要。对我们来说呢?也是方便和省钱比较重要吗? 担心他出来危害社会,为什麽不检讨假释制度,把关严格些?怕他吃闲饭,不能训练 他们做一些有产值的活计吗? 很多人对死刑是有好感的,因为死刑有教化社会的功能。虽然我也可以举出实证研究 来反驳,但我宁可说:就算真的有,那也不是理由。杀鸡儆猴本来就是不对的。杀鸡 只能够因为「鸡该杀」,不能因为「要杀给猴子看啊。」如果鸡会说话的话,鸡会问 :「那为什麽不杀猴儆鸡呢?」 有人认为,终身监禁并不好受,说不定罪犯还比较想被判死刑,求个痛快。但这是刑 罚,又不是奖赏,何必投其所好?我们对罪犯采取某种处置,是为了增进社会福祉, 既不是为了故意折磨他,也不是为了刻意取悦他。何况有的人本来就被判无期徒刑啊 ,我们也很少听见他们说:「我不要,我要被判死刑。」 5 决战点:够了没? 我们面对的不是「坏人该不该罚」的问题。大家都同意坏人该罚(除了丹诺以外)。 我们面对的是:罚他要罚到什麽地步?死刑还是终身监禁? 想像一个你最讨厌的罪犯。如果他戴上了手铐脚镣,已经没有反抗能力,但却恰好落 在你手里,你会不会杀他? 唔,我想,我不会。有些人会跟我有不同的答案,但是,你一定会至少犹豫一下。这 一点迟疑,就是我要讲的东西。 如果这坏人正在「跑路」,警匪枪战,而警察碰巧把坏人打死了,那我没意见。因为 坏人对於警察与路人的身家性命,都造成威胁。可是如果警察已经制服了歹徒,还可 不可以把他打死呢?不能。 如果他拿枪指着我的头,但是我们却在一阵混乱里,两人抢起枪来了;我紧张、害怕 、激动,我可能会想尽办法杀他,因为我不杀他,他就会杀我。那是正当防卫。但如 果他已经被绑住了呢?如果他已经失去了杀我的能力,我却还杀他,那是防卫过当。 当罪犯已经入狱、失去了危害社会的能力,我们却还透过公权力来杀他,那也是防卫 过当;或者,其实就是杀人。我们没别的选择吗?有啊,把他关起来啊。 我的论点不是他不该死。 我的论点是我们不该动手。 我们终於来到死刑辩论的决战点:到底怎麽样算「够了」?我们对於罪犯处置的极限 在哪里? 从前,判死刑是不够的。得凌迟,得腰斩,得五马分屍,大家还兴致勃勃的围观。但 是越到近代,我们对「残忍」的忍耐度越来越小。现在死刑用电椅、用毒针、用枪决 ,我们仍觉得不忍卒睹。同样一件事情,以前不算残忍,现在却被视为残忍,可见「 残忍」的概念是社会建构的,「残忍」的标准是浮动的。 残忍不容易定义,但可以迂回的试着逼近。当代的死刑用枪决、注射毒针或电椅,而 舍弃了斩首、绞刑或毒气室,是为了避免残忍,不要让犯人承受额外的痛苦。支持死 刑的人常常强调,现代的死刑已经很人道了,我们为他找了一个最不痛苦的方式,已 经仁至义尽。也就是说,同样是惩罚,如果能够节制至最低限度,那是仁慈;如果过 当,那就是残忍了。 「过当」!是的,就是「过当」。既然无期徒刑已经足以达成隔绝的目的,那麽死刑 就是「过当」,就是残忍。我看王文孝的死刑档案会感到不忍,不是因为他不坏,而 是因为,那是一个社会「过当」地执行其集体意志。 史宾斯说:「当我们无法适度惩罚罪犯,人们所看见的是正义流产。」 我说:「当我们过度惩罚罪犯,人们连看都不敢看。」 我们太低估死亡了。我想起Toshi Kazama,那位清秀温文的摄影师。他是日本人,现 定居美国,花8年时间造访数座监狱,拍了一系列少年死刑犯的照片。美国有的监狱 用电椅执行死刑,有的监狱用毒针。用电椅的监狱说:我们比较人道,因为电一下很 快就死了,不痛苦。用毒针不人道,因为一共要打三针,历时15分钟,时间太长了。 但是用毒针的监狱说:我们比较人道,用电椅不好。用电椅,犯人的眼珠会迸出来, 而且你看到电椅底下接到一个桶子有没有?因为犯人会大小便失禁,桶子就是用来接 排泄物的。