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pt (爱琴海)
看板NTUbus
标题Re: 只有台大的校车才有二手烟
时间Wed Jul 28 14:50:56 2004
同学您好,
不好意思,这麽晚才回信
处理事情必须确认事实的经过
接到同学的反应我们都已立即向该公司要求说明或查证
要同学协助举证即是为采取相关法律程序必备的过程
否则如何惩罚该公司,
如果我们向该公司为解约之意思表示,
该公司会有如何的反应,
同学应该很清楚,
聪明的同学请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做
事务组 张景辉
[email protected]
33662235-7
: 我个人觉得,如果跟公司反映之後,公司还要举证
: 摆明了就是死不认错也不肯改
: 再如果学校有权处理的人,遇到公司这麽说就没辄了
: 那麽我想大概是没指望了
: 下一篇文章是联合报的新闻
: 提到其它客运公司是防止司机抽烟的
: 看看我们的校车公司会不会惭愧
: 事务组没办法处理吗
: 解约再找另一家客运公司有这麽困难吗
: 还是有什麽其它原因呢
: 如果还是没有结果
: 我打算寄信给马市长或是卫生局
: 马市长是学法律的
: 应该不会纵容这种事
: 我会顺便跟马市长提到
: 我跟校车客运公司及学校的反映过程
: 我们学校没办法处理这件事
: 所以我只好请他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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