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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反分裂法後续评论 [联合]承认现状小进步 内战定位大倒退 林浊水/民进党籍立法委员 中共对台政策,历经两次关键性的大转折。 在革命初期怀抱世界革命的理想,在两极对立格局下,把统一台湾当作世界革命中的一 环,凭的是武力,对外实践的高峰是韩战,采取的是战略攻势。韩战後世界革命的理想并未 放弃,但采取的是战略守势,把国家生产重心後撤的「大三线」是其实践。 珍宝岛事件後,美国联中制苏战略同盟形成,社会主义阵营分裂,中国既和资本主义帝 国结盟,甚至逐步走上「开放政策」的走资路线,再主张社会主义世界革命实在笑话,於是 统一台湾的意义,便从实践世界主义转换成民族主义。 中共建国以来两大战争最足以说明国家性格从世界主义到民族主义的转变:韩战是世界 主义性格的战争,越战则是民族主义。 另一方面,在台美断交、协防条约中止後,邓小平认为台湾靠山已倒向中国,统一便是 件既快又轻松的事,仗是不用打了,所以一面把政策从「武力解放」一百八十度转弯为「和 平统一」。另一方面轻松地说「八十年代解决台湾问题」,并急着安排统一後的治台政策, 由於中国不再是社会主义基本教义派了,所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成了新时代的新典范 。 然而,九○年代苏联瓦解、天安门事件、九六军演,一连串事件使东亚战略格局完全翻 转,中国由於其扩张性格日益上升,由美国盟友反转成要围堵的潜在对手。战略格局既变, 以旧格局为基础结构的旧典范窒碍难行是必然的了。 在台湾方面,历经反攻大陆、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九○年代的李登辉总统为因应开放探 亲後的新局面,以国统纲领「未来一中、有阶段、进程但没有时间表的统一」为原则,形成 增修条款、国安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典范法架构。 北京的典范,认为「未统一的现状」是非法的,应尽快过渡,重心在未来的治台政策; 台湾相反,对统一後的蓝图付诸空白,重点全在於「未统一阶段」往来的政策与法架构,并 以废除动员戡乱条款使「未统一的现状」合法化。双方典范的基本精神南辕北辙,互相冲突 ,透过海基、海协两会互相交锋,北京唯恐两会一旦逐步签订交流协议,使交流法制化,现 状被合法化,统一的过渡期会被无限延长,所以两会蜜月期极其短暂,破局势所必然。 美国方面,早在邓提出一国两制之前,环绕「一中政策,和平解决」的原则,三公报一 关系法成为美国的台海典范,在九○年代也同样不足因应新结构。但美国的新典范又未能提 出,於是九○年代台海持续性的紧张便成必然。直到九六年北京以军事演习试探後,美国以 美日安保新指针取代八一七公报,成为军事面的新典范,并产生了相当的稳定作用。但在政 治面则仍守住「一中政策」的旧典范。 经过廿年的试探,因应「即将到来的统一」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典范已无意义, 但中国直到去年才逐渐将其淡化,而如今反分裂法的提出,则可确认是典范的诞生。 中国旧典范重点全在未来统一後的治台政策,至於两岸分立的状态是属要过渡的非法状 态,所以不必加以规范;新典范则相反:重点全在「现状的处理」,未来则交给「非和平手 段」。 新典范的核心是界定现状是「未统一也未分裂」,并规定现状应属并非运用「非和平手 段」加以处分的非法状态,进而规范现状下两岸交流的基本范畴和交流原则。而这时因争霸 ,突破岛链封锁已成中国国家方针,因此统一台湾的目的,由进占地缘要点取代民族主义, 这在在和承认现状的软调很不搭调,於是,反分裂法便追加了旧典范所极力淡化的「非和平 手段」做为平衡,并以现状是「内战的遗留」做为非和平政策的正当性基础。 这样一来,相较於旧典范,新典范便同时出现了进步性与退步性:承认现状为合法状态 是进步,退回「内战遗留」则是退步。由於虽承认现状合法,但仍不正式承认台湾政权的合 法性,进步有限;而退到「内战」心态,又简直倒退了半世纪以上,退步太多,於是台湾和 国际社会群起譁然势所必然。 