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ry315 (henry)
看板NTUbus
标题Re: [问题] 关於农化新馆旁之限时拖吊区
时间Mon Oct 16 10:32:08 2006
※ 引述《kiky530 (so what)》之铭言:
: 截至今晨车被拖吊走才发现
: 自 9/26 起农化新馆侧门停车格改为限时拖吊区
: 农化新馆周边脚踏车停车格需求量甚钜
: 实在不能了解为何该区不可隔夜停放
: 莫非晚上行政大楼有何特殊需求需要用到该区?
: 最令人不能接受的一点为
: 该公告张贴位置十分不明显
: 平时该公告亦会被停放车辆遮蔽
: 若非车已遭拖吊
: 根本不会注意其存在
: 另有关拖吊保管费一事
: 若非车被拖吊而上网查询
: 平常学生不太容易知道此规定
: 是否做此决策後应公告
: 或是寄至台大电子信箱呢
: 总务处工作繁杂十分辛苦
: 但脚踏车事务为台大人生活中相当重要之一环
: 望做相关决策前後能更加仔细
: 谢谢
同学您好
农化新馆、行政大楼周边规划为限时停放区已行之有年,并非自今年(95年)9月26日才开
始实施。因为此区的停放需求量大,才会规划为限时停放区,俾使车辆有流动性。而该
区停放者多为办公或上课,因此才会将停放时间规划为早上7:20至晚上24:00,此时段为
上班上课时段,不开放隔夜停车就是希望隔天来办公或上课的教职员工生能有位置停放,
而不至於造成脚踏车一位难求的情况,和任意停放之凌乱画面。另外,在公告方面也已张
贴许久,况且要拖吊前二周也再次公告,若如此仍未达告知之目的,本组会再加强张贴告
示以及电子公告。
关於拖吊费用的问题,立法用意在规范违停者。今既易生争议,本组已考虑暂缓实施,若
您有缴交拖吊费,可持缴费收据至本组办理退费。
总务处事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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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60.184
1F:嘘 Linton:行之有年!? 明明只有一面行之有年而已 官腔打得真漂亮 11/03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