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y1010 (投靠了陌生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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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News] 05/05 网路加退选公听会纪录
时间Wed May 14 00:44:07 2008
转录自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lcou.htm
97年05月05日「网路加退选公听会」会议纪录 97.5.13
一、本学期系全面试办网路加退选之第二学期,本处於加退选结束後向全校教师进行问
卷调查,共有 334人交回问卷,统计结果摘要如下(详细资料及文字意见请上网参
阅「网路加退选专区」、「97学年度第1学期」之「962 教师填答网路加退选问卷
结果」):
1. 现行方式资讯非常透明,是否有助於掌控修课人数与名单?
帮助很大(36%);稍有帮助(44%);毫无助益(3%);
不知道有此功能(13%);其他(3%)
2. 过去有老师抱怨:初选选课的学生,到了开学加退选之後,整班几乎有一半的学
生换了人。您认为本学期此种情况有较为改善吗?
改善很多(15%);稍有改善(33%);情况差不多(32%);
情况更严重(1%);其他(19%)
3. 本学期改为网路退选先结束,再进行一周的人工加签,您认为这样是否会对於名
额浪费掉了的情况有所改善?
改善很多(20%);稍有改善(42%);情况差不多(17%)
情况更严重(1%);其他(21%)
4. 改采网路加退选方式後,是否有较早(提早至少两周)确定修课名单,有利於教
师正常教学及学生定下心来上课?
帮助很大(44%);稍有帮助(45%);毫无助益(8%);其他(3%)
5. 授权码是否有必要限制当周有效?
应该设限(21%);没有意见(或本人无此类课程)(50%);
不必设限,教师自行管控即可(27%);其他(2%)
6. 使用「教师同意加签单」办理人工加签时,是否应该从严限制加签之原因?
应从严限制(21%);维持现状(77%);9其他(3%)
7. 导师是否应该辅导学生选课?
应该(53%);没必要(33%);
不应该强迫规定导师必须辅导选课(7%);其他(7%)
除了利用辅导选课之机会外,还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让学生主动找导师面谈吗?
没有(58%);有(42%)
8. 是否赞成延缓注册之期限由二周改为一周?
赞成(65%);不赞成(12%);没意见(21%);其他(3%)
综上所述,可见由教师的角度来看,人工加退选改为网路加退选是利多於弊,可略加
修正後继续实施。
二、97学年度第1学期之网路加退选作业,教务处目前拟定修正,不同於96学年度第2
学期作法者如下:
1. 第2类加选方式之授权码不再区分颜色或期限,开学第一、二周皆可使用。
2. 第2类加选方式之授权码完全由教师自行以发给授权码加以管控,但体育课程仍
须依「体育选课注意事项」之规定办理。
3. 网路加退选之选课系统晚上之结束时间由9时延长至12时。
4. 导师及系办公室辅导学生选课之方式,由加退选结束後用印确认改为加退选期间
即给予辅导。选课系统开放期间,系所可用公务帐号整批查阅并列印学生之选课
资料,俾随时了解学生选课情况而适时给予辅导。
5. 选课确认改由学生上网确认选课结果,确认後系统自动 E-mail 选课结果清单至
本校计资中心提供给学生之信箱。学生未於开学第四周上网确认选课结果者,概
以教务处之电脑纪录为其选课结果,倘学生於日後始发现选课错误,不再受理其
请求补救。
三、目前本校选课制度中,学生对於登记後分发之方式最有意见,本校管理学院同学曾
建议采用发放筹码之竞标方式选课,虽不失为一具公平性的做法,但由於颇有商业
化之讥,似不宜冒然实施。唯上月底本处同仁至新加坡国立大学参访,该校之选课
制度即采用积分投标制(其灵感来自於当地独特之「汽车标购」制度,藉以控制车
辆大幅成长),似可有效取代第3类课程登记分发目前产生之问题。兹将新加坡国
立大学之选课方式略述如下:
1. 每学期给每个学生1000分,依学生所属系必修与选修课所占之比例决定其中 700
- 800 分可用来标必修课;200-300 分可用来标选修课。没用完的分可一直累积。
2. 非修不可的课或很热门的课,可以累积到四年级时再用高分去标,可有可无的课
则可以少出一点分,皆由学生自己决定每门课出多少分,然後依市场机制决定谁
能修到该课。