当国际社会为反分裂法群起攻击时,其实忽略了中共采取非和平手段的基础是在於「内 战」的定位,而「内战」之为「正当」,实在又是在於国际和中共各自的旧典范中共同接受 的一个中国概念,和国际法上无法承认一个国家有两个中央政府的排他性承认原则。因此归 根究柢,旧典范的一中概念不重新处理,可以顺畅运作的新典范便无由产生,台海真正的稳 定实难达成。 最後,中国的新典范既然短期之内不可能再被取代,那麽台海情势将是:在反分裂法争 议风波稍息後,两岸「民间性质」的往来,在中国容忍「未统一」的定性下可以获得较平稳 的进展,短期内严厉的「非和平手段」出现机会不大,但因时空的设定在「内战」上的大倒 退,将使往来的人士、台商处在不确定的阴影下。同时,动武三条件属不确定法律概念,更 为未来的和平投下不可知的变数。 [联合] 一部「维持现状法」 严家祺/前北京中国社科院政治所所长(美国纽约) 北京制订「反分裂国家法」,顾名思义,是「反对有人去分裂国家」,一个地区,本来 在一个国家中央政府管辖下,有人要把它分裂出去,使其脱离中央政府控制,这就是分裂国 家。按反分裂法词意,应适用西藏、新疆等地,但这一法律却谈的是台湾。一九四九年以後 ,台湾与中国大陆是「任何一方的法律及政府行政权力无法施行到对方的区域」,两岸处於 分裂状态,已是事实,反分裂法制订後,没有改变这个事实,这一法律也不能施行到台湾。 反分裂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指明解决台湾问题,中国的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外国不得干涉,所以,反分 裂法是中国的「内部关系法」或「对台关系法」。 二是规定了两岸和平融合的种种措施,所以,反分裂法又是「和平融合法」。 三是授权法。按照中国宪法,「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上,国务院与中央军委本来无 权参与决定。现在反分裂法把在一定条件下「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权力,「 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和组织实施」,所以,反分裂法是一部授权法。 四是限制动武法与维持现状法。反分裂法中有「采取非和平方式」的条款,使人们解读 为「动武条款」,但反分裂法的「动武条款」实质上是「限制动武条款」。反分裂法明文规 定了在三种情况下将「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这就限定了动武的条件,如果不 发生三种情况,就不能动武。对於陈水扁来说,北京也只要未出现三种情况,就会维持现状 ,不会动武。所以,反分裂法既是「限制动武法」,又是「维持现状法」。 反分裂法规定的三种情况,其含义并不明确,这种不确定固然会给台湾当局带来很大困 惑,但也限制了中国大陆军方的权力,这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更多的解释三情况的机会。 反分裂法使中央军委的权力通过这一具体法律受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约,可以说,是 中国大陆走向军队国家化的第一步。 反分裂法的「限制动武条款」限制的是大陆军方。如果真的出现三种情况中的一种,非 和平方式就可能出现。反分裂法的「限制动武条款」,是针对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反分裂 法按其四方面内容应「正名」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对台湾地区的关系法」,但,北京有意取 名为「反分裂国家法」,目的是用法律手段威胁台独势力。所以,反分裂法又是「威胁台独 法」。同时,这也是中国为一个不在中央政府治理下的地区制订的「内部关系法」;按这一 思路,中国应制订一部「钓鱼岛列屿法」。 国际法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来取得他国土地。