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Ubus
标 题关於本校徵收丙案东侧基地地上物强制执行拆迁过程说明
发信站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 (Thu Dec 18 11:03:41 2003)
转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关於本校徵收丙案东侧基地
地上物强制执行拆迁过程说明
总务处
首先谢谢林同学关心学校事务,但关於11月28日
发生拆除徵收户乙事,同学可能只从电视新闻中看
到冲突画面,不了解全案情形,本处特再说明如下:
一、徵收作业缘起:本案依台北市都市计画为「台大
用地」范围,本校续依程序办理徵收土地及地上物,
经陈报行政院以76年12月28日台(76)内地字
第559022号函核准徵收在案。
1.土地公告徵收:依台北市政府地政处以77年3月1日
北市地四字第9562号函公告徵收及补偿,土地已完成
移转所有权予台大。
2.违建物公告拆迁:台北市政府於78年9月4日以
(78)府工建字第360384号函公告用地拆迁范围,
79年1月建管处完成违建拆迁经费发放名册(计128户)。
3.合法建物及农作物勘估:因住户向市议会陈情俟行政诉讼
判决及芳兰大厝古蹟确定後再办理勘估,至82年作业单位
再到现场勘估,但住户仍抗争不配合,致勘估作业受阻,
後续再经台北市政府协助与现住户不断沟通协调,终於在87
年至88年间完成合法建物(计5户)勘估及公告徵收作业,
於90年2月完成包含合法建物及农作物公告及补偿费发放提存作业。
二、住户抗争历程:
1.不断诉愿阻挠勘估拆迁:本案原地主、住户依行政诉讼程序
提起诉愿由台北市政府驳回,提起再诉愿经行政院
78年8月31日台(78)诉字第23473号驳回,再提请行政诉讼
经行政法院79年9月27日79年度判字第1592号驳回,
其後又提再审之诉,经行政法院80年3月7日80年度判字
第329号判决驳回,後续又重提诉愿、行政诉讼仍驳回。
89年12月又再提请发还土地遭行政院驳回後,90年5月间
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诉愿,案经台北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
91年5月30日诉愿驳回。
2.误导民意代表干扰市府拆迁:本案虽经88年9月立法委员
卓荣泰协调下,本校经报请教育部同意合法建物现住户加发
救济金(建物加倍补偿,人口搬迁补助费无六口上限),惟
现住户仍持续抗争,89年向市议员厉耿桂芳陈情,90年再向
市议员蒋乃辛及立法委员李庆安陈情,并误导市议员以强力干扰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预算及地政处作业方式,致台北市政府历年来
无法配合执行强制拆除作业。
3.本校历经15年协调沟通,并以和缓渐近方式於89年底已
完成123户住户顺利搬迁,惟仅东侧基地住户合计10户持续
串联地主,并结合民意代表对持续对台北市政府施压抗拒拆迁。
4.92年2月住户提请行政诉讼,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属
市定古蹟部分(174、174-2号)徵收失效,而古蹟部分依法即
不予拆除,故并不影响其他地上物之强制拆除作业,且行政院
亦正上诉中,并未判决确定,依行政执行法规定本校仍须依
程序完成其他地上物强制拆除作业。
三、本案不得已须强制执行:
1.全案地上物共计133户,已陆续完成和平拆迁者计123户,
仅余10户(4户合法建物,6户违章建物)仍拒绝协调搬迁,
现场强烈肢体抗争,找民意代表四处陈情并诉愿多年,居於全案
完整性及公平性考量,仍须依程序执行拆迁。
2.抗争住户虽然常以诉愿或行政诉讼中为由,抵制执行搬迁,
惟依相关法规并未禁止强制执行程序之进行,故本案仍须推动执行。
3.本案相关拒领之地上物合法补偿费业依程序提存在案,
但是有关违章建物之处理费、奖励金或其他救济金等并
无法提存,其经费逾保留期限(92年底)将无法再保留发放,
故本案必须依程序执行。
四、执行拆迁过程:
1.本(92)年11月28日本校执行丙案徵收东侧基地地上物
强制拆迁作业,已是五年来第七次,前几次系因警力为协助
情况下无法执行,本次执行原订於10月28日,因故延缓
住户亦事先知悉,并非无预警拆屋,而在台北市政府暨相关单位
协助推动下,所幸平安顺利完成拆迁工作,且现场为协助
未及搬家住户平和搬迁,本校动员总务处人力全程协助直至
翌日凌晨3时。
2.本校同仁强制执行拆除徵收户时的心情是沉重的,但为了
学校发展,本校同仁只得面对民代与立委关切、帮派份子介入、
住户持刀恶言威胁、恐吓、躺地阻挠(该女士并非被推倒)
等情况。警察同仁甚至遭住户开车蓄意擦撞,生命备受威胁;
部份同仁更遭丢鸡蛋、撒盐米诅咒等,人格备受欺侮,但为求
住户能平安搬迁,作业人员仍能忍辱负重,不眠不休,更在
最後阶段之深夜还及时徵调搬家公司协助住户迁家,并急觅
法师,请移住户祖先牌位,在执法过程中仍能兼顾情理,使这项
长达19小时之拆迁作业能平安顺利。
3.执行过程中,本校同仁系以沉重坚定的心情及全力协助住户
平安拆迁的态度来处理,对於文中所指『总务长还直说
「拆!拆!拆!,赞!赞!赞!」,并在毁坏掉所有房屋後,
高喊「大功告成了」等』(凌晨二点多?),并非事实。
--
☆ [Origin:椰林风情] [From: pc15201.bu.ntu.edu.tw] [Login: **] [Post: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