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henakuo (Athena)
看板NTUcontinent
标题[新闻]朱敬一:非薪资不剥皮 受薪阶级剥三层皮
时间Wed Mar 11 10:06:49 2009
2009/03/09 联合报
行政院规划要自二○一○年起推动老年照护的保险,引起了外界若干或正或反的讨论。将
媒体报导略做整理,我们发现外界质疑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基层照护人员不足与准
备因应不及,推动太过仓促;其二是老年照护的享用机率太低,多数人因预期不高,恐怕
配合意愿不大。这些质疑基本上都言之成理,需要政府做进一步估算。在此,我想要提出
另一方面的顾虑:保费结构。行政院目前还没有推出将来老年照护保险的保费结构,但如
果其设计是与现有的全民健保相当,那就有问题了。
健保保费 不利受薪阶级
依据全民健保法,台湾健保的收费,基本上是以薪资为基础—高薪者缴交的保费高、低薪
者保费低。至於少数的自营工作者、雇主与其他无工作者,当然有例外的规定,但那是极
少数。虽然受薪阶级的保费缴纳包含受雇人、雇主与政府三方面,但保费计算的基础,却
都是被保险者的薪资。换言之,如果某上市公司董事只领基本工资,却每年领一亿元董监
酬劳与红利,则他每月所缴的保费就只有四百多元。相对而言,如果某受薪阶级每月薪资
廿万,则他每月就要支付保费四千六百四十元。此例虽然极端,惟其要义是:我们的健保
保费是对高薪阶级极不公平的设计。除了容易观察的薪水,健保费架构等於是对於资本利
得、红利、董监事报酬等所有其他所得,通通不予计算或以最低标准计费。
有人说,由於高薪资者所缴保费高,故台湾的健保同时兼具保险与分配公平两种功能。我
认为这样的说法只对了一半:台湾健保的分配功能不止是高低薪水之间的重分配,更是在
受薪阶级与「非薪资高所得者」之间的重分配。前者是公平的,但後者却是极不公平。
社会安全 理应移富济贫
大家都知道,全民健康保险是社会安全架构的一环,但是若大部分的收费都来自薪水阶级
,则这个架构就不符合德沃金 (R. Dworkin)社会安全的哲学理念。目前台湾的所得税制
已经极不公平,对於大富豪的资本利得不课税,而他们的遗赠税税率也降到极低。但是受
薪阶级的税负却是完全没有豁免,边际税率甚至可以高到百分之四十,已然是一种扭曲。
在这种情况下,健保收费再以薪资所得者为主,这是扭曲的平方。万一老年照护的收费又
是依薪纳费,这就是扭曲的三次方。通常,扭曲到了三次方,选民的支持度可能就流失了
。
前一阵子卫生署与中央健保局所讨论的一点五代健保,在精神上其实就是「非薪资所得要
纳健保费」。这个想法在概念上完全正确,也合乎真正的社会公平理念。但是该制度唯一
缺点,就是「十八万元以上就须缴纳」的门槛太低,以致干扰到太多人,反弹自然就大。
比较理想的办法,是将门槛拉到大约一百万或一百五十万。门槛那麽高,大概不会影响那
些偶尔兼差打工的赚外快者,但另一方面,所得超过一百五十万门槛的人,也绝对没有理
由硬拗,说自己一百五十万的所得免纳健保费。如此一消一涨,赞成者增加,反对者锐减
,改革有希望了。
保费公允 才能扩大保险
可惜的是,健保局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公关与民众反应,草案早早就胎死腹中。少了非薪
资高所得者纳费,必使薪资所得者极为不平,阻力自然也大,将来要再推老人照护保险,
可就难上加难了。
(作者为中研院院士、中华经济研究院董事长)
--
blog:
http://yaowords.pixnet.net/blog
album:
http://www.flickr.com/photos/athenaflickr/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