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北京始 终不放弃对台动武,反分裂法中的限制动武条款,对主张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海两岸关系的 美国来说,按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也无法作出正式的反 应。 北京制订一部完全不会在台湾实施的反分裂法,其目的,一是用立法来恫吓台独,二是 为了维持台海现状,三是为了促进两岸和平融合,四是为了禁制中国军人干政,把军队置於 国家与法律控制下。对一部完全不会在台湾实施的大陆法律,我觉得可以以平常心对待。 [联合]纸老虎 反分裂 石之瑜/台大政治系教授(台北市) 中共人大慎重其事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宣示统一决心。台湾各界反对的理由不外乎: 一是反分裂法将非和平手段合法化,因而破坏台湾海峡的和平,二是反分裂法反对台独,因 而损及台湾人的尊严。这两个理由与台独基本教义派向来的一项立场抵触,这项立场就是, 中共是纸老虎,绝对不敢对台湾采取军事行动。照道理,纸老虎制定反分裂法,只能是自取 其辱,毕竟反分裂法不也就是另一张纸吗?为什麽这张纸让台湾人突然这麽感到受不了? 就是这张纸,让执政党主席感到敌军已经压境,呼吁大家说覆巢之下无完卵,今天再也 没有不团结的空间了。同样一张纸,让在野党跟着媚俗起哄,煞有其事召开国际记者招待会 表态爱台湾。请问基本教义派到哪里去了?为什麽不向国人分析清楚,中共这只纸老虎不论 如何装模作样,都不敢越雷池一步,以便安定民心,巩固大家对台独的信心?他们不此之图 ,却反而要发动百万人大游行,好像自己真的备受威胁,备感委屈,似乎怯懦的解放军因为 得到反分裂法加持已然英勇无比,於是造成大家以为台湾的独立必须要靠中共的善意才可以 。 大家批评中共制定反分裂法太愚蠢,不但争取不到台湾民心,反而还失去台湾民心。可 是过去十几年来,台湾关於大陆的报导并没随着大陆开放而更充分,恰恰相反,台湾关於大 陆的报导,愈来愈不利於大陆对台宣传。大陆的中央第四台与香港的凤凰台都无法在台播出 ,以至於中共的形象在台湾可说是每下愈况。在根本无法公平竞争情况下,中共从来争取不 到台湾的民心,台湾的政府也绝不会让中共争取台湾民心。为什麽现在假惺惺起来,突然要 帮中共设想怎样才能争取台湾的民心? 现在看来,纸老虎的反分裂法真是击中了台湾的要害。最近以来,已经没有基本教义派 还在嘲弄中共是纸老虎。他们甚至为匪宣传,把中共描述成真老虎。过去,任何人要是说解 放军有决心,就会被指责是在吓唬台湾人;任何人要是说中共有善意,也会被指责是中共同 路人。如今,既然基本教义派都认为中共是真老虎,人们岂能不害怕,并敏感地注意其一言 一行?这时中共的强硬姿态会被更加夸大报导,增添其对台独的吓阻作用,而引起人们焦虑 不断升高。焦虑使人对讯息有所渴求,则中共一些善意的政策意外就被接收到了,这比之前 各种对台让步的政策效果都好。基本教义派一夜放弃纸老虎说,宣传敌人已经压境,导致其 支持者严重认知落差而引起恐慌,反分裂法如此成效卓着,基本教义派要负责。 反分裂法引起的台湾各界反应,揭穿了早先所谓中共是纸老虎的判断,其实是基本教义 派的自我安慰。他们说中共是纸老虎,不是因为有证据,而是因为一厢情愿希望中共是纸老 虎。这样的一厢情愿反映出他们心虚,所以倘有蛛丝马迹显示中共可能不是纸老虎时,他们 感受就激烈得不得了。即使中共没有意愿采取军事行动,只因为他们无法阻止反分裂法的通 过,就有一种被揭露的老羞成怒—连纸老虎都任意骑到自己头上了,尊严怎麽能不受损? 陈水扁号召百万人上街抗议,国安局长也呼吁民众上街头,会不会太抬举纸老虎了?最 好想清楚再做,万一没有吓退纸老虎,说不定反而更惊吓到台湾人? [中时]反分裂法的危机和转机 社论 面对国际间的普遍质疑,无视台湾朝野的一致反对,中共全国人大还是在昨天上午无异 议表决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并即公布施行。出现这样的结果,虽然并不令人意外,但还 是令人感到遗憾,并将为未来两岸间的互动前景,投下不可测的变数。 