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ro (该念书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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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情报] 第四届新明盃羽球公开赛
时间Thu Dec 5 10:54:15 2002
※ [本文转录自 Badminton 看板]
作者: Yin81 (Yin) 看板: Badminton
标题: [情报] 第四届新明盃羽球公开赛
时间: Wed Dec 4 20:37:11 2002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第四届新明盃羽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宗 旨:为响应政府提倡正当休闲活动,普及羽球运动风气,
提升羽球运动水准。
二、指导单位:
三、主办单位:桃园县全民羽球发展协会
四、承办单位:桃园县瑞埔国小
五、协办单位:杨梅社教站、国立中央大学羽球队、大友羽球队
六、赞助单位:
七、日 期:中华民国
92年1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时
至92年
1月26日止(星期日)
地 点:
桃园县杨梅镇中兴路瑞埔国小羽球馆
八、比赛分组:
(1)国小三年级单打;
(2)国小四年级男单; (3)国小四年级男双;
(4)国小四年级女单; (5)国小四年级女双;
(6)国小五年级男单; (7)国小五年级男双;
(8)国小五年级女单; (9)国小五年级女双;
(10)国小六年级男单; (11)国小六年级男双;
(12)国小六年级女单;(13)国小六年级女双;
(14)男子甲组单打;(15)男子甲组双打;
(16)女子甲组单打;(17)女子甲组双打;
(18)男子乙组单打;(19)男子乙组双打;
(20)女子乙组单打;(21)女子乙组双打;
九、参加资格:
1、
凡国内外球友均可自由搭配参加。
每人限报三项,
报名乙组不得报名甲组,甲组亦不得报名乙组,
报名国小组则不得跨组报名相同性质项目。
2、各学生组可以越级,不得降级。若该年级报名队数一组少於10队,
则与较高年级者合并,若为六年级则与五年级合并;
甲组及乙组不足十队者取消该组赛事,报名费则依连络地址退费。
3、中华民国羽球协会认定之甲组球员限报名甲组;其余球员均可报名乙组。
十、报名手续:
1、日期:
即日起至91年12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
中坜市五权里中央路238号2F 李宗俊教练收。
TEL:(03)4905065 FAX:(03)4200993
3.报名费:国小组及
乙组单打200元/组、双打300元/组;
甲组单打300元,双打400元报名费;请於报名时缴交,
未缴者视同未报名,不予抽签。
4.报名方式:
以挂号信邮寄或亲自报名为原则。
通讯报名以邮戳为凭得以现金袋或挂号信方式,
寄出二日後再以电话确认。(谢绝以电话口头报名)
报名表务必填写通讯处(指定联络人)及电话号码、
传真电话,否则恕不通知比赛时间。
十一、抽 签:92年1月5日(星期日)下午15时。不到者由本会代抽。
地点:桃园县中坜市五权里中央路238号2F(同报名地点)
十二、用 球:新明比赛球。
十三、比赛方法:
1.甲组及乙组比赛男子以一局15分计算、
女子以一局11分计算,
3局2胜单败淘汰制;国小组采单局21分制,20平不加分。
比赛赛制:预赛采分组循环(每小组取一名晋级决赛),决赛采单败淘汰。
2.比赛日期由大会预先安排,各队於抽签排定後,不得请求更换选手及签位。
选手逾出赛时间5分钟未出场者,以弃权论(依球场挂钟为准)。
3.比赛时如遇特殊事故必须改期或补赛或调动场地时,得由本会竞赛组宣布,
请球员务必遵守。
4.不服从裁判及裁判长之判决或不遵守大会规定者,得取消比赛资格;
如有抗议事件,须於事实发生後半小时内,
正式提出抗议书及保证金壹仟元送达本会审判委员会审查,
以本会审判委员会之判决为终结,不得再行抗议。
5.免除冒名顶替纠纷,
球员於参加比赛时,务请携带贴有相片,
足以证明身份之文件正本,以备查验,如提不出者,作弃权论;
冒名顶替者或资格不符经查证属实者,
谢绝参加主办单位一年内所举办之任何活动。
6.
如遇积分相等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
(1)积分相等时,胜者为胜。
(2)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时,以相关队胜分及负分之差,多者为胜;
如再相等,由裁判长抽签决定之。
十四、奖励:甲组取最优前四名,由大会颁发奖金;
乙组及国小组仍颁发奖状(牌)及奖品。
十五、若有未尽事宜得由本会公布施行之。
附注:因作业员不足,如以球队团体报名,本部会主动通知赛程,
如为个人报名,请来电索取赛程,不便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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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6.2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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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