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academ
标 题Re: [问题] 有关停修
发信站椰林风情 (Thu Mar 19 09:11:56 2009)
转信站ptt!news.ntu!Palmarama
原则上,停修後修习学分总数不得少於9学分。
唯修业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停修後
至少仍应修习一个科目;若该学期总学分低於9学分,
即不受1/2及1/3之规范。
注册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遍体鳞伤也要故作坚强) 提到:
> 你好
> 我想请问一下,停修之後的学分数如果在九学分以下
> 那还会受到二一三一的限制吗?
> 我印象是没有超过九学分,就不会被二一三一!
> 是这样吗
> 谢谢!
--
☆ [Origin:椰林风情] [From: 140.112.161.48]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