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Ubus
标 题Re: 公馆捷运站外的脚踏车违规问题
发信站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 (Tue Dec 23 17:59:14 2003)
转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 [email protected] (cjy) 提到:
> "我在学乌龟唱歌" <[email protected]> 撰写於邮件新闻
> :[email protected]...
> > 这封信上星期寄了两次到事务组信箱,但一直没有回文,不知可否请
> > 总务处相关负责的单位帮忙。
> > 是这样的,上星期一下午(12/8)我一位同学将脚踏车停在公馆站二号
> > 出口,因怕会不见,所以故意把车锁和路边告示竿上。晚上约六点时
> > 则发现车锁被剪断,而脚踏车则被移到另一边的停车区上。
> > 也许我那位同学他本身违规停车的确有所不对,但是将车锁破坏剪断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根本就是错误行为
> > 也实非合理合法的事。原本是想要求赔偿的,可是我同学已将被剪断
> > 的车锁丢掉了。因为不清楚在公馆站外是否也是贵组所负责,若是的
> > 话,希望能改善此一问题,必尽破坏他人的物品实在不是很好的事。
> > 谢谢!
> 这种人,真是够了,自己违规停车还怕别人不知道。剪断锁链替牠将车子移到不违规的
> 地方,还真是浪费人力。
先谢谢这位同学的指正,我那同学自己当然也知道理亏。
原本他也是觉得算了,怪他自己糊涂没看清那里是会拖吊的。
然而我仅帮我同学强调一点,公权力的使用也应建立在合法的
基础上,否则是否警察也可任意破坏路边的违规车辆呢?
如果您有其他建言很欢迎提出讨论,但仍希望总务处是否能
给个回应,谢谢!
--
☆ [Origin:椰林风情] [From: ccy.ee.ntu.edu.tw]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