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cat (资深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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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学法修正是终结大学校长选举乱象的关键
时间Thu Mar 24 00:29:02 2005
2005.03.23 中国时报
大学法修正是终结大学校长选举乱象的关键
中时社论
「教授治校」、「大学自主」两个名词在台湾学术界已经流传近廿年了,但究竟它的
内涵是什麽,许多人(包括大学教授在内)都还是一知半解。从最近台大与台师大校长选举
所引发的风波,正可以看出扭曲、误解「大学自主」对学术界所产生的严重伤害。现在,
是到了我们正视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教授治校与大学自主都源自於宪法十一条对「讲学自由」的保障
。宪法所保障的大学自主,其实是要让大学免受「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在中世纪的欧洲
,大学想要阻绝的主要是教廷所代表的宗教力干预,而在二次大战後的美国,大学所对抗
的则是麦卡锡主义所代表的政治力介入。从古到今,大学自主所划定的界线,都在於区分
「学术与非学术」。但是在台湾,大学自主却变相成为区分「学校内与学校外」的藩篱。
以大学校长之遴选为例,在大学法第六条二项规定大学校长由各校自组遴选委员会遴选二
至三人报部的规范下,各大学遂得以「自行」订定校长选举办法。在少数人师心自用、多
数人认识不清的情况下,大学自选校长的过程遂成为区分校内与校外的典型。大学自主的
理念在最重要的校长遴选都遭到如此的扭曲,其他校务、校规的议定与推动,更是不足论
矣。
在民国八十三年大学法修正通过後,各公立大学依法即可自行设计校长遴选办法。综
观各校办法,有的是由全校教师普选投票、有的是由校务会议代表投票,提报得票最高的
若干候选人至教育部,只有极少数(如清大)例外。这种「拚高票」的民粹方式虽然没有明
文禁止校外人士参与,但校外与国外的优秀人才在欠缺校内本土势力地盘的情况下,根本
不敢(也不屑)来蹚混水;纵有少数傻人忘情参与,资料显示,也从来没有校外人士能在
民粹的选举环境中拿下高票。因此,各校自订的民粹选举办法,实质上是一种「排外」规
定,也使每一次的校长选举,形成校内三长、各院院长的「升等」竞逐,几乎难有外界人
才的参与。
最近许多大学争取一流大学、顶尖研究中心、卓越计画的预算都不遗余力,夸耀自己
追求卓越的实力如何优秀。但是平心而论,至少对科技研发而言,它的竞争对手是全世界
的学术菁英,它的专业判准更是超越国界的;如果大学的校长不能从全世界最大可能的学
术团体中寻觅人才,它怎麽可能成为世界一流?MIT是世界一流大学,因为它的校长、
师资的遴聘全无藩篱之限;微软是世界顶尖的企业,也因为它徵募人才全无地域之局。台
湾的龙头大学如果不能从全世界寻觅最适当的人才,只是由校园里的行政主管互拚高下,
那注定只是台湾的「关门皇帝」,要迈向世界一流几乎注定是缘木求鱼。
从全球寻觅人才的角度来看,不仅各大学的民粹选举办法要改,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关
於大学校长资格的规范也要修改。台师大校长的争议卡在该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担任教育
行政职务四年以上」的规定。在现行法规下,黄光彩先生是否符合校长资格是个纯粹的法
律问题,但是就大学发展的理念而言,大学校长是否该设计「教育行政职务」这种国外界
定不清的资格限制,也应一并检讨,否则也将变相形成「保障国内」候选人的体制,不利
於大学的卓越发展。
综观近来国内大学校长的选举乱象,我们认为改革校长遴选办法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
时候。如果我们真想推动学术卓越、塑造世界一流大学,则目前几所国内龙头大学的选举
办法,必须从民粹选举改为专家遴选、从接受申请改为积极寻觅、从高姿态的审核改为谦
虚的求才、从校内派系运作转变为全球人才的择聘。要大学走向这些转变,最重要的关键
就在於大学法的修法。目前在立法院等待二读的大学法,已经将大学校长的选举做了颇合
时宜的修正。看到台湾龙头大学的乱象一演再演,我们只好再次呼吁立法院,请尽速通过
大学法修正案,如此则台湾的学术界甚幸、台湾的高等教育甚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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