没有错,北京当局从上周公布《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条文,经受外界的批评、质疑後, 昨天所通过的条文内容已经做了局部的修正。这在一向自我定位为橡皮图章的中共人大而言 ,堪称是一项异数,站在中共当局的角度来看,也足以显示他们对外部意见批评的重视。然 而,尽管部分文句改得较为和缓、中性,看似善意,但却并未改变中共当局拥有采取非和平 方式的诠释权与决定权,而这一点恰恰正是外界质疑、台湾朝野无法接受的关键症结。 同样的,我们也注意到中共总理温家宝在反分裂法完成立法後的中外记者会中,曾反覆 重申《反分裂国家法》不是一部战争法律,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不是改变两岸同属一个 中国现状的法律,而是有利於台海地区和平与稳定发展的法律。他还在会中宣称大陆将具体 推动包括常态包机、渔工输台和农产登陆在内的三项两岸合作交流项目。然而,北京当局片 面立法之举,甚至连在台湾的泛蓝执政县市长都要批评为是破坏两岸和平,错估台湾民意。 则在这样的气氛下,我们真不知道中共官方这种一厢情愿的口头善意,又如何有效缓解两岸 因反分裂法立法争议所激起的情绪反弹与互信伤痕。 处在这样的进退难局,面对反分裂法已经立法施行的客观现实,站在媒体的立场,着眼 於全局的长远发展,我们觉得有必要在此紧要关键时刻,提醒呼吁两岸当局与朝野,都必须 切实做好自我克制的工作,避免陷入反制、反反制的恶性轮回中。而由於中共是这一波争议 的麻烦制造者,她除了在面对国际间的质疑、责难,特别是台湾朝野的反弹、呛声乃至於游 行示威时,一定要保持低调、克制之外,自然更应该释出善意,有所修补。 谈到释出善意,修补两岸关系,必须指出的是,它不应该是出之於施舍的心态,也不是 当做对台统战的工具,更不是做为与非和平手段软硬兼施、交叉使用的胡萝卜。也就是说, 温家宝昨天所提的三项交流措施,如果只是当做化解两岸紧张关系的筹码,或甚至带有施惠 、统战的意味,则台湾方面又怎麽会领情。 我们认为,中共真正有意修补两岸关系,根本之道乃在於能够在与台湾的交流和相处时 ,表现出对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承认,从而使双方得以在平等、尊严的前提下展开交流、互 惠,和平相处。而关於这一点,我们注意到昨天所通过的反分裂法第二条,於陈述世界上只 有一个中国时,提法已经从原来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予以修正为「大陆和台湾同属 一个中国」。这种提法,再加上第七条明言「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 ,实现和平统一」。综而观之,显见北京当局终於体认两岸分立并存的政治现实,而非谁是 谁的一部分;也理解要处理两岸问题,唯有透过双方平等的协商和谈判才有可行性。 既然中共方面把这些原则、前提正式纳入成为具约束力的法律条文,则在实际作为上就 不应该仅止於三通等议题,而不妨在台湾渴望加入WHA等议题上表达善意,尊重台湾和大 陆在国际事务上应有平起平坐的空间与机会,不再采取一味打压的手法。诚能如是,不只有 助於修补两岸对立关系,进而还可开启两岸交流协商谈判的新境界。 相对而言,台湾在这一波反分裂法立法争议中,处於一种受害者的地位。对於套头而来 的紧箍咒,自然不能毫无反应,但反应不等同於反制,其间力道的拿捏,基本上正考验着当 政者与朝野人士的智慧。下下策自然是做出过激反应,甚至铤而走险,宣告台独建国时间表 ,即使自己陷为新的麻烦制造者,也刚好给中共采取非和平手段的藉口。下策则是对温家宝 的三项提议一概拒绝,甚至关闭两岸交流之门,那只会使台湾自陷绝境。中策则是该表态反 对的要发声,而对於中共所释的善意则予因势利导,化被动为主动,以蓄养台湾更强韧的竞 争活力。上策则是巧用国际间对中共的不满之情,不卑不亢藉势力争台湾的国际空间,实质 提升中华民国的国家尊严。 老子说,柔弱生之徒,台湾对比於中共,在有形数据上也许处於弱势,因而更应运用智 慧找寻生机。所谓奇正相生,中共制定反分裂法虽非我们所乐见,但危机也蕴含转机,但看 两岸当政者如何以智慧化解危机展现转机了。 [中时]美日中台的战略新局 林正义 中国公布实施「反分裂国家法」,强调是为了台海和平与稳定,胡锦涛也宣称争取和平 统一的努力绝不放弃、贯彻寄希望於台湾人民的方针绝不改变,但全世界看到的是,中国以 「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包装「武力使用」的名词。北京强调此一法律不是「战争 法」,但「授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使外界很容易就认定这是一部 「战争授权法」。此一法律不仅直接指向台湾,冲击到美国「台湾关系法」的执行,也影响 到美日甫宣布的亚太「共同战略目标」。 美国、日本绝大多数主流媒体的社论,包括:亚洲华尔街日报、读卖新闻、洛杉矶时报 、华盛顿邮报等,对北京的做法加以批判。美、日多数中国问题专家也对中国的做法表达遗 憾。美国国务卿莱斯表明「反分裂国家法」,「明显升高了两岸紧张关系,而升高两岸紧张 既非必要亦非好事」。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促请台海两岸自制,并表示:「今後会运作促使 双方和平解决问题」。日本政府发言人细田博之表示,忧虑「反分裂国家法」对目前台海和 平与稳定、两岸关系,会有否定及负面的影响。 二○○五年二月十九日,美日安全谘商会议联合声明,宣布两国在亚太地区的「共同战 略目标」,包括:发展与中国的合作关系,支持台湾海峡透过对话和平解决争议、鼓励中国 增进军事事务的透明化、劝阻会造成不稳定的武器暨科技销售。此一声明使日本安全战略公 开认知台湾海峡是日本的「周边」,也是安全「事态」的一环;美、日需要进一步合作,因 应台湾海峡可能出现的任何纷争。 美国虽事前表达「反分裂国家法」没有需要,也不加以支持,却一直希望台湾不要过度 反应。美国对台北引用「公投法」第十七条进行「防卫性公投」,及对北京制订「反分裂国 家法」,虽然均不予以支持,但很难直接干涉台湾与中国的内政。美国能够做的是,使已造 成的疑虑及伤害缩小,尽量扩大合作与对话的空间。基此,美国应会有兴趣要求北京澄清「 反分裂国家法」的部分环节。 诸如,第五条「台湾可以实行不同於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是否比港澳更加宽松,不 受五十年不变的限制,而是可以成百年不变?台湾的国际空间能否更加扩大?第八条的事实 、重大事变、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其他必要措施等模糊字眼,如何界定?第九条「 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是否意味中国国家安全决策机制,包括「紧急状态 法」如何进一步运作? 「反分裂国家法」的公布实施後,美国所面临的挑战,包括:一、台海现状解释主导权 ,需要与中共竞争诠释,甚或分享;二、对胡锦涛决策风格的了解与工作需要深化,至二○ 一二年之前,胡锦涛对台政策及「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美国需要有能力予以掌控;三、 台湾的宪改及其他政治发展,美国有限度支持之余,需要密切追踪,不要让北京有引用「反 分裂国家法」进一步动武的机会;四、美国需要加紧协助台湾因应中国的精准攻击,对台湾 「政府延续性」及「重大基础设施」防护提供强化之道;五、台湾若公开要求美国默认台湾 有向中国统一说不的权利,美国将陷入另一个困境;六、美日「共同战略目标」对台海和平 予以关切,需要有更具体的後续行动,包括共同阻止欧盟取消对中国武器禁运。 在中国说明「反分裂国家法」制订以来,台湾民间在媒体之外至少做了三次民调,显示 在中国人大立法说明到公布草案前後,台湾对中国的敌意明显上升。超过百分之九十台湾民 众反对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海争议,并认为改变台湾前途的决定需经全体住民同意。美 国不支持台湾独立,倾向认为北京有权利说不,但美国也反对中国对台使用武力遂行统一, 台北应有权利对中国统一说不。 美国与日本一方面要尊重台湾民主,注意中国军力发展,又与中国有最密切的经贸往来 ;在中国对台政策法律化之後,如何使北京多强调和平方式,少用或不用「非和平方式」, 成为美日最大的挑战。 (作者为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时]两岸对话空间缩小了 王泰铨 中国全国人大昨天表决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对今後我国的国际处境以及未来两岸关 系,都有深远的影响,国人不可不察。 「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混淆国际视听,造成中国统一的一中基础,此法更直接把台 湾问题作为中国内部的事务,一方面宣称对「法理台独」依法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 施时,将尽可能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依法保护台胞在中国其他地区之权益,利诱 民众,以遂其「反独」、「促统」目的;一方面吓阻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更孤立台湾。 「反分裂国家法」是以法律形式确立中国统一的内涵,如此一来等於排除「东西德」、 「南北韩」、「欧盟」乃至於「邦联」、「国协」等解决两岸问题的模式,缩小两岸对话空 间,充分表露其鸭霸心态,彻底毁灭九二共识,也要对此国内长期以来的争议画下休止符。 特别是这项法律的制定,将对台促统的重点由单纯的两岸、政治问题,扩散到国际与法 律层面,所谓的「法理一中」将更压缩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正当化其在国际上打压台湾的 作为,将使两岸未来可能更加疏离异化。 其实,中华民国在台湾五十多年来的奋斗史,已活生生的落实了台湾人民的自决权,这 个人民自决权是所有基本人权的原则。一九六六年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赋予 「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一九七六年生效的国际人权公约,不论是「有关经济、社会和文 化权利的国际公约」「A公约」以及「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B公约」, 亦均揭櫫所有的人民都具有自决的权利。 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个民主、自由国家,而民主国家的基本原理就是由人民当家作主来治 理国家,面对中国的野心,台湾人民当然要扞卫自己的国家。也只有台湾人民才能拥有决定 台湾政治地位的权利,台湾未来的前途应由台湾人民在不受到大陆武力威胁恐吓下自主决定 ,而非由大陆单方片面以「法律战」决定。 更何况依据一九三三年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与义务公约,具有国际法人地位的国家,必须 满足「土地」、「人民」、「政府」、与「独立对外交往的能力」的条件;「一个新国家或 新政府的事实存在,并无须依靠他国的承认」,因此中华民国在台湾具有国家的国际法地位 是无庸置疑的。现今在国际社会趋向政经相互依赖,并持续进行区域整合的情势下,国际间 的争议纠纷应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已为国际社会共识。 观诸国际例子,统一之前的东西德,系以签订基础条约来解决;而朝鲜半岛的南北韩则 是藉双双进入联合国,方得以顺利展开交流。两岸也不能例外,应重新启动适合两岸复谈及 进行政治对话的机制。为促使两岸共存共荣,并使亚太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以符合两岸和国 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两岸应当扬弃「零和」竞赛的思维与做法,万万不可以「反分裂国家法 」为凶器,避免两岸关系从此再陷入僵化瓶颈。 如能各自退让一步,使力在两岸模糊的历史轨迹「一中原则」和「各自表述」概念上, 开启对话进行协商和谈判,才是两岸人民的福祉,也是台湾最大的民意所在。要不然我们国 人要协助政府向全世界表达同仇敌忾的心声,要明白说出中华民国在台湾向来就是一个主权 独立国家。