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07 (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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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转录]从同志群交轰趴事件看同志与爱滋人权运动
时间Fri Jan 30 12:37:26 2004
※ [本文转录自 Lambda 看板]
作者: womb (小逸) 看板: Lambda
标题: [转录]从同志群交轰趴事件看同志与爱滋人权运动
时间: Fri Jan 30 11:10:5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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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志群交轰趴事件看同志与爱滋人权运动-坚持人权底线是必要的爱滋防治政策
【同志新闻通讯社2004/1/30白小豆特稿】
随着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公布的高爱滋与梅毒比例数字,以及对爱滋感染者明知带
病却仍参加派对的严厉指责,将同志轰趴事件再度推向社会集体恐慌的高峰。在
极度负面的媒体报导走向当中,同志与爱滋防治团体对同志与爱滋人权的微弱呼
声,也被揶揄成「对人权的关心超过对疾病的预防,不把爱滋防治当一回事」。
然而平心而论,在世界各国与爱滋奋战的十年来的经验,都证明了只有确立人权
观念才能使爱滋防治工作变为可能,污名和罪犯化爱滋感染者以及恐吓式的教育
,只会误导资讯,让危险的性行为更加地下化,对爱滋防治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
;为何台湾仍无法从别的国家大量失去青壮人民的血泪经验里,学到一些经验不
致重蹈覆辙呢?
这些年来,男同志交友的空间不断被以各种名目临检骚扰,从公园、常德街、健
身房、酒吧、三温暖,直到连舞厅都被抄到让人觉得不安心,许多男同志也开始
与许多追逐电音的舞客一样,转而在饭店或租房子办轰趴。这样的查抄行动对於
视同志的性如洪水猛兽的道德大众来讲,似乎都理所当然,但君不见同志团体及
爱滋团体原本可以较轻易接触群众的管道,却也随之丧失,卫教工作推动势必更
加困难。然而就像性交易一样,慾望流动又岂是铁腕扫荡、强力围堵就可以歼灭
的呢?在这次警方矢志扫荡趴场的决心之後,需要爱滋教育的群众又将流到何处
?
在这个同志性爱与爱滋再度引发社会危机意识的时刻,其实正是教育社会大众认
识这个疾病、了解爱滋防治方式、以及如何与爱滋感染者共处的转机。很不幸的
,我们观察到在台湾,三不五时发布耸动爱滋感染数字的研究者能获得最多的资
源,罔顾人权的警察扫荡行动也颇能获得喝采,然而最需要的,难道不是面对社
会大众(也包括警方及医疗人员)对爱滋防治依然无知的现实,冷静地思考务实
的爱滋防治政策。
◆当保险套被贬抑为「不得不才用」的措施时,防治工作不可能前进!
台湾一直把「贞洁」当成唯一、优先的爱滋防治策略,但是一生中拥有不同或多
重性伴侣者并不会因为这种呼吁,开始实践单一性伴侣。这种纯为满足道德人士
某种坚持的呼吁,并非务实的爱滋防治策略;相反的,以台湾妇女感染爱滋的情
况为例,坚守单一性伴侣的家庭主妇一直是女性爱滋感染的大宗,原因之一就是
相信维持单纯性行为的自己不可能得到爱滋,而疏於坚持与丈夫实行全程使用保
险套的安全性行为,可谓错误爱滋防治策略下的牺牲者。
将单一性伴侣当成首要、亦即将保险套贬抑成不得不的防治方式,这是为什麽到
现在,许多民众对於「满地保险套」不但不是看作安全性行为感觉很安慰,反而
