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ro (game over...)
看板NTUbadminton
标题台大杯竞赛规则
时间Mon Apr 8 23:11:09 2002
一、参加资格:1.本校同学大专盃羽球锦标赛未曾上场球员均可报名参加。
2.羽球代表队同学入队满一年者不得参加。
二、比赛地点:校总区新体育馆。
三、比赛分组:分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双、女双、混双个人赛。
四、比赛时间:91年 5/7(二) , 5/9(四) 两天皆为 6:00~10:00PM
五、 比赛方法:
(1)团体赛采男女混合五点制,不得兼点 (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2)团体赛预赛、复赛均采每点15分一局制,以五点总累计分数计算胜负,若累计分数相同
,再以胜的点数多的一方为胜。
example:A队vs B队5点结果分别为15:14,15:13, 15:12,15:11,0:15,虽然A队赢了
4点,但总累计分数为60:65,故B队胜。
个人赛采二十一分制。
(3)若参赛队数太多而无法在预定时间完成比赛时,则计分制视情况另定。
(4)竞赛方式:视报名队数多寡而定,并於抽签前公布。
(5)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审定最新规则。
六、报名手续:
(1)报名日期:九十一年 4/15(一)~4/19(五)止。
4/22(一)~4/26(五)止。
(2)报名地点:上述日期每日12:10~13:00於校总区旧体育馆体育室。
(3)报名费:团体赛每队新台币一千元,个人赛每队两百五十元,请於报名时缴交
(4)团体组:每系於各组的队伍数不设上限,大学部和研究所可混合报名,但一人
限报一队。
(5)个人组: 不限同系所。
七、抽签:订於4/29(一) 12:30於校总区旧体育馆体育室举行,每队派一名代表出席,如
有缺席者,由主办单位代抽,不得异议,赛程於比赛前三天公布於体育馆及BBS
八、若每组报名队数少於六队,则取消该组比赛,报名费退还。
九、比赛当天请各队提早半小时报到,比赛时须携带学生证,於比赛开始时双方列队交换
证件查验,若有资格不符之球员出赛,则取消该队於本次比赛之参赛资格,若双方检
查後均无异义,则不得再对选手身份提出抗议。
十、申诉: 应提出申诉书,经参加单位队长签字後向比赛服务处正式提出,提出申诉书时
必须缴付保证金新台币500元整,申诉成立时,保证金退还,否则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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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的 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我守护如泡沫般脆弱的梦境
快乐才刚开始 悲伤却早已潜伏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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