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07 (大头)
看板NTUcontinent
标题[转录][针对同志摇头派对一事,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 …
时间Wed Jan 21 19:09:06 2004
※ [本文转录自 gay 看板]
作者: littleyear (enter password ) 看板: gay
标题: [针对同志摇头派对一事,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声明稿]
时间: Sun Jan 18 00:00:34 2004
作者 KingMax (酱油仙贝 卡滋卡滋响) 看板 Motss
标题 [针对同志摇头派对一事,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声明稿]
时间 Sat Jan 17 23:53:5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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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声明
关於93年1月18日台北市中山分局查获疑似93名男同志参与使用药物派对一事,
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声明如下:
1. 在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之下,任何人在经法院审判确定前,均应推定为无罪。
与多少人发生身体上的关系只是个人选择,不应被认为有罪,而被补民众中有无未
使用药物者,不应未审先定罪。在警方厘清前,我们吁请社会大众以平常心看待。
2. 关於刑事诉讼法所规定侦查不公开方面,我们对於警方通知媒体到场采访,企图藉
由媒体及公众审判参与派对者,感到遗憾。同时我们也吁请媒体自制,请勿在采访
报导中参杂记者个人主观意见。
3.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同性恋者并未要求特权,但同性恋者的身分应系个人隐私权所
保障之范围,我们对於各家媒体新闻报导中,忽略此一同性恋者的须求,甚至强拍
裸照等等的不当行为,感到愤怒及不安。
4. 针对警方於现场戴口罩、手套,以避免过程中不小心有可能会被感染爱滋病。我们
必须指出,这乃是对爱滋病不了解,以及对爱滋感染者的严重歧视。爱滋病的感染
途径绝非口沫、或单纯身体接触传染,乃是经由体液交换。爱滋感染者於外观上更
与一般人无异。员警於办案过程为避免接触到可能有的爱滋感染者,而全副武装,
乃是对爱滋病不了解的荒谬行为与歧视。
社团法人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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