觉得震惊与恐怖,过去有很长的时间,警察甚至会将保险套当成从事或经营「性
交易」的证物-例如AG男同志健身房事件;而至今虽然保险套已经被排除为证物
,但仍在道德眼光下成为污秽羞耻的象徵-例如这次轰趴群交事件。提供保险套
反而可能陷自己於罪的情况下,绝对会减低各种营业场所业者推广保险套的意愿
,增加性行为发生时取得与使用保险套的难度。
甚至,在使用保险套等於承认自己是危险族群、甚至是感染者的联想时,也会妨
碍全程使用保险套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因此,国家的爱滋防治策略实在不容再驼鸟下去,是否毕生维持单一性伴侣或禁
慾,可以说是个人的道德选择,但全程使用保险套却是人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一般大众V.S.高危险群,使得人人认为与己无关,因而丧失个人健康照顾权(
对爱滋防治无知)
爱滋病毒(HIV)与B型肝炎病毒一样,是经由血液、体液交换传染,病毒本身十
分脆弱,暴露於空气中立刻失去活性(死亡),与爱滋感染者共同饮食、生活、
玩耍、工作,并不会因此感染。
在轰趴事件报导中看到,警察把参加轰趴的同志签笔录的原子笔丢掉、与趴场同
栋的邻居要求全面消毒…这些媒体、警方、邻居所呈现的反应可证明,台湾民众
对於爱滋防治的知识缺乏到令人悲叹。
台湾的爱滋防治政策一直不肯放弃将男同性恋、性工作者、毒瘾(包括用药者)
划作爱滋高危险群。我们必须指出,将所谓高危险群区分於一般大众之外,这样
的防治策略不只无益,而且有害。
污名化特定族群,一方面造成这些族群地下化,管道封闭,使得卫生教育工作难
以推动;另一方面则使得所谓高危险族群以外的人们,因为以为与己无关而疏於
防范。恐吓以及制造群众恐慌并无助於爱滋防治工作的推动,反而会将民众的认
知推往错误的方向。
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必须及早以平实的方式,对全民进行爱滋防治教育,介绍爱滋
感染途径、预防方式以及教导群众如何与爱滋感染者和病人相处。爱滋感染与「
行为」有关,跟「身分」无关,即使这一辈子只跟一个人从事过一次性行为,不
论是什麽身分的人,若没有全程正确使用保险套,都有可能因此被感染。
◆我们为何不赞同罪犯化爱滋感染者?
在这次事件中,社群中许多男同志亦对参与派对高感染比例感到恐慌,不解为何
同志与爱滋团体竟然站在此次被社会大众当作绝对「恶」的一方-参加杂交派对
的爱滋感染者,没有跟着落井下石声讨他们,反而去反对强制验血措施、反对卫
生署比对管制名单并移送爱滋感染者法办、反对强制追踪参加派对者。难道爱滋
感染者有人权,健康者就没人权?
在爱滋防治条例中,感染者明知感染却隐瞒而与他人从事不安全性行为,是要受
到重罚的。以犯罪的定义而论,将目前尚不能治癒、甚至有可能致死的疾病「故
意」传染他人,这样的行为确实不可原谅;但在实务上来说,这种入罪只会造成
筛检意愿的低落,因为在知者有罪、不知者却无罪的情况下,谁愿意知道呢?
许多国家从丧失大量健康青壮人民的血泪经验中得知,「人权」是有效防治爱滋
的唯一基础。人权低落、罪犯化只会让感染者以更悲情和隐匿的方式生活着,对
整体爱滋防治反而造成更大的困难。而失败的爱滋防治政策,正是健康者权益最
大的威胁,因此,坚持人权是最基本的爱滋防治政策。
我们相信,只有当有一天所有人不再推卸自己健康与行为的责任,而保险套不但
不再带着污名、更能够正面发展出戴保险套才够尽兴的想法,同志的爱滋防治才
可能真正奏效。爱滋感染者并不若官方防治宣传上有着难看的外观症状,因为只
有发病的爱滋病患才可能从外表看出异状,感染者本身若健康无异状,甚至可能
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感染。因此,千万不要以侥幸的心理对待爱滋病毒这个看不
见的敌人。
◆为什麽有人说警察应该多抓抢匪小偷、少抓摇头?
