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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暑修课程应绍舜教授国家公园概论的通识学分计算
发信站椰林风情 (Wed May 14 15:43:0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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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在不爱与忘怀中得到自由) 提到:
> 我是b92级生 目前并考上本校研所
> 而 日前被注册组告知尚余一门通识课程未修习
> 如要於本年度毕业
> 则应参加暑修补足学分
> 而我想请问
> 本年度暑修课程第一梯次应绍舜教授的国家公园概论
> 在评介中这门课被归类於通识的A78
> (即:可充抵通识课程物质科学领域、生命科学领域
> 而我本身的学系属於G1领域)
> 如果修习并通过这门课程的话 该学分是否能够纳入通识学分计算?
> 又
> 我先前已修过一门跨领域的通识
> 这门课既同时属於A78 请问是否也属於跨领域的范畴?
> 如果是的话则不能列入通识学分计算中
> 我又该如何才能顺利於本年度内毕业呢
> 谢谢
一、依据95学年度(含)以前入学学生通识选课注意事项第四点规定:
通识课程如兼跨二领域以上者得选择计入其中任一领域。
选修一门以上含本系所属领域之跨领域通识课程时,
仅承认一门为通识学
分。
二、第一梯次暑修「国家公园概论」的通识课别为「A78*」,
即视同旧制通识(95
学年度含以前入学)的「G34*」,可选择采计为G3(物质科学)
或G4(生命科学)任一领域,
三、因您本系属G1(人文)领域,而您所谓的「先前已修过一门
跨领域的通识」,应是指跨本系所属G1(人文)领域的通识,
但该科并未跨G1(人文)领域,故修此科可采计通识学分。
四、为确保您暑修该科之後可符合毕业资格,请告知您的学号,
我们才能帮您仔细确认。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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