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nike (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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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硕、博士班学生论文缴交、离校相关事宜
时间Mon Jul 14 17:39:35 2008
主旨: 「校内讯息发送」硕、博士班学生论文缴交、离校相关事宜
表头: 显示邮件表头
计算机及资讯网路中心校内讯息转送服务
委托单位: 教务处 研究生教务组
委托人: 田琼丽
联络电话: 33662388-405
一、应届毕业生撰写论文请参考研教组网页(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2007/services.htm)业务??目下 之论文格式范本
。
二、硕、博士班学生96学年度第2学期申请学位考试同学注意:
1. 撤销考试截止日:97年7月31日。
2. 缴交论文截止日:97年7月31日。
3. 举行考试截止日:97年7月31日。
三、依本校96学年度第2学期第2次教务会议已通过修正学位考试规则第九条规定:「学位
考试举行後,各系、所、学位学程应俟研究生缴交附有考试委员签字同意之论文後,始得
将各该生学位考试成绩送教务处登录。
通过学位考试之研究生,应缴交学位論文纸本、全文电子档、学位考
试成绩,并於办妥離校程序後,教务处始得发予学位证书。论文(含纸本及电子档
)之缴交期限,第一学期为一月三十一日、第二学期为七月三十一日。
逾期仍未达修业年限者则次学期仍应注册,并於该学期缴交论文最後期限之
前缴交,属该学期毕业。至修业年限届满时仍未缴交论文者,该学位考试以不及格论,并
依规定退学。
第二项所缴交之学位論文纸本(精装或平装)及册数依各系、所、学
位学程及本校图书馆毕业生离校相关规定办理。」
本(96.2)学期论文之缴交期限(含纸本及电子档)为七月三十一日。
四、 研究生修毕各系所规定之应修科目与学分并符合各系所毕业规定,且缴交论文(含
电子档案)至图书馆者即为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系统内之各单位程序者始可领取毕业证
书,离校手续则视个人需要得随时办理(不限於7月31日前办妥离校手续)。
本通告信件另有附加说明档案如下,若无法点选,请自行复制网址至 IE 浏览器。
(点选前请务必确认您的电脑有安装防毒软体,并将病毒码更新。)
http://web2.cc.ntu.edu.tw/s/doc/cd4d0147fd527f12afe6e9b499d82015/%B9q%A4l%ABH%
A5%D3%BD%D0%AE%D197.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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