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dgss (事务组)
看板NTUbus
标题Re: [问题] 被误警告未贴台大脚踏车证
时间Mon May 2 16:07:45 2011
您好:
一、本组针对『未张贴车证』及『未张贴有效识别证』之自行车,悬挂警告吊牌通知车主
办理车证,您的状况极有可能为车证已失效过期,请您检视车证之前三码,如果前三
码为099以下的话,该车证已过期失效,请您携带个人证件至水源校区自行车拖吊移
置场重办车证。
二、若疑似因拖吊人员误判而车辆被拖吊移置之车主,可拨打水源校区自行车拖吊移置场
服务电话(33669529),我们将调阅档案厘清问题,若情况纯属误判,本组亦将联络
车主归还爱车,并对拖吊人员加强教育训练。
三、水源校区自行车拖吊移置场地址:台北市思源街1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例假日除外)AM8:00-12:00,PM 1:00-04:30。
祝学安
总务处事务组敬覆
※ 引述《debbieyes (愈来愈呆)》之铭言:
: 最近在系馆附近发现自己的脚踏车被系上「未贴台大脚踏车证」的警告单,
: 问题是我有贴贴纸,只是是贴在车身上,座垫附近,而不是挡泥板。
: 周边有几台没有挡泥板的脚踏车也有同样的状况,
: 若没注意到期时间就会遭到拖吊。
: 请问是否能提醒开单人员再次确认贴纸才开单?
: 另外,目前自己已经将有贴证的脚踏车拍照存证,
: 若遭误拖该如何处理、申诉?可要求将脚踏车归还原处吗?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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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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