3. 例如某课收 400个学生,结果出最高分的第 400个人出的是 200分,则这门课标
到的 400人都扣掉 200分,未标到者退回下标之积分。
4. 为鼓励填答教学意见调查,有填问卷者次学期可多得100分。
四、与会者发言及建议事项:
(注:【】为教务处之说明,未加说明者表示教务处会再研究)
1. 希望能将第三周「教师同意加签单」改为「教师同意加退选单」,以利特殊情况
案例有机会申请退选。
【a. 为使全校课程尽快确定修课名单,俾利教师正常教学及学生定下心来上课,原
则上加退选的办理时间只有二周。第三周仅只是提供给有课程非修不可但前二
周选不到者再有一个可以人工加签的机会,并非让同学们继续选到了最佳选择
後,才退掉手中那些次佳选择,故不宜将「教师同意加签单」改为「教师同意
加退选单」,否则第三周变成了以往的人工加退选,那麽实施网路加退选的意
义就不大了。
b. 倘若真的有不可预期且不可归责於同学之特殊情况,同学们可用「学生报告书」
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教务处会斟酌其情况决定是否同意退选。 】
2. 在学生素质提升的努力下,学校应该尽其最大努力,把讯息确实的告知传达同学
(在电子信件通知之外);也必须让此制度协同下的教师们能够全然了解,不然
其制度之革新将会有很大的限缩,原先改革的美意也会因此变调。
3. 「八十台大、前进百大、环保至上、必能赶上」,非常肯定97学年度将会把列印
书面选课确认单改为网路确认,台大能够实质上做如此大提升,实在为台湾之风
向针,对於带动重视环境保护的气氛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我们非常高兴与雀跃
能够看到这样的改变。
4. 我们承认加签单不是常态,但是实质上我们仍然希望能够考虑加签单是否有印出
之必要?可否开放网路化来完成?
【 希望同学们的观念能够调整过来,认知到并努力设法在开学二周内完成加退选,
那麽使用「教师同意加签单」的数量就不至於太多了。另外教务处原本打算请
老师直接上网输入同意加选,但执行上有很大困难,还有许多老师不愿意使用
电脑。 】
5. 对於97学年度把授权码改成不区分颜色期限,而能省下许多张纸,我们对此亦抱
持相当热烈与积极的态度,盼能结合改良的授权码制度,不需要无端浪费任何一
张纸、不用再无谓牺牲任何一棵树,以最低的破坏程度下,让加签单可以更有效
率的运作。
【 教务处会继续开发网路分配授权码的系统,完成後教师可直接上网申请授权码後
寄给学生。 】
6. 希望第二周周四晚上即开放下载「教师同意加签单」,以利加签周五课程(尤其
是跨校区课程)的同学能在期限内找到系主任并交至教务单位。
7. 周三进行分发作业,下午3时开放查询分发结果,可否同时也开放加退选?周六
的网路选课中午12时结束,可否延长到下午5时或至少3时结束,再进行分发?
【 由於试办初期还有一些老师开学後才提出分发要求之变动:更改加选方式或调整
修课人数,故进行第3类课程的分发作业必须非常谨慎,分发後仅开放查询而不
同步开放选课的原因,是考量万一同学查到有错误来向本处反映时,还有时间可
加以处理。 】
8. 选课系统延长开放期间,21:00至24:00无人值班的时段若系统发生问题,紧急处
理措施为何?
9. 97学年度的选课系统从初选开始就会保留每位同学的 log纪录,请同学们养成登
出系统时按「登出键」而非按「x」的习惯,并且依照系统提示之讯息按「确认」
键,才能真实完整呈现同学们的每一笔选课纪录。
10. 第2类课程应保留教师之自主性选择学生的权利,不适合投标制,第3类比较适
合,以免同学们质疑乱数分发是否真的是随机公平的。
【 投标制的好处在於让是否能选到理想的课程掌握在学生自己手中,达到真正的公
平,而非用电脑乱数分发全凭运气,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做为激励的机制,例如:
有上网确认选课结果者、有填教学意见调查者、有填教学优良教师问卷者,皆加
给点数以资鼓励,则对於改善本校教学品质必定会有正面效果。但由於投标制仍
必须详加研究规划後方可施行,故97学年度第1学期不会采用投标制。 】
11. 理、工、电资学院有许多系是允许学生一学期修习不止一班「学士专题研究」的,
可否开放线上加选,而不必等到第三周才能加签?
【 本处会向各系调查哪些课程系属当学期可以修习不止一班的,将於网路加选时直
接开放各该科目可加选不止一班。 】
12. 个人认为第三周不宜用另外产生授权码的方式,还是使用书面的「教师同意加签
单」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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