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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公馆捷运站外的脚踏车违规问题
发信站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 (Wed Dec 24 13:53:5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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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rng (我在学乌龟唱歌) 提到:
> 违规在先的的确是我同学,我也认同该拖吊的拖吊,
> 该罚款的罚款,但我不认同用破坏的方式处理,必尽
> 一辆没有锁的脚踏车如同送给其他路人一样,此外这
> 样的处理方式总务处本身也的确是不合法的,以不合
> 法的方式要求别人要合法,这是我不认同的。
请问你同学把锁锁在告示牌上面,意图不让人移动其车辆。
不剪断车锁将之移走,
请问你同学是希望市政府直接把告示牌拔起,好不伤到贵同学的车锁吗???
不然我倒是很想听听看,
有什麽理由他们不应该剪断车锁,
把一台违规停车且「恣意跟告示牌锁在一起」的脚踏车在不破坏车锁的前提下移走。
请先提出可行办法,再来这边控诉吧。
> 几年前校内车辆有违规停放时,会被贴一张很大的红
> 色大贴纸,当贴纸撕掉後很多人汽车的烤漆也撕下一
> 大块。难到说,因为汽车违规在先,所以车主只好自
> 认倒楣,当然不是,看看现在校内汽车违规停放的处
> 理方式,会加锁并开单。没有以前人的徵取,现在校
> 内可能还有这样的问题不是。
这个世界真的是反了,重点是他跟告示牌锁在一起吧???
如果他是停在路边那麽违规,也许可以把他的车子搬动也许就不需要剪断车锁。
可是今天您同学就这样大辣辣的跟告示牌锁在一起,
请问不剪断车锁是要怎麽把他移开???
您已经危害了市容观瞻,行人通行,还有理由来这边想要叫市府或是总务处赔偿车锁。
你跟你的同学 真的不知道什麽叫做「公德心」什麽叫做「知耻」吗???
知不知道什麽叫做遮羞?
我真希望你们不是台大人,做错事情了还好意思来这边嚷嚷别人不该剪断车锁,
真的是丢尽台大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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