说到这里,Toshi直视全场,问道:「哪一种杀人的方式会是人道的?」 还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Toshi说,电椅有两个开关,一个有连上电源,一个没有 。执行死刑的时候,两个人一起按下开关,没有人知道是谁按下的开关把犯人烤焦的 。两个开关不是机械设计上的需要,而是执行者需要分摊责任。 杀戮岂是这麽容易的事!「人人皆曰可杀」,是因为我们不必自己动手。如果是这麽 替天行道的事情,大家怎麽不抢着做?好莱坞电影可以轻易对人开枪,那是因为喷出 来的是蕃茄酱。 6 超完美死刑 有人会说:「废除死刑,陈义过高,太理想了。你看报纸上那些坏人,想想他们做过 的事情,想想他们造成的伤害,枪毙他是便宜他。有些人,实在是罪大恶极啊。」 谁呢?如果现在做民调问大家心目中的坏人,陈进兴一定名列前茅,甚至可能十年之 内都不会再有小孩子叫做「陈进兴」了。但是谁记得陈进兴还有两个同夥?他们不坏 吗?陈进兴做的坏事,他们也都做了啊。只是因为陈进兴最晚才死,媒体聚焦又聚焦 的的结果,他就变成最坏的了。我不是要为他辩解说他不坏;而是要指出,这「坏」 是如何因缘际会地透过媒体折射出来。 如果你还没想起来的话,提醒你一下,那两个人叫做林春生与高天民。很陌生了吧。 谁是坏人?比较近的例子是陈金火。他杀人又吃人肉,丧心病狂,够坏了吧。当媒体 为陈金火冠上「台湾食人魔」封号的同时,够仔细的人会发现,「吃人肉」一事,从 一开始就没有证据。他落网时,瓦斯炉的锅子里有肉与碎骨头,但骨与肉一旦煮过, DNA已经被破坏,无法判定是人还是其他动物。自从陈金火一落网,台中县警察局长 就对吃人肉之说持怀疑态度,因为锅子里的骨头切面整齐,像是用剁的,但屍体上却 是刀切的痕迹。连检察官也表示,没有具体事证,难以证明他有吃人肉。 但媒体不管,还是照样称他为食人魔。食人魔陈金火。 吃人肉之说到底哪里来?陈金火自己说的。他的自白能不能采信?为陈金火做精神监 定的小组成员表示,他们不是测谎专家,无法判定陈金火说词真假,只能够肯定他没 有精神病。 但媒体不管,台湾有食人魔,这实在太有趣了不是吗?他们纷纷这样形容:「惊悚情 节宛如电影《沈默的羔羊》翻版」。汉尼拔一角已确定由陈金火饰演,还缺一个茱蒂 佛斯特,为陈金火做精神监定的心理学家陈若璋雀屏中选。虽然她不是FBI,但是她 也是女的,行了。开麦拉! 如果我指责媒体扭曲,媒体会说:「他自己承认的。」但是,警察、检察官、心理学 家对陈金火的供词都持保留态度,一审判他死刑的法官也说吃人肉的部分没有直接证 据;唯独媒体全心拥抱那单薄而反覆无常的自白,其理安在?与其说陈金火可信,不 如说媒体实在太喜欢《沈默的羔羊》及其戏剧效果了,所以见猎心喜,情不自禁! 而陈金火「承认」了什麽?在审判中,陈金火说那肉是广德强煎给他吃的,他不知道 那是不是人肉。他「承认」的是:他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可能」吃了人肉。但 媒体不管,还是照样称他为食人魔。食人魔陈金火。食人魔陈金火。多讲几次听起来 就像真的了。 这就是「食人魔陈金火」的诞生。可以想像的,要票选恶人的话,陈金火会上榜,但 没有人会记得广德强——除非他说他吃过唐三藏的肉,那就把陈金火比下去了。 陈金火杀了人。他当然不是什麽好东西。陈进兴也杀了人,他也不是好东西。假如在 我的太阳穴贴上电极,可能会发现我早已变成巴弗洛夫的狗,一看到「陈金火」或「 陈进兴」的名字,就出现紧张与愤怒的反应。没办法,这就是制约啊。但当我们说某 某某罪大恶极,那里面究竟有多少是事实,而有多少是媒体折射再折射以後所形成的 制约反应? 我同意我这样讨论死刑,确实「太理想」了。