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rink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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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News] 教务处最新公告信(关於学生报告书)
时间Fri Mar 7 18:52:49 2008
同学若有以下情况,得填具「学生报告书」请求补办理加选,经授课教师、
开课系所、学生所属系所主任签章表示意见後,送交所属教务单位签请教务
长核定:
1.因学分不足会遭强迫休、退学者。
2.应届毕业生:因缺修学分,会导致本学期无法毕业者。
上两点了无新意
3.
(1)非应届毕业生
教务处的表达能力有待加强,没有应届毕业生不能主张的道理
(2)因不可预期、无法避免
仅有不可抗力事由才能免责
在法律上仅有极特殊的契约或侵权行为需负这种事变责任
立法者亦仅能审慎为之
不过这还是有讨论的空间
(3)且不可归责於同学本身
立法技术上这叫做赘文
毕竟其已强加学生一不需要故意过失的事变责任
(4)之特殊情况,检附相关证明者。
这里是重点
就如同举证责任落在嫌犯而非检方般荒谬
诸君以後选课时
请拍照存证
或将你们的加退选纪录一张张列印下来
以响应学校试办新之节省纸张与能源之初衷
当世界各国都放弃了国库理论时,秉持着台大优良传统的行政人员却永远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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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从前几封函覆可知
单纯不了解新制度的人(像我)
已不太可能退选了
但这几天我看到其他有退选却退选失败的人(如果他们的故事是真实的)
遭受学校这样的待遇
虽然已经跟我无关了(我己经积极面对我的新课程了)
但...这是不对的吧...
对於前面有些版友对我们的不以为然
我也只能给你们祝福罗
毕竟以如此认知 所有处罚的法律效果都是被处罚人应负的责任
上天祝福你们继续注意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
也祝那些退选失败的同学最後有好的协商结果
并为不小心看到这篇冗长废文的版众们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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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73.12
※ 编辑: goodrink 来自: 59.112.173.12 (03/07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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