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fif (if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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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民世代的觉醒: 一份想像中的论纲
时间Thu Sep 28 15:07:57 2006
<公民世代的觉醒: 一份想像中的论纲>
知道不可能有完美的公正和自由并不能让我们放弃对公正和自由的理想,
也不会使我们觉得这些理想与我们的现实世界不合或无关。
我们还是用公正和自由来评估我们的世界。
……我们以同样的理由,用公民和共同体理想来评估我们的世界。
~~欧菲德(Adrian Oldfield)
前言
2006年的夏天,台湾社会对整体政治现状的不满与愤怒,由第一家庭接二连三的贪腐疑
云作为导火线而爆发了出来。从知识份子发起的715声明与连署,到百万群众一人一百
倒扁捐款、凯达格兰大道静坐反贪腐的九九运动,在破立之间,这股从社会上层到下层所
凝聚出的巨大力量,是会成为推动政治改革与民主深化的全新力量,还是会沦为肤浅短
暂的政治动员、理想的消费和激情後的虚无,这全看人们是否能在行动与反思的辩证中
,对踏出的每一步深思熟虑,并不忘以宏观的历史视野在多元对话中交叠出对未来的共
同愿景。众人可以创造历史,但这样的创造并非全无条件限制亦非恣意妄为,那都不会是
进步与自由的展现。当愤怒红流的沉重步伐撼动大地,轻盈的想像力之翼将再度展翅而
飞,用自由去追寻一个理想的新方向。一份仍在想像中的行动纲领,就像暮色中的孤雁
,期待能会集同伴一同前进,期待黎明的宣言,也期待能在天地间找到一个共同的归宿。
2006/9/25 泓流
I.台湾民主的瓶颈
1.
台湾的民主政治目前处於有形无神的情况,正因为空有形式但缺乏实质精神,民主的旗
帜正在失去感动人心、号召热情的力量。当民主的精神内涵,也就是一种对民主价值的
信念不再为人们熟知掌握,民主的形式恐怕也就无法有效及时地因应各种社会条件的变
化,德国威玛共和的崩溃与纳粹的崛起便是一次沉痛的历史警示。
2.
当前台湾的民主虽有主权在民、五权分立、保障人权等宪政体制、定期选举和政党政治
的雏型,但实际运作起来仍有许多不够完美、不尽合理之处。制度配合现实做渐进地修
正调整以趋近合理状态,其中会有摸索实验、短期空转的成本并不以为怪,其中若出现
政策辩论或法案角力亦属正常。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民主也不是一蹴可矶、不会犯错
的。民主的城邦是需要世代同心、全体协力、一砖一瓦,在前人的基石上去搭建新的楼
层。民主的进步与深化需要的正是台湾先民们那种荜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奋斗精神。
3.
然而由於台湾历经殖民与威权统治的历史脉络,虽当前的政治已步入民主化,但在国家
认同与转型正义等问题上出现争议分歧,进而让族群政治获得发展。当认同成为选举的
动员筹码,选举又成为展现认同的政治舞台时,每一次的选举不再成为选贤与能,而变
成了一种宣泄对他群不满的情感械斗。选举不再比好而是比烂、比「爱」。台湾社会因
为政治的密集动员,快速地达到了多元族群的自我认同,但对於多元族群之间的相处之
道与共同秩序的维系不但缺乏长期的投入与建设,反而在每天层出不穷的政治议题中不
断地消耗共同体间的互信基础。当极端的多元主义思潮因此抬头,民主体制不但可能动摇
,政治共同体也有可能因此分裂、瓦解,这些情况都不见得是共同体成员的最大福祉。
4.