我谈的都是「超完美死刑」:没有误判 、没有程序失当、确实恶性重大、且毫无悔意。我好像站在一个沙滩上,而讨论一粒 沙。其实读过《虽然他们是无辜的》就知道,讨论死刑怎麽能不提到误判? 那些事情,该怎麽说呢,就是触目惊心吧。有一个叫亚当斯的,在公路上搭人家便车 ,那个驾驶枪杀了一个公路警察,但诬赖说是亚当斯杀的。结果亚当斯被关了12年, 而这12年间,那个真正的杀人凶手不仅逍遥法外,还犯下了窃盗、绑架、持械抢劫与 杀人罪。有一个叫米勒的,因谋杀被判死刑,排定时间以後,又得到上诉机会而暂缓 ;结果5年内他一共面对了7次处决日期,其中一次只差七个半小时就要执行了,幸好 他每一次都及时拿到暂缓行刑令,最後终於证明,人不是他杀的。一个叫做麦洛弗林 的,冤枉入狱时19岁,後来重获清白并且得到冤狱赔偿。他说:「如果本州有死刑的 话,我现在早化成了灰,放在妈妈的壁炉上了。」最恐怖的是,《虽然他们是无辜的 》最後说,这些人之所以能死里逃生,都不是靠司法制度,而是靠运气。 误判,那麽多的误判!正义习惯性的流产。逻辑上,误判不是反对死刑的好理由。但 是实务上,误判是反对死刑最有力的理由,死刑支持者最大的恶梦就是误判。关错人 可以赔他一笔钱,杀错人可怎麽赔呢? 我们会幻想,死刑那麽严重,法官一定会格外谨慎。如果不是罪证确凿,怎麽会判死 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有时候正是因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为之付出代 价,於是证据法则、无罪推定,反而松懈了。这时候,谁被带进法庭,谁倒楣。《虽 然他们是无辜的》里面那个搭便车的亚当斯就是这样:被杀的人是警察,所以大家都 想把凶手判死刑;可是那个驾驶还不满十八岁,就算起诉他也不能判死刑,於是已成 年的、「可以被判死刑」的亚当斯,就倒大楣了。 根据《虽然他们是无辜的》,美国死刑的误判比率约是七比一。《经济学人》比喻道 ,如果一款飞机每七架就要摔一架的话,它早就该停飞了! 那说的还是美国的司法水准。台湾呢? 前年一年,台湾执行了7个死刑。「7个?这麽少!」但是台湾代表出国开会,别的国 家听到我们一年执行7个死刑,吓得脸都绿了。 陈进兴一辈子也没有杀7个人,我们已经认为他很坏很坏。据称具有民意基础的死刑 制度,一年就打死7个。——而那7个里面有几个罪证确凿?有几个在程序上毫无瑕疵 ?有几个获得像样的辩护?有几个真的罪无可赦?有几个毫无悔意?有几个永远不可 能悔悟? 可疑的审判品质,动辄喊杀的舆论,薄弱的公设辩护人制度;那7个死刑……我想都 不敢想。我只能说,不反对死刑或许还有理由,但是不反对台湾的死刑,那才真是罔 顾现实,「太过理想」了。 7 痛苦但高尚 倘若我们集体决定放弃了死刑,我将说那是一个痛苦的决定,尤其是当我又想起古怪 照片簿里大卸八块的女子,肚破肠流的女子,头被打扁的亚裔女子。但是,那也是一 个高尚的决定。 我的论点不是生命的可贵。 我的论点是杀戮的艰难。 唯其如此,我们才保住了好人与坏人之间,那一点点的差别。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3.51 ※ 编辑: curls 来自: 140.112.153.51 (04/12 16:31)
1F:推 aoishingo:谢谢 但是这篇看过了 = = 04/14 12:17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Gossiping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