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yotatercel (时间等等我)
看板NTUcontinent
标题社墙声明 -- 最终版
时间Sun Jul 27 15:50:0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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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哥独占空间使用 总务处扼杀言论自由
台大学生对国立台湾大学广告物管理办法的回应
在上学期当中台大学生社团大陆社 大论社 女研社 大新社
社会学会社 哲思坊 等等约十个社团 在素来富有学术传承历史
的大陆社社墙外 张贴活动宣传海报以及反战 女性群像专题展品
在台大仅存最後的红砖墙上 别具意义 社团并且自行设计主题
管理张贴并定时更换 将海报等展品控制在一定的张贴范围内
相当尊重行人及邻近单位的通行便利性 张贴内容也颇能引起同学共鸣
而自赋予校园景观绝对管理使用权的总务处 却大费周章拍摄
社墙正面 在上学期当中两次发函透过学务处课活组取缔大陆社
指控大陆社社墙上海报有碍校园观瞻 必须尽速自行拆除
否则便强制处理 并且拟於八月初在学生假期中召开校务会议
通过" 国立台湾大学广告物管理办法(草案)" 针对大陆社社墙
及校内所有学生社团海报张贴之空间予以严格管制
此办法中将学生社团活动海报与校外商业用途海报混为一谈 该
办法几乎是挪用台北市广告物管理办法 将学生的创意与言论
活动等等蔑视为一般图利用途广告物 并在办法中明言规定海报内容
需要受制於管理单位的审核始得以张贴 如果广告物违反规定
得以将社团送请相关委员会惩处 该规定明显意图侵害学生
言论自由 并且以校规惩处作为恫吓学生箝制学生之工具
若任凭此办法顺利通过 无异是抹杀了台大号称学术自由校风民主的名号
学生绝对不容许此不符时代潮流 阻碍学习与发声的办法存在
因此我们坚持以下立场:
1. 反对总务处干涉学生言论自由
2. 学生社团海报不应被矮化而以营利广告视之
3. 校园空间的使用不应由校方单方面独占并主控
校方没有正当性也没有立场评断学生是校园景观的破坏者
4. 学生言论应与奖惩条例脱勾 以确保校园言论自由
5. 全力支持学生会长贯彻以上学生的声明
6. 呼吁课活组维护学生课外活动言论与宣传自由
联名社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另附上草案及台北市广告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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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40.92
※ 编辑: toyotatercel 来自: 61.230.40.92 (07/27 15:50)
※ 编辑: toyotatercel 来自: 61.230.40.92 (07/27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