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tarou (政蛋麟太郎)
看板NTUcontinent
标题[转贴]兵役制度≠男女平权
时间Fri Feb 13 22:42:46 2004
http://www.upsaid.com/south/index.php?action=viewcom&id=196
兵役制度≠男女平权
作者:谢佳颖(大学生)
([email protected])
捷克作家哈谢克(JaroslavHasek,1883-1923)以《好兵帅克历险记》一书讽
刺战争而闻名於世,书中多处谈及兵役制度对人性的戕害:「……『我敢打赌
,天底下没有我没吃过的毒药。我肚子里简直填满了毒药。我嚼过砒霜,吸过
鸦片,吞过卤硷,喝过硫酸。我毁了自己的肝、肺、肾和心脏──老实说吧,
我的五脏六腑全都完了。谁也说不清我究竟得了什麽病。』『最好是在皮肤下
面注射点煤油,』靠门的一个人解释道。
『我的表哥真好运。军队把他的胳膊
锯下来,从此以後就再也不找他的麻烦了。』……。」制度蛮横,莫甚如是。
我国宪法第七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可是兵
役法第一条却是「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由逻辑推论,全民
一律平等可知,兵役法第一条系属违宪。在台湾,既得利益者在面对不公不义
的体制时,往往都成为缄默的一群,在兵役制度上,女性因占尽优势而沉默,
却没有考虑到兵役将造成潜在的问题,妇女团体对於此一制度虽不敢说是改革
的障碍,但支持的态度确实有待斟酌,
殊不知军队才是沙文主义的温床,强制
兵役使得社会付出的代价远大於对男女平权的帮助。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认为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有二,一为笛卡儿
式,另一为塞万提斯式,前者是透过理性找寻现象背後法则的「精神之子」,
後者是以直观感性拥抱世界的「自然之子」。事实上,并非所有男性都适合军
旅生活,许多「自然之子」或是「基於永续存在之良心决定」
(BverfGE 23,191)的「精神之子」在制式的军队里所受身心的煎熬,可援引
心理学常用的 Convelation theorem 模拟人类理性限度:
(请连到
http://www.esouth.org/sccid/img/contribution/20040129-06-1.gif 看图)
可见,心理因压力随时间变化(petri dish 为单一军营),终将「张力疲乏」
。
大法官释字第 490 号:「立法者鉴於男女生理上之差异及因此种差异所生之社
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
之义务」男女平权的推动怎可用这麽暴力的手段?且若台湾女性必须藉男性牺
牲两年青春岁月才能达到同等成就的话,身为女性,实感惭愧。再者,立法者
毕竟是少数,体制上的对错却是由这群少数决定,试问,国家机器的运作是为
了人民存在,抑或是人民必须屈就於国家机器?台湾的役男,有钱有势的往国
外躲,学有专精的往身上自残,賸的,必须被强制送进集中营任人宰割……人
本目的,并非工具,陈总统自诩以人权为理念治国,且现代化军事使得募短期
兵不如募长期兵专业,与其降低国家竞争力,何不把徵兵制改为募兵制?或者
,为了尊重至高无上的宪法,可以缩短年限,实行全民皆兵制,理由正如教战
守策所言:「今天下屯聚之兵,骄豪而多怨,陵压百姓,而邀其上者,何故?
此其心,以为天下之知战者,惟我而已。如使平民皆习於兵,彼知有所敌,则
固以破其奸谋,而折其骄气。利害之际,岂不亦甚明欤?」全民皆兵制比起徵
兵制更能有效防止家暴成形。比之不公义的现行制度,上述两项方案更有人性。
犹记国学家陈寅恪,晚岁致力考证再生缘与柳如是,在国学界一片漠视女性文
学的氛围里,将语言的圣火分一些给弱势的女性文学,不但无损陈寅恪在国学
界的声望,反而更受後人崇仰;
台湾的妇运不该自囿於圆形监狱(Panopticon)
里,推开怯懦迟疑的那扇门,外面的世界将是天宽地阔。
据说,哈谢克是位酒鬼,夜夜流连酒肆,在酒桌上以文笔嘲讽战争的荒谬,换取
下一夜的酒钱,想来,也是美事一桩。
--
给慈悲者权力,给智慧者责任。
(政蛋麟太郎随笔集,◎※文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