另一方面,台湾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也为民主带来严酷的挑战。财团、政党、媒体彼此
勾结,成为一群权力菁英集团,以私利主导公共政策的走向,并试图误导公共舆论,洗
脑民众,削弱公共领域的批判力。资本主义也强化了社会上追逐个人私利的价值观,使
得个人与公共事务之间产生疏离,公德公义等价值沦为边缘观点。而来自新自由主义全
球化的竞争压力,与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亦造成社会阶级间的对立条件。这些由资本主义
带来的垄断、疏离和剥削都考验着做为维系群体政治秩序的民主制度。
在上述等问题相互交织、彼此影响下,空有形式的民主已不足以因应当前复杂的挑战与
危机,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强调公民社会这个支持民主制度的重要面向,重新建构民主
实质而深刻的内涵,让台湾能够成为团结合作、追求自由与公正的公民共同体。
II.公民社会的理据
1.
台湾的公民社会论述做为一种现实政治的策略,在80年代前大多是采取国家-民间二元
对抗的思维,以争取在威权体制下社会自主性的空间。80年代解严後,社会力获得蓬勃发
展,公民社会的形塑有了社会条件的支持,在公共性和公民审议等概念上也开始获得重
视。然而当前公民社会的实践在政治上受政党对立的挤压,在社区发展上,则受地方保
守的政经势力抑制。公民社会虽然逐渐成为冀求在蓝绿之外寻求第三条路的思考方向,
但在其内在价值的证成、结合台湾社会结构分析与具体实践方式的论述上仍显不足。
2.
在西方民主政治的传统中,对理想公民的想像常随着时代环境的变化而有所不同,进而
出现典范之间的争辩与转移。也正因为西方民主面临了个人主义过度发展、公民对选举
的冷淡、多元文化间的紧张以及民众对福利国家的过度依赖等问题,在历经自由主义、
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的辩论後,1990年代便兴起了许多公民理论,回归公民成为谋
求个人与社群、积极与消极、权利与义务、多元和团结间平衡的重要关键,也成为当代
民主思潮的新趋势。参考西方公民观的辩证发展,能够提供给我们许多思想上的资源与
借镜,但有效的公民社会论述价值证成仍要基植在台湾现实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
结构分析之上。
3.
自Isaiah
Berlin在其着名论文<两种自由概念>将自由区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并论证积极自
由的追求可能会导致消极自由的丧失,而这终将动摇整个自由主义传统保障个人自主性
与基本权利的基础。在此之後,近代西方右派自由主义者便过度主张政治自由的本质必
然是消极性的,也就是将自由界定为人们在追寻既定目标的过程中外部障碍的阙如,换
言之即是一种不干涉的自由,由此可推得,国家不得干涉个人,个人除了避免去干涉他
人的自由外,公民与公民之间便不需有其他额外的责任与情谊。过渡强调政治自由消极
面的结果便是权利优於义务,人人在共同体保障的
自由范围内从事利己行为,对於推动共同体内公平正义的义务却不愿担负,甚至对任何
由政府计画的再分配政策所产生的干涉效果都不予信任。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所造
成的贫富差距扩大效应下,消极自由对於共同体中的弱势者、受压迫者反成为了一种嘲
弄。此外,正如马克思所批判的,这种公民权利观基本上并未超越一种狭隘的自私人性
观,它将个人看作是孤立的个体并退缩到自己的领域。消极自由让公民退回了自己的堡
垒,却让公共的广场冷清荒废,一些思想家们赞扬政治狂热可以就此被抑制,然而在公
共环境恶化、公共问题繁复、共同体内因多元差异而充满纷争的今日,间接造成了个人与
共同体、我群与他群之间的疏离,进而产生一种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感受,最後更可能汇
集成为对民主的不满与愤怒,反民主的政治狂热是否会因此死灰复燃呢?
政治自由其实仍然存在另一种论证方式,并非前後一致的政治自由就必然为消极自由。
在共和主义的传统中,自由并非不受干涉,而是不受支配。当干涉是透过公正的法律程
序且追求的是公共利益,干涉固然会限缩自由,但并不会危及自由。然而支配无论是采
取什麽形式,那怕是受一个善良顾主的支配,那怕是受媒体广告的支配,公民都变成了
失去自由的奴隶。积极的政治自由并不否定消极自由的重要,但它所主张的非支配自由
更支持在公正的法治基础上,透过干涉去追求公共利益、落实社会正义,唯有消除所有
形式的支配与压迫,我们才算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我们也才能尝到真正自由的滋味。
4.
