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hier (出纳)
看板NTUbus
标题Re: 忘记交学分费
时间Tue Nov 16 09:33:41 2010
同学 好:
学分费缴费期限到11/12截止,现已过了缴费期限,但在11/19以前(含当日)仍可以带缴费单到各地邮局临柜缴交(其他缴费方式都已暂停);若是超过11/19,就必须先经注册组同意逾期缴费後,才可以到出纳组缴费!
还是请您尽快在11/19前至邮局完成缴费,谢谢!
敬祝 学安
出纳组 翁雅凤 敬上
电话:3366-2014
※ 引述《gossameryboo (a)》之铭言:
: 请问我忘记在期限内交学分费
: 我可以有机会补交吗?
: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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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