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 (单纯与呆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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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剪报] 观念平台 指印与耻印
时间Wed Apr 23 08:04:34 2003
2003.04.23 中国时报
观念平台 指印与耻印
◎陈芳明
我参加国际人权的工作,已有二十八年的历史。身为国际特赦协会(Amnesty
International)的一位成员,我对人权的认识,是经由民主政治的体验而逐渐获得的
。在民主政治越健全的社会,基本人权越能获得保障。我深深相信,民主政治的巩固
,必须透过持续不断的改革;而改革的终极目标,则在於保障公民权益与基本人权。
对於言论自由与思想自由的追求,在戒严时期就已经随着民主运动而展开。即使
是在解严之後,甚至是在政党轮替之後,言论与思想自由的维护,凡具有民主观念者
都不遗余力去追求。然而,做为基本人权一部分的隐私权,迄今仍未得到各个政党恰
当的尊重。最能反映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具体事实,莫过於现行户籍法的规定,国人在
请领身分证时必须按捺指纹。这个议题之所以浮上台面,是因为行政院正研拟修法,
取消指纹建档的规定。
以人权治国的阿扁政府,是以保障隐私权为考量而提出修法的拟议。从尊重基本
人权的观点来看,这种修法的方向是值得支持。不过,来自反对党的声浪则是倾向於
支持现行法规,从历来国会恶斗的情况,行政院企图修法的构想要在立法院过关,显
然是不乐观的。在这个议题还未尘埃落定之前,指纹建档所牵涉的人权观念似乎有必
要慎重讨论。
藉用治安的名义进行对人民隐私权的侵犯,绝对不能取得合法性。如果国会议员
已经认识到政府不能利用国家安全的名义来干涉媒体,则他们也应同意政府不得在维
持治安的假面下迫使人民接受指纹建档。人权的原则,是不能讨价还价,也不能七折
八扣。国民党的立委认为,按捺指纹并非只用於治安而已;空难事件的罹难者,也可
以从指纹档案得到协助而加速辨认。又认为失智老人的寻找,也可从档案中因指纹确
认而容易追踪。这种以特殊案例来排除全民人权的做法,简直匪夷所思。依照这种逻
辑,在国家安全藉口下对媒体进行监控,政府也可以找到千百个有利的依据。
人权观念的建立,必须从人民的生活中点点滴滴去累积。同样的,政治权力的扩
张,也能够从日常生活中细致而周密地进行渗透。台湾人民并不可能每个人都死於空
难,也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迷路的失智老人,更不可能每个人都死於战场。这些考量
都值得尊重,但不能因此就必须牺牲掉全体国人的隐私权。
在戒严时期,有多少官员、议员、学者为戒严体制辩护,认为这种体制的存在并
不影响全民的生活,它只是备而不用而已。这种似是而非的的逻辑,已证明不能为国
人所接受。今天,指纹建档的制度,又有一批高级知识分子的立委出面维护,其思考
模式与当年为戒严体制辩护的身段没有两样。具体言之,在他们的思系里,全然没有
基本人权观念的存在。民主改革是不能走回头路的,全世界的民主国家里,从来没有
一个反对党是反对改革的。台湾竟是唯一的例子,他们脑海中的指印,其实是民主的
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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