公共利益如何认定?真正的公共利益必须保障公民无支配的自由,也应该促进政治共同体
的正义,因此公共利益只能透过公正的干涉来实现。公正的干涉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
之上,在程序上,是否受到支配或非正义的问题必须纳入所有利益相关人,并使确保非
支配与正义的因素让一切相关人了解。在决策上,除了透过投票之外,更应在事前和事
後加入充分讨论与修正的权利与机制。
当国家为少数人私利所引导,法律为特权人士所操弄,行政官僚决策时又面临资讯不对
称时,公民社会便成为导正国家,修正决策的重要力量。审议式民主在促进不同观点间
取得共识的作用上,可弥补代议民主的不足。此外行政民主化,即行政透明化,扩大公民
对行政的控制权,亦是20世纪的发展趋势。
5.
公民不只是由抽象概念所架构出来的权利义务规范与其相关制度,支持这整套制度更关
键的因素乃公民的德性以及从中延伸出来的实践。制度与公民德性间乃相辅相成,缺乏
公民德性,则制度可能会因为过高的防弊成本而崩溃,缺乏制度配合,公民德性则易受
操弄、腐化,最後使得共同秩序缺乏稳定。
我们没有必要从绝对的利他主义来建立公民的人性观,那是不符现实的;我们也没有必
要将社群价值与个人自主性对立起来或建立层级,因为两者实为相辅相成。然而要点出
来的则是,在现代社会中个人绝非自足地存在,个人与他者之间是具有相互性的,个人
在追求自利的过程中不但会涉及他人的利益,自利行为本身也是和共同体的发展密切相
关,「覆巢之下无完卵」,共同体秩序的合理性正是在这样的理由下成为公民间共同的
关怀、一同努力前进的目标。为此,公民彼此之间需要建立承诺与责任,公民德性便成
为维系这种互信关系的「共善」,公民德性做为共同体内的「共善」本身并不是一种整全
性学说,它并非要指导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共善不是要将多元价值同质化,或刻意忽
略多元文化差异的现实,它本身仅仅为的是能建立一套由共同体角度出发的伦理标准,
协助公民之间建立相互义务感,使得公民在追逐自身幸福的同时,也能以公共利益为依
归,让共同体更能实现正义,个人的幸福也更能被保障。共善本身并不是乌托邦所在,
但它却是确保我们能共同向理想迈进,不使乌托邦变成仇恨、恐怖与极权的重要价值。
当我们在政客的叫嚣、冷血与腐败中看不到希望时,改变就从我们自己做起!让我们自
许成为这样的公民:我们需要更坚定的勇气与作战的意志,扞卫我们的共和国,守护一
种正义而和谐的生活方式,而不是让它在外敌的胁迫下屈从、在内部仇恨之火中自我毁
灭;我们需要更多公民良知的反抗,以重振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我们需要更多积极的聆
听与沟通取代阴谋论与毁谤;同理异己是尊重与宽容的开始,异中存同更是友爱的表现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需要更积极地参与身边的公共事务,以行动的力量去导
正假公共之名以行的政治动员、市场消费;公民们共同的敌人是腐化的趋力、蔓延自私与
分化的瘟疫、奴役自由与独立思考的支配、缺乏透明公正的干涉、忽略差异的压迫与同
化。公民社会必须团结起来,才能够重新建立批判性的公共领域,成为提升民主品质、
促进共同体进步的关键力量,这首先便需要公民们对於公民德性的自觉与实践。
目前台湾社会普遍存在的民间伦理有其历史文化的脉络,却并非所有价值都利於公民德
性的产生。这便有赖於国家与公民社会协力讨论、制定出有效的公民教育政策,提供公
民足够的资源与机会去发展公民德性,透过制度去慢慢移风易俗。尤其要强调的是,公
民教育绝非填鸦或考试便能见效,公民教育是一门实践性的学问,必须起而行、做中学
,并在行动後进行反思,因此公民教育的第一步便是积极地投入个人身边的公共领域、
积极关心公共事务。
6.
