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 (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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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动物不怕遇上性,他怕遇上人:回覆卡维波
时间Sat Apr 26 00:34:0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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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不怕遇上性,他怕遇上人:回覆卡维波【2003/04/28/破报复刊256号】
◎钱永祥(中研院副研究员)
卡教授的文章〈当动物遇上性〉里,并无一处齿及贱名,所以我只好强行出头,
设法澄清几个问题。
一、我所理解与认同的动物保护立场,并不曾特别挑出「兽交」(这是卡教授的
字眼)来讨论,但也没有必要特别回避这个问题。动保的底线立场在於,动物在
人类手中遭遇的痛苦与折磨,必须加以揭发和抵制。从这个角度看,在同伴动物
、经济动物、实验动物、野生动物各个方面,需要批评与反对的观念和做法都罄
竹难书。卡教授必须了解,动保运动所关心的并不是「性」(无论肯定或者否定
),而是动物的痛苦。如果人类与动物的性行为,对动物造成了痛苦,动保人士
为甚麽不能批评?从关切(动物的)痛苦出发,算是人类中心主义吗?(需要指
出,卡教授所关心的,当然并不是单纯的「性」,而是「人类的性」。不过他反
而指控动保立场是「人类中心主义」。)
二、卡教授说,如果我们的文化视性为正面的好事,我们今天就不会讨论、批评
兽交了。这个说法毫不公道。人类文化视肉类美食为正面的好事、视科学知识为
正面的好事、视疼爱宠物为正面的好事,何时曾经妨碍动保团体对这些做法发起
批评和抵制?动物保护运动,不是一直在向这些「正面的好事」挑战吗?进一步
言,人类文化视为正面好事的许多东西,不是往往最需要批判检讨的吗?
三、在一个最关键的论点上,我跟卡教授一致: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有「恶待
∕不恶待」之分。在前一期《破报》上,我曾经追问:若是人类之间的性行为,
要以同意作为最低标准,那麽人与动物的性行为,要以甚麽作为标准呢?主张人
兽交可以接受的人,总有义务提出一个标准来,不能说(人的)性权利优先於一
切,所有的人兽性行为都是正当的。我自己从来没有说过,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
,要以动物的「同意」作为标准。相反,我认为恶待与不恶待的分界线,在於是
否对动物造成了痛苦。这也是多数动保运动的底线标准,而普遍的看法是:今天
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少有能通过这个标准的。
四、卡教授说:「(人兽交的)道德评估应该是将个别兽交与其他兽交比较、与
所有其他人兽互动去比较。」恕我直言,这是完全错误而且危险的说法。卡教授
似乎认为,既然屠宰、实验等使用动物的方式更残忍,兽交这种(据说)较不残
忍的行为,就不需要受到道德谴责。可是难道个别奴隶的待遇,只能与其他奴隶
的遭遇比较、与所有其他主人与奴隶的互动去比较?为甚麽我们不能设法形成一
个关於避免造成痛苦的基本标准,然後根据这个标准,去对各类对待动物的方式
进行道德评估?
五、最後,我要再强调一次:我们讨论的重点不是性,而是人类藉性行为对动物
造成的伤害。卡教授要我们相信,有些人与动物之间的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这
个说法相当超现实,与经验知识和资料、与社会给动物安排的系统地受虐待、残
害的位置都不相合。这种性行为,如何不是强迫的性(forced sex),我也很难想
像。在当今的体制之下,人与动物常见的关系,恐怕都注定要伤害、剥削动物。
所以,问题不是在性,而是在人。动物真正惧怕的,要吃他、杀他、消灭他、囚
禁他、在他身上作实验、用他餍足慾望、残害折磨他的,其实不是抽象的性,而
是具体的人类体制。卡教授如果正视这个事实,相信他对於动物权论述,会有比
较正面的了解;他为兽交所作的辩护,也才能进入较有现实感的脉络接受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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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4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