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achgirl (呆呆狼)
看板academ
标题新规定转系须得原系[转出]许可 用意为何?-2
时间Wed Jun 10 01:00:54 2009
亲爱的台大教务处您好
在厘清[转出规定]的目的之後,以下是第二个疑惑
2. 假设[转出规定]有其存在性的必要,什麽样的标准才合理?
看了台大公布的转出规定之後,归纳出以下四种类型的规定:
a. 完全无任何转出规定
b. 规定须将大一系定必修或特定基础科目修完(延伸类型为申请时该年级的系定必修修完)
c. 成绩达到一定门槛以上(如75分或该班学生成绩前15%)
d. 综合b & c,外加只能提出一次转系申请
其中我所能理解的是b点的将大一系定必修修完,这条规定的目的积极的说法是
学生如果都没有尝试去修原系的基础科目,又怎麽能说我对这个科系一点兴趣都没有。
消极的说法是避免学生将冷门科系当跳板。
以上是我所能理解的部分。
其余的规定都像是为了阻止学生转出,提高门槛的手段而已。试问当一个人已对现有科系
无太大兴趣时,原科系成绩仍能到前15%的难度有多高?
虽说[转出规定]是各系所自行规定,但是假设[转出规定]有其存在性的必要,
学生仍期许台大教务处能提供一套准则来规范各系所,让这些行政规定不偏离教育的本质
谢谢台大教务处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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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们能付出一碗饭
却因为施舍一粒米而沾沾自喜
那毋宁是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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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oachgirl 来自: 140.112.5.6 (06/10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