公民身份目的除了在确保个人自由与共同体正义之外,思考公民身份的出发点仍必须建
立在现实的历史脉络。公众本身是异质的、多视角的,因此,公民社会不该是建立在男
性「公私二分」的思维上,公民身份也不是普遍主义式的抽象概念,而是要配合多元文
化的现实,既要重视公民之间的责任伦理,也要重视公民之间的亲蜜关系,并且需以差
异的公民身份来提供弱势群体的相应权利,以实现族群正义、文化正义。公民社会并不
希望造成强势群体的活跃,与弱势群体的沉默,而是鼓励不同群体以不同的方法来参与
民主,并在一种更细腻友善的环境下让不同群体间彼此同理,进而去欣赏对方
7.
「在民主国家里,结社的科学是一切科学之母,结社的学问有进步,其他一切才有进步。
」托克维尔在分析十九世纪的美国民主时就指出,美国充满活力的公民结社为其民主政
治提供了培育民主公民的丰裕土壤,活跃的公民结社一直是公民社会的生命之源。公民
结社本身并不一定能培育出公民德性,在历史上,公民社会可能更多的是以经济或宗教
性活动为主,19世纪的哲学家黑格尔便认为,公民社会仅是一种布尔乔亚性格式的「需要
的体系」,是市民之间受自利原则和效益主义所趋动而组成的分工互赖体系,尚未具有
公共性格与公共权威。而20世纪的哲学家哈伯玛斯则认为,追求自主性和批判性的公共领
域在西方是从沙龙、咖啡厅等人们聚会谈话等处还有报章杂志、文艺评论、期刊与资讯
流通等场域发展起来,但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政党、官僚、大众媒体和利益团体的发展
,公共领域已逐渐失去批判性而「再封建化」了。即便如此20世纪的公民结社仍热潮不衰
,非政府组织(NGO)和非营利组织(NPO)兴起甚至逐步在建立跨国网络,有学者甚至以「第
三部门」来称呼这股势力,民间组织俨然与国家和市场鼎足而立。
公民社会和国家与市场间的理想关系是什麽?这三者应具有不同的运作逻辑,而彼此可
能会有合作也可能发生冲突,公民社会的运作逻辑是自发自主且较能以公共和进步的观
点向市场的不公与庸俗提出批判反思,向政府官僚决策的缺陋提出建议与修正,公民社
会的建立有希望成为解决共同体纠纷的机制。但公民社会亦有可能为市场和国家所入侵
,例如利用公民自发行为作为营利或政党动员的需要,另一方面,以目前台湾现实环境
来看,脆弱的公民社会有时亦需要国家和市场提供资源补助。推动公民社会的运动者如
何能在获取资源与确保自主性上取得原则性和策略性的平衡,这都考验着公民们的智慧。
8.
公民社会并非由知识菁英所创造,而是所有共同体成员的实践成果。然而当公民社会作为
一种欲改变当前台湾政经结构的社会运动时,便需要一群公共知识份子身先士卒,建立
论述上、伦理上和组织上的试验与反思,以启动社会变革的力量。公共知识份子的关怀
重心在於公共领域,但不是那些高谈阔论却不为其言论负责的人,不是那些滥用学术权
威为道德权威的人。公共知识份子以其专业为公共问题进行理性反思,在各种情况下公
正地考虑所有相关观点,平等地对待各方利益,并且勇於在公众陷入沉默或狂热之时以
公共和进步的要求向无知与权力提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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