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标 题Re: [问题] 法律研究所报考资格
发信站椰林风情 (Wed Dec 2 11:32:42 2009)
转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本校法律系订定之资格为
一、法律、社会科学、商、管理学院各学系或中央警察大学(中央警官学校)各学系毕业得有
学士学位者。
二、其他相关学系毕业得有学士学位并具有法律学系辅系者。
并在其他规定栏内述明
二、以上述「报考资格附加规定」第二点报考者,经录取後於缴验学力证件时,须出具已得
有法律学系为辅系之证明文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故请以您己修得80个学分向贵校申请已取具辅系或双学位的资格证明
以符合规定
国立台湾大学研教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全力准备检事官) 提到:
> 这是报考台大法研所(硕士班)的资格规定:
> 二、其他相关学系毕业得有学士学位并具有法律
> 学系辅系者。
>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_regular/pdf/117.pdf
> 而我是工学院毕业後 重考入法律系
> 目前大三
> 已修毕逾80个法律相关学分
> 请问能否报考明年2月的台大法研所招生考试 谢谢.
--
☆ [Origin:椰林风情] [From: 140.112.161.48]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