过去不在管制之列的快乐丸、摇脚丸、魔菇、笑气、一粒眠等等娱乐用药,在警
方开始大力查缉摇头族後,卫生署也开始随着摇头族开发新的不违法娱乐用药,
不论其对身心的影响程度以及成瘾性如何立即列管,分级也严格超过以往。查禁
毒品是警方既定任务,但在实务上查缉的对象与手段亦非常值得商榷,不当的扫
荡往往让社会得不偿失。譬如使得原本伤害不大的娱乐药物用药者,在被迫地下
化时,反而容易陷入极度危险的境地;更何况是对时下年轻人娱乐抱持绝对负面
的先验态度,缺乏社会背景分析与疏导计画,仅追逐各种流行的新奇小玩艺儿强
力一一扫荡之,也使警力不堪负荷。
这是为什麽有部分国家已经开放某些娱乐用药的缘故,例如在荷兰大麻烟是合法
的;再例如Popper(RUSH)在美国合法,在台湾却因为必须偷偷使用以及无法交换
安全的使用资讯而酿成悲剧,几年前一桩同样引起社会注目的同志箱屍案即为一
例。另外也有一些国家,虽然无法成功扭转某些娱乐药物的使用管制,但是在警
力配置上刻意减少查缉部分违反管制药物的娱乐用药,例如英国首都警署全国防
范犯罪计画,多年前就开始推动解除大麻等「软性毒品」的强力查缉,把节省下
来的警力部署在打击更严重的犯罪上,结果暴力犯罪和窃盗的防治得到提昇。
虽然目前同样为犯罪,娱乐用药和暴力、窃盗相比,一是个人对生活的选择、一
则牵涉妨碍他人自由与利益,在一个社会秩序的排序中,究竟何者更应被重视,
甚或一个不伤及他人的人生观是不是需要以法律限制其行为,在成熟的社会里是
值得理性辩论的题目。
◆强制验血、追踪,个人资料(爱滋感染、同志)被蒐集所暴露出的危险人人都
该自危
另外,在这次同志轰趴事件中,还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人权侵犯疑虑,对於男同志
强制验血、疾病管制局提供轰趴参与者与爱滋感染者名单比对、对爱滋检验为阴
性反应者的长期强制追踪,以及警方任由媒体对轰趴参与者拍摄。
前阵子,报载法务部完成「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法草案,「性倾向」被列入蒐集
、处理要件较一般个人资料更严格的「特种资料」;然而我们的疑问是:个人性
倾向为何需要被蒐集?还有,性倾向资料是否早被国家蒐集?!我们在同性恋酒吧
被以各种理由临检所输入的身分证字号、网路警察在同性恋网站、 BBS站上蒐集
查对留言者的IP,是否早已进入警方档案之中?
如果现在爱滋感染者身分这样一个攸关就医、工作、就学、生存的重要资料,都
可以因为各种无知与偏见导致的突发社会恐慌事件,而被拿来加以曝光、蒐集、
追踪、比对,个人资料保密原则被破坏竟如此轻易地被合理化,国家对於人民个
人资料保护的保证,其脆弱可见一斑。
◆真正有效的同志运动、人权运动和爱滋运动必须坚持在社会恐慌中前进
在许多与同志相关的社会事件中被警察或媒体揭发而引起公众鄙夷时,每每也会
引起同志朋友一阵鞑伐;然而平心而论,许多事件不过是很多同志生活的方式被
放在放大镜底下扩大检验的结果,例如在网路上徵友、到三温暖等娱乐场所做爱
、用药 (不论以前的Popper或现在的E)、轰趴召集令已经平常到见怪不怪,出
事时却好像第一次才听过这样的事一般表现激愤,实在太矫情。许多议题,是我
们早就应该认真设想与面对的。
即使同样身为同志,每个人还是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和道德标准,对於在社会
上必须步步为营的同性恋者而言,不论出什麽事往往都会感到孤立无援,人人都
希望在自己倒楣的时候有人可以出来帮忙说些公道话,今天看到有人因为倒楣出
事被盯上,还随着众人打落水狗,是不是也该回头想想,哪天万一自己倒楣上身
捅出漏子时,社群也纷纷落井下石的压力是多麽沉重与不堪。人权从来不是美丽
的口号,它是在一个存在着各种歧视和多数暴力的社会中,慢慢以理性建立起来
最基本的人性尊重;人权没有排他性,一个人拥有的基本人权也不会因为多尊重
了嫌犯、罪犯、爱滋感染者、男同志应有的人权而减少。
大众在「性」、「爱滋」和「娱乐用药」存在许多不理性的恐慌,对同、异性恋
也存在着严重的双重标准。如果我们有足够的知识,有没有可能免於随着无知的
社会恐慌起舞?在带有污名的议题上,因为舆论的强大压力,我们往往倾向选择
与污名划清界线的方式作为明哲保身的策略。然而撇清与污名的关系,实际上并
不能增进社会大众理性对话的意愿;反而只有坚持在每一个污名缠身的当下直接
面对它,才有可能厘清污名本身代表的社会歧视,以及解构「借题发挥」背後深
藏的敌意,也才有可能真正的改变社会大众对同志的负面观感。
※ 编辑: womb 来自: 218.167.197.244 (01/3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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