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achgirl (呆呆狼)
看板academ
标题98年度新规定转系须得原系[转出]许可 用意为何?
时间Wed Jun 10 00:27:06 2009
亲爱的台大教务处您好:
近日得知台大於98年度规定转系须符合原系[转出规定]一事有不少疑惑,还请代为解惑:
1. 新增[转出规定]的目的为何?
一般而言,申请转系的目的为"寻找最符合自己志向的领域,进而培养该领域的兴趣与专业"
在此转系的目的下,该学生适不适合转到目标系所,由目标系所的教职员来决定相当合理
因为目标系所的老师熟知什麽样的人才适合深究此领域,所以以往也都只需目标系所的
教职员决定即可。
然而,98年度新增规定为"要先符合原系的转出规定"的关卡,才能将文件送至目标系所
审核,令人相当不解。原系所有什麽样的权力来决定每一个学生的志向为何?
适合深究的领域为何? 当一个学生发现自己更适合往另一个领域发展时,为何能够有一个
系所用行政命令阻止学生追求欲深造的方向?
如果台湾第一学府存在的目的为
"协助学生寻找最符合自己志向的领域,进而培养该领域的兴趣与专业"
那一条看似冲突的[转出规定]的目的,就令人相当不解,可以请台大教务处协助解惑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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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们能付出一碗饭
却因为施舍一粒米而沾沾自喜
那毋宁是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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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6
1F:推 TimC:以前就有这东西了,只是没有台面化而已,转出还是要原本系主任 06/15 21:30
2F:→ TimC:盖章同意,你说的理论上没错,但实际上学校就是这样规定... 06/15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