(作者为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中时]台海安全进入结构性变化 杨永明 当温家宝在记者会中以沉重的语气说出「居安思危、思而有备、有备无患」时,随着反 分裂国家法的通过,激化两岸民粹与民族主义,僵化两岸与美中台互动关系,两岸关系与台 海安全已经进入了结构性变化的关键阶段。 温家宝进一步强调反分裂法是一部和平统一法,不是战争法,然而台湾人民感受不到和 平的气息,却有战鼓敲击的郁闷。其实,反分裂法是四合一的综合体,亦即反分裂法是反台 独法、一个中国法、两岸关系法与武力威胁法四法汇合。这是以法律成文化方式,界定北京 的反台独政策、法律化一个中国与台湾地位、规定两岸关系互动架构与内容、并进而替武力 威胁的非和平方法建构其国内法律基础。 反分裂法有着对台、对内与对外三个层面的战略目标,後两者与对台诉求的重要性是一样 重要的。对台在於促统反独,表现不惜使用武力的决心与意志;对内是胡锦涛全面接班的交 换条件,安抚强硬派担忧胡温体制下对台政策的软弱走向,同时也是满足中国民族主义的高 涨,将台湾问题视为中国崛起的关键因素;至於对外战略目标,则是以中共国内法方式确认 一个中国原则,并不受外国干涉的严厉警告。 此外,反分裂法将结构性改变两岸关系与台海安全环境,这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反分 裂法本身框架了未来两岸谈判与交往的法律与政策空间。由於通过反分裂法,使得一个中国 原则正式成为两岸谈判的北京前提,这且将使得两岸双方的政策弹性空间缩减,例如未来台 湾政府在两岸关系的妥协,将可能被内部批判为向反分裂法低头的降格作为,而北京也不可 能在台湾未接受一中原则之前,释放更多国际活动空间给台湾。 反分裂法第二项结构性挑战是所谓非和平方法成为合法政策,北京故意不使用一切必要 办法用语,就是在昭告相关对象(从台独支持者到华盛顿),不惜使用武力的法律决心。这 也反映出北京当下的思维是,如果台湾分裂则中国不可能崛起(或是共产党政权将会瓦解) ,更糟糕的是从反分裂法制定的内容看来,北京也认为如果武力威胁不够真实则台湾必将走 向台独。 反分裂法的第三项结构性限制则是授权行使非和平方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一方面就是战争授权的态势,另一方面更是明确表现出北京企图完全掌握两岸红区定义权的 态度。第八条规定使用非和平方法的攻台三情势,原本就是战略模糊的设计,修正条文将条 件改为可能性,并非善意所致,而是要更有弹性地掌控法理台湾与政策台独的定义权,以及 如何采取非和平方法的决策权。 这项法案的另一个主要诉求对象还是美国与日本,除了展现北京不惜一战的决心,更有 告诫美国不可支持台独势力发展。反分裂法就是中共的台湾关系法,用以牵制美国对台湾的 政治与军事支持。吊诡的是,美国与中国似乎正在寻求两个法律的交叠之处,亦即维持现状 的延续,甚至加强美中共同反台独的共识,以避免双方因为台湾问题而正式摊牌。 最终的选择权还是在台湾这方,是谨慎明智地掌握反分裂法的法律效应与战略意涵,甚 至思考如何化被动为主动,不亢不卑地面对反分裂的挑战,使得反分裂法成为北京搬石头砸 自己的脚的举动;还是放任受压迫意识的发挥,掉落到反分裂法的法律陷阱,因为过於激烈 的反应或是停止两岸经贸交往,最後还是会输掉台湾的利益。 (作者为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台湾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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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1.188 ※ 编辑: freeandtree 来自: 140.112.211.188 (03/1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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