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henakuo (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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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观点]振兴农村责无旁贷─农委会对联合报社论之回应
时间Mon Apr 13 13:38:58 2009
振兴农村责无旁贷─农委会对联合报社论之回应
文/农委会
(原文请见小地方新闻网:http://www.dfun.com.tw/?p=11491 )
编按:
本篇文章为农委会针对联合报4月8日社论「农村再生的美景,为何让农民深感疑惧?」提
出的回应,原标题为「振兴农村责无旁贷─农委会将用心沟通化解疑虑」,但为了让读者
了解前後文脉络,更名为「振兴农村责无旁贷─农委会对联合报社论之回应」,但於文章
开头,仍保持原标题,以表达作者原意。
文中之照片与图说为小地方编辑增补,另为阅读之便,文章有若干段落略有拆分,但文字
并无删减,为全文刊登,仅此说明。
拜读贵报昨(8)日社论「农村再生的美景,为何让农民深感疑惧?」一文,对於所提期
许与指教,本会谨表敬意,然其中亦有若干误解之处,至盼能借贵报一隅略做回应:
农委会做为全国最高农政主管机关,振兴农业、照顾农民与活化农村一直是本会的核心任
务,然而为了使资源运用更有效率,法律的制订也应配合不同的任务需求有其分工。
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稳定农业产销,增进农民所得及福利,提高农民生活水准」,
本会早於民国62年完成「农业发展条例」立法实施,并配合社会变迁多次加以修正,此外
政府更以12年编列1500亿元农发基金落实对农业与农民的实质帮助。
然而,农村发展至今,人力老化与人口外流带来农业发展的困境,而农村景观紊乱、生活
机能不佳,土地问题难以解决,再再成为农业转型发展难以突破的瓶颈,更无法吸引青年
人力回乡;此次本会提出「农村再生条例草案」就是以解决并突破上述这些问题与困境为
出发点,期望藉由该条例美化农村景观、活化农村生活机能,从而带动农村产业发展,达
到建设富丽新农村的目标。
农业发展条例与农村再生条例,都是农委会藉以振兴农业、照顾农民与活化农村的政策工
具,各有任务、相辅相成,就好比医生开的感冒药处方,里面有退烧的、止咳的和消炎的
药物,病人知道要3种都吃下去感冒才会好;而如今质疑农村再生条例草案「救农村却忘
了救农业」,是不是就像质疑医生开的止咳药水无法退烧是一样的道理呢?
也有人质疑农村再生条例草案内容「重外观风貌却忽略精神内里」,这或许是对主政机关
是水土保持局的疑虑,认为搞硬体的怎麽会懂精神建设,其实水土保持局多年来在农村社
区营造的努力与成果,在农村早已累积许多成功经验与案例,尤其在培训农村人力、凝聚
社区意识方面更是受到农村居民的肯定。
921地震今年就要满10年了,过去10年来,水保局陪伴不少农村社区从瓦砾中重新站起来
,协助他们透过互动参与找寻愿景,今天国内外游客来到南投鱼池乡的涩水社区,盛赞「
台湾小瑞士」美景,饱览生态之余又消费了农产美食、民宿、陶艺及竹炭工艺产业,这些
可都是我们与社区居民共同努力的成果。
如今我们推动「农村再生」,正是要扩大这样的社区营造成功经验,希望帮助更多农村社
区找到自己的未来,「农村再生」是要以农村环境的改善,为农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好的
环境,根本不是如质疑者所言「只是发包工程」而已。
至於条例草案被外界质疑「扩大农业部门的权力,削弱农民自身的支配权」、「充满行政
权力的专断」,我认为这也是错误的理解。
农村再生条例对於农村社区计画的提出与审查有完整的程序规定,计画要先经地方政府审
核才会到中央,这是分权的落实,也是目前各部会普遍采用的计画审查方式;至於「政府
以行政力介入改造,可能造成农村单调化、庸俗化及水泥化」的质疑显然是多虑了,因为
农村再生强调的是居民自主,因此许多建设项目强调「农村居民自行雇工备料」,农民自
己设计家园、自己动手,水保局主要是提供资源与协助,希望大家不要低估农村社区居民
的活力与创造力啊。
我们持续努力下去的动力来自於农村居民的热切期待。这些年来,水保局同仁的脚印踏遍
各地大小农村社区,某位921受灾重建社区村民说过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他们说「这些
年来,水保局不仅修补了我们的家园,也修补了我们的心」,因此,即便有误解,对於质
疑与挑战的声音,我们感谢他们对农业、农村的关怀,也愿用心沟通、化解歧见,更希望
有机会安排这些朋友到农村实地走走看看,让农村乡亲亲口表达对社区再造的渴望,大家
都是为了农民、农业好,我衷心企盼这个最大公约数可以在未来帮助我们化解歧见